法律的创世记·从圣经故事寻找法律的起源 精彩片段:
第一部 为何讨论《创世记》
你选给年轻一代看的书,会是书中主人翁既会欺骗、说谎、偷窃,还会杀人,然后没得到报应?你可能已经让他们读这种书。没错,它就是圣经的《创世记》(Genesis)。你鼓励子女读《创世记》一点也没错,不过要从旁指导。它是有史以来最佳的交互式德育教材,激发所有年龄层的读者思索有关是非的永恒议题。
摩西五经☾1☽(特别是第一卷——《创世记》与新约圣经及《可兰经》有根本上的差异。新约圣经与《可兰经》大半经由展现上帝、耶稣及穆罕默德的完美无瑕,来教导世人什么是正义公理。基督教或回教父母,可以放心地把新约圣经或《可兰经》拿给子女自修,他们会经由其中的故事学会如何过公正高尚的人生。其中的寓言故事与教义,也许需要一些解释,不过,从耶稣与穆罕默德的人生里学到的内容,大体上都明显易懂。登山宝训、耶稣在橄榄山回答以石头丢掷失节妇人的群众的话,或者好的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等,有引人争议的地方吗?穆罕默德也一样,《可兰经》把他的人生描写成世人的典范,他是“品德崇高”的人。假如你的言行完全以耶稣或穆罕默德为依归,你会是正人君子。
犹太教圣经在角色描述方面与它们形成尖锐对比,犹太教圣经里的角色,甚至主角,全是有缺点的人。他们是好人,只是有时候会做出人神共愤的坏事。如《传道书》所言:“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这个人性不完美的传统,从世界创造之初就开始了。甚至连《创世记》里的上帝,也可以视为不完美的上帝,既非全知,也非全能,甚至有时候还行凶作恶。他懊悔创造人类,承诺不再用洪水淹没世界,甚至准许亚伯拉罕教训他什么叫没天理。犹太教圣经多半利用没有公理正义与不完美的例证,来传授正义公理的真谏。《创世记》主动挑起读者做出反应,要读者自己思考,甚至提出异议。正因如此,它是一部交互式的教材,激发出深远的问题,诱发出不同时代人与神之间的对话。
我们从亚伯拉罕企图杀害两个儿子,或者从上帝灭绝与挪亚同时代的人类,以及毁灭罗得所住的那座城等故事里,能学到什么正义公理的心得呢?历代的解经家提出这些问题,也问得有理。他们有话要说。这些故事不能单读其中一篇。阅读旧约圣经(我这里指的就是犹太教圣经,这两者交替使用并无任何特殊用意)特别是《创世记》这一卷,必须主动去探索才行。一点也没错,有批判精神的读者,必然会质疑经文,就像雅各与上帝的使者争论。《米大示》☾2☽有段解释经文以利布道的文字,描述人类“如何绞尽脑汁研究律法书☾3☽”迈蒙尼德☾4☽相信这门研究工夫实在耗费太多精力,研究者若是有妇之夫,“行房次数可降至每周一次,因为研究工作让他们体力虚弱”相形之下,富人由于不必工作,必须每夜尽人道,而一般劳工阶级则每周两次。
无论我们同不同意研究圣经的学术工作应该影响性生活,我们在读了语意模糊的经文之后,显然必会因怀疑而生气,因生气而否定。也许正因如此,犹太人在引“经”据典时才会如此好辩、强辞、“嘴硬”我好读律法书的原因,正是因为它永远需要诠释与质疑。
我第一次思考正义公理是在读《创世记》的时候,当时我还是个儿童。时至今日,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它引发的问题,而非牧师所给的解答。阅读《创世记》对一个十岁孩童而言,就是探究上帝对于正义公理的想法。没有一个孩童会认为亚当和夏娃不服从上帝禁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该受到那样的惩罚,因为他们在吃那树上的果子之前,本来就没有分辨善恶的能力啊!没有一位好奇的孩童,会甘心接受上帝连无辜婴儿都不放过就降下大洪水,或者施天火和硫磺毁灭所多玛与蛾摩拉。亚伯拉罕愿意把儿子杀了当祭品,怎么可以加以赞美?为什么雅各诈夺双胞胎兄长的长子名分和父亲的祝福,竟然还得到奖励?
我首次遇到这些问题,是在四五十年代的时候,当时我就读正统犹太教教会学校里的小学部。我的老师大部分来自欧洲犹太教拉比☾5☽神学院,逃过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而劫后余生,鼓励学生提出几世纪来犹太教拉比所提出的那些费脑伤神的问题,并不怕在信仰上易弦更张。那些都是老问题,各个世代的信徒都在问。每个问题都有一个为人接受的答案,这个答案让人更相信经文来自上天,以及上帝与其先知的善意。有时候会有多重答案,偶尔各个答案会相互冲突,不过它们全都是教规的一部分。其中有一些需要以虔诚来弥补怀疑,甚至只求信仰,不求证据。不过,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至少没有任何一个可为人接受的问题,鼓励我们质疑上帝是否存在,以及其良善的本意。假如有多疑的学生问了离经叛道的问题,老师有个现成的回答从古至今的拉比都是比你聪明许多的人,如果你这问题是好问题,那么他们当中早该有人问过。如果他们没有一位花脑筋来想它,那么它一定不是个好问题。
老师甚至还有个权威文献做他们倚老卖老的靠山。《犹太法典》☾6☽里,有一则犹太教以利亚撒·班·许尔堪拉比(Rabbi Eliezer ben Hyrcanus)(他是公元二世纪左右一位杰出但有些傲慢的大师)的故事,他传授了以下原则:
假如有只羽翼未丰的鸟儿落在某人房舍五十腕尺☾7☽以内,那么它就属于这屋主所有。假如它落在五十腕尺以外,谁抓到就是谁的。
耶利米拉比(Rabbi Jeremiah)问了一个问题:“如果鸟儿有一半身体在此限之内,一半在外,那该属谁?”
他就因为这个问题,被逐出书院。
我有时候也会问一些唐突的问题,害自己被轰出教室。我记得,有一次我问了一个问题把老师惹火了,那就是:既然亚当夏娃又没生女儿,那么该隐的老婆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有位同学则因为好奇日夜在上帝未造日月之前如何存在,就被赏了耳光。我的老师称这些问题是无知的人才问的问题。可是,我至今都还在问这些问题,我有许多同学也一样。我在这本书里也提出这些问题。
我在当完祭坛助理之后,开始在我们家人上的青年以色列波洛公园犹太教会里,实习divrei Torah——也就是报告每周阅读圣经的心得。家母在旧资料里找到一些我当时的讲稿,没想到我那时已经想到本书中所要探讨的议题:已经主张没有理性基础的法规违反自由,以及主张当立法人明白有需要为自己所下的命令寻求理性基础时,就是种下民主种子的时候。家母找到的讲稿是有关圣经中名为Chukkas的部分,它处理的是一些拉比没找到理性基础的法律。只因为这些是神的谕令,也就是上帝下达的旨意,所以人们必须盲目遵守。这些chukim与mishpatim有所不同,后者是以理性与经验为基础的法律。mishpatim这个字,与justice(正义公理)和judge(法官)同源,因此mishpatim(复数形式为mishpat)是以正义公理的原则为基础,而chukim则不需要任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