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发迹史 精彩片段:
第十七章 一千三百多人联名要求李鸿章下台
第九十七节 千夫所指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元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日本代表伊藤博文再次坐到一起,履行议约的最后一道程度:画押钤印。
此条约因在日本马关的春帆楼签订,人们习惯称之为《马关条约》或《春帆楼条约》。
条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朝鲜“独立自主”;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及附属岛屿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增开重庆、沙市、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开辟内河新航线;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交换俘虏,中国即行释放日本军事间谍或被嫌逮之日本臣民,并不得逮捕为日军服务的人员。关于割让辽东半岛一条,中日又特别搞了个补充说明,说明强调:中国可用库平银三千万两赎回该岛,正式条约以后签署。
李鸿章总算用三千万两白银保住了辽东半岛。
事后,连伊藤博文也不得不承认,逐回张荫桓、邵友濂而同意李鸿章来议和,是个败招儿,否则,日本绝不可能失去辽东半岛。
伊藤博文一次对陆奥宗光这样说道:“无可否定,中国的李鸿章,的确是个外交老手。这个人很了不起!我们低估他了。”
陆奥宗光后来道:“李鸿章自到马关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会晤这样费尽唇舌进行辩论的。他也许已经知道我方决议的主要部分不可变动,所以在本日的会谈中,只是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而已。例如最初要求从赔偿款二万万两削减五千万两;看见达不到目的,又要求减少二千万两,甚至最后向伊藤博文全权哀求,以此少许之减额,赠作回国的旅费。此种举动,如从他的地位来说,不无失态,但可能是出于‘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
李鸿章画押签字的当日,头上的纱布尚未解除,脸上亦带着那颗耻辱的砂弹,即登舟起程回国。他不想在这个国家多停留一刻。
《马关条约》被光绪帝批准后,立即在各阶层引起强烈反响。同年5月2日,广东南海举子康有为,联合在京会试的各省举人一千三百多人,联名上书光绪帝,请求拒绝此条约,要求下旨将李鸿章速逮京师斩首。很快,各省督抚也纷纷上折,提出“请诛议和之人以谢国”。
李鸿章尚在回国途中,却已经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船抵天津,署直隶总督王文韶特从保定赶来接他。
李鸿章一见王文韶,眼里却忽然流出泪水,他哽咽着说道:“老夫此次赴日本议和订约,致一生事业,扫地无余。”
王文韶劝道:“老中堂万莫如此,先到行馆歇着吧。”
李鸿章擦了把泪水道:“行馆的后面还有十几间闲房子,烦老哥着人打扫一下,然后把糟糠及孩子们接过来,老夫要在这里住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