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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_第一口棺材 第一章 威胁

约翰·狄克森·卡尔
惊悚悬疑
总共21章(已完结

三口棺材 精彩片段:

第一口棺材

第一章 威胁

若想要描述葛里莫教授谋杀案,以及其后同样匪夷所思的卡格里史卓街事件,有太多玄异的字眼都能合情合理地派上用场;对菲尔博士那群偏好光怪陆离的友人而言,他们在博士的个案记录簿中,再也找不到比它们更不可理解、更惊骇慑人的案例了。因为这两桩谋杀案的行凶手法,显示凶手不仅须来无影去无踪,而且还必须身轻于大气才有可能。依照现场证据指出,凶手杀掉第一位受害者之后,便凭空消失不见;接着又是另一次现场证据显示,凶手于街道两端皆有人在场的情形下,于空旷的道路中央杀害了第二位受害者,这回甭说是没人看见凶手的人影,连雪地上也没出现他的足迹。

想当然耳,对于妖精或巫术之说,刑事主任哈德利压根儿从未相信过。大致上他是对的,除非你一向将魔术信以为真——在适当的时机,本故事会顺势为你解释其中玄机。不过,有些人开始怀疑了,他们认为存在于整个案子中的神秘怪客,很有可能是个空洞的躯壳;他们怀疑剥下它头上的帽子、黑色大衣以及那孩童般的滑稽面具后,剩下的或许是空无一物,就像威尔斯(H.G.Wells,1866-1946,英国科幻小说家暨社会主义先如,著有《隐形人》、《时光机器》等书)某本著名小说中的男子。总而言之,这个人物是够可怕的了。

本故事中,“依照证据指出”这个字眼会一再出现。然而,当证据的呈现并非第一手消息时,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审视之。关于本案,为了避免无益的混淆,一开始读者就必须被告之谁的证词是可以全然相信的,也就是说,“某某人陈述的是实情”是必须设定的前提——否则,具合理性的推理小说不但不存在,而且,这故事也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

所以在此开宗明义先声明,史都·米尔斯先生在葛里莫教授家绝未撒谎,他没忽略掉任何事,也不会添油加醋,只是精确地陈述整个案件中自己的所见所闻。同样也必须强调的是,卡格里史卓街一案中那三位彼此毫无关联的见证人(修特先生、布雷温先生,以及威瑟警官),他们所叙述的案发经过亦与事实丝毫不差。

在这种情况下,某个与凶杀案相关的重要事件,就必须在这番回溯中尽可能完整地陈述出来。它是个重要关键,是个刺激,也是项挑战。它在菲尔博士的笔记中一再出现,记载得非常翔实,与史都·米尔斯向菲尔博士和哈德利刑事主任报告的内容一字不差,这件事发生在命案发生的前三天,也就是2月6日周三夜晚,地点是博物馆街的瓦立克酒馆后厅。

查尔斯·沃内·葛里莫教授住在英国近三十年了,他操着一口纯正的英国口音,除了情绪激动时会有些粗鲁的举动,以及喜欢穿戴老式的方顶常礼帽和黑色细领结外,葛里莫教授甚至比他的英国朋友更像英国人。没有人清楚教授早年的生活背景。他的个人财产足以维持生活,但他却宁可让工作缠身,也因此赚了不少钱财。葛里莫教授曾做过老师,也是个知名的演讲家和作家。但近年来已不再从事相关的工作,而是成天耗在大英博物馆做个职权不明的义工,以便自由阅览一些他称之为“小魔法”的手稿。所谓的小魔法,一直是教授热衷的嗜好,只要是逼真、超自然的魔法,从吸血鬼传说至黑弥撒(Black Mass,一种渎神的戏拟天主教弥撒。进行这种弥撒时,故意扭曲术语和教义,不是敬奉上帝而是崇拜撒旦),他全感兴趣。在研读手稿的过程中,他总是像孩子般乐得频频点头,哧哧发笑——并伴随着子弹穿过肺脏般的剧痛。

葛里莫心智十分正常,眼神总是闪烁着奇异光彩。他说话的速度极快,声音粗嘎刺耳,仿佛是从喉咙深处迸裂的声响;此外,还常常有闭齿轻笑的习惯。他身材中等,但拥有结实强壮的胸膛与充沛的活力。博物馆附近的人都很熟悉他的外形特征:修剪严谨犹如齐头断株的黑胡须、带框的眼镜、短步疾走时仍笔直的步伐,以及与人打招呼时草率地举帽致敬,或是以雨伞做出手旗信号的姿势。

葛里莫教授就住在罗素广场西边附近的某个坚固旧宅。屋里还住着他的女儿萝赛特、管家杜莫太太、秘书史都·米尔斯,以及身体违和的退休老师德瑞曼——葛里莫供他吃住,让他打理家里的藏书。

不过,真要找到葛里莫那些为数不多的朋友,就得去博物馆街的瓦立克酒馆,那儿有个他们聚会的俱乐部。这一群人每周晚上在酒馆碰面个四五回,那是一种非正式的私人聚会,一向在后厅那间特别为他们保留的舒适套房进行。虽然那房间算不上是个私人的套房,但在酒馆内很少有外部成员误闯;倘若真有人弄错走了进去,他也会受到大家的礼遇招待。此聚会的固定出席者有挑剔成性的小秃头佩提斯,他是鬼故事的权威;还有新闻记者曼根、艺术家伯纳比,但主导整个聚会的,毋庸置疑是葛里莫教授。

教授主控全场。一年中几乎每个夜晚(周六、周日两天保留给工作除外),葛里莫都会与史都·米尔斯一同前往瓦立克酒馆。他会坐进他最喜爱的扶手藤倚中,在炽热的炉火前,饮啜一杯甜酒,用他喜爱、权威的方式发表他的高见。米尔斯表示,这些意见虽然偶尔会引起佩提斯或伯纳比的激辩,但通常都是字字珠玑、睿智通达。教授的态度总是殷勤和蔼,其实骨子里却是火爆脾气。一般而言,对于教授那满腹经纶的巫术或假巫术知识——特别是欺骗老实人的诈术——众人都心悦诚服地聆听;教授对神秘性与戏剧性的事件,有着童稚似的热爱,每每在为一个中世纪的巫术故事结尾时,常会不搭界地用当代推理小说的形式解答谜团。虽然众人是会聚在布鲁姆斯贝利区(伦敦泰晤士河北岸的区域,20世纪初为英国重要文化艺术中心)的煤气路灯后,但现场仍弥漫着某种乡村小酒馆的气韵风情,大家无不乐在其中。就这样,他们度过了许多欢愉的夜晚时光。然而2月6日那天晚上,一股突来的夜风吹开房门,预示了某种恐怖的征兆,此后,情况就不复往日了。

米尔斯表示,那天晚上刮的风相当猛烈,空气中浮现着狂雪欲来风满楼的预兆。除了他自己和葛里莫,在场的还有佩提斯、曼根、伯纳比,大家都紧靠在火炉边。当时葛里莫教授正以雪茄比画着,滔滔不绝地说着吸血鬼传奇。

“坦白说,我所感到困惑的,”佩提斯说道,“是你的心态问题。我个人只是研究研究小说,那都是些从未发生过的灵异故事;而就某种程度上而言,我相信是有鬼魂存在的。但是你一向致力、专擅于禁得起证实的事物(我们都被强迫要称它们是‘事实’,除非能提出反驳),可是你这些对毕生从事的研究,却压根儿也不相信。这就好比是布莱德萧(George Bradshaw,英国19世纪初的印刷商,于1839年发行全英火车时刻表,至1961年始停刊)写了一篇文章论证蒸汽火车是不可行的;或是《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在导言中声明全书没有一项条目可信。”

“那又有何不可?”葛里莫啐出他的招牌短哮,几乎不用张开嘴巴,“很富道德勇气啊,你不觉得吗?”

作品简介:

《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s,英国出版名The Hollow man),于1935年出版。推理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内含经典的密室讲义,被誉为”卡尔三大杰作”之一。

“密室之王”约翰·狄克逊·卡尔的最高成就,名列爱德华霍克主选的世界十大密室排行榜中名列第一(104分),得分远远超过第二名《地狱之缘》(59分),此书的确名不虚传,两个完美的密室任意一个都是绝无仅有的绝唱。而书中又巧妙地将其用一种特殊的纽带将它们牢牢地连在一起了。书中十七章密室讲义将所有的密室做了一个系统性的总结,是推理爱好者不可不看的经典教义。

该书运用的是约翰·狄克逊·卡尔最擅长的哥特式氛围,将不可能犯罪发挥到了极致。三口棺材的奇特传说:死人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并且身子能像稻草一样轻;密室的极其不可能:完全封闭的密室,有四只眼睛严密的监视着房间;疑点的不可思议:葛里莫教授临死说了一堆话:“翱翔、浴室、盐和葡萄酒、不是自杀、他没用绳索、屋顶、雪、光线太亮、有枪、狐狸、不要责怪可怜的。”,最后在医院里又说“老天爷知道他是如何离开那里的,上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事后证明,葛里莫教授临死说的全是真话,凶手的确是“上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可是却无法理解,十五分钟后最大的嫌疑人在两端有人的空旷街道中央的雪地上被枪杀,大家都听见凶手恐怖的话语:“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但是凶手却蒸发了,雪地上只有死者的脚印,没有凶手的脚印。匪夷所思的当作保护工具的画着三口棺材的油画(葛里莫教授说能驱邪降魔),奇怪的会变色的衣服,等等。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翻译:翁裕庭

标签:约翰·狄克森·卡尔三口棺材菲尔博士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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