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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_洛丽泰四十二岁了(代译序)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外国小说
总共71章(已完结

洛丽塔 精彩片段:

洛丽泰四十二岁了(代译序)

三十年前我初读《洛丽泰》,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

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泰》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洛丽泰》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迪米尔.纳布考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个访问记中,纳布考夫告记者道:"出名的是洛丽泰,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纳布考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商标,他出生于一八九九年,到了一九五八年才在西方享受盛名,当时已六十岁。他的成功可以作为对那些年近花甲而尚在苦苦耕作的未成名作家们的鼓励。当然,我并不是说你只要写一本有关性状态(正常或不正常)的小说即可成功。可是我们不能否认,近百年来有多少部世界文学杰作的吸引读者都是出于不平常的理由。满脸淫笑的读者以为《洛丽泰》是"脏书"。在过去,乔依斯的《尤力西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以及亨利·密勒的自传性小说都不是同样的声名狼籍?很少有读者会将形容一个中年男子对十二岁女童怀有欲情的著作目为正经的文学。美国女作家爱瑞卡·钟的处女作《惧怕飞行》在开首就被目为淫书。其实她也是位严肃诗人,不过她在包封上的金发美貌的肖照未始不帮助她的著作的畅销。钟女士对自己艺术的被人误解,悻悻不平,其实她应责怪她自己的出版商的宣传部门。

作家因此处在两面为难的局势中:一面他要畅销,一面他又要自视清高。文学作品如要在商业上获得成就,宣传作用是必要的。纳布考夫初成畅销作家的经验是甜苦交加。在《洛丽泰》问世之前,他已用俄文写过好几部小说,评论过果戈里,发表过短篇小说与诗。可是在西方读者们的心目中,这位年近花甲作家的"处女作"竟是一部觊觎小姑娘肉体的故事,而纳布考夫当时在康尼尔大学中所教授的是托尔斯泰,普希金、契诃夫,卡夫卡,福楼拜,普鲁斯特!

那末我们对纳布考夫著作这部小说的疑问应该取得怎样的解答呢?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它的"色情","淫猥"的成份?

(《金瓶梅》,《肉蒲团》是否中国古文学经典作?)

纳布考夫自己曾作这样的谈论:

"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喜剧、讽刺作品、甚至一个诗人在俏皮嬉玩情绪中的出品,都故意含有淫荡的成份。

在今日,色情文学此词的含意则是平庸,商业化……"纳布考夫以为真正文学艺术的描写应与简单直接的描述分得清楚。"低级色情小说中的动作都只限于陈词滥调的交媾;好象是说,作品不应用风格、结构,意象来分散读者的淫情。"

性爱是人生的一部分,创造艺术家都不能忘却这个人生重要的因索。莎士比亚作品、甚至圣经中也有性爱的描写。庸俗作品与文学艺术品间的分界线便是:前者是露骨的,千篇-律的,陈词滥调的;后者则是寓含独创的想象力的。

纳布考夫自认《洛丽泰》是他最佳的英文原作。作家的孕育小说正好妇女的孕育婴孩一样,需要怀胎期。早于三十年代的柏林时期,纳布考夫已在孕青这个童女恋故事,终于一九三九年巴黎出版了俄文的《魅人者》(The Encllanter)。《魅人者》是《洛丽泰》的前身,是纳布考夫约最后一部俄文著作,次年他就与妻儿移居美国,时年四十岁。

《魅人者》含有后来杰作《洛丽泰》所有的因素:一个中年的欧洲男子;一个幼稚的女童;一个追求母亲以便得到女儿的主题。所不同者是,《魅人者》的最后被卡车撞死者是那个中年色鬼,而《洛丽泰》的丧生者是女童的母亲。《魅人者》于一九八六年由纳布考夫儿子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洛丽泰》于一九五八年在美国出版时,纳布考夫在美定居不过十八年。使我这类读者特别觉得惊异的,是作者描绘中对美国情景的熟悉,对美国俚语的熟悉,对五十年代美国青少年情况的熟悉。不但如此,因为他来自欧洲,他的看法又有特别的新鲜感。不过撇开他的创作才能不谈,他对这类故事情节的专注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本人对幼小女孩是不是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

其实,远在《魅人者》出版之前,纳布考夫已在他的用俄文所作的自传性小说《天资)(theGift)中起了《洛丽泰》的苗头。下面的一段乃自英文转译过来的,"啊,我如只要有一霎儿时间,可以赶出怎么样一部小说!

作品简介:

《洛丽塔》原著问世五十年来第一部中文全译本。纳博科夫最著名最有争议的小说杰作。

《洛丽塔》(Lolita),又译为《洛莉塔》、《洛丽泰》、《罗莉泰》,是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流传最广的作品,绝大部分篇幅是死囚亨伯特的自白,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恋爱故事。小说最初未获准在美国发行,于1955年首次被欧洲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1958年终于出版了美国版,作品一路蹿升到《纽约时报》畅销书单的第一位。《洛丽塔》已被改编成电影。

小说描述一位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时期,与一14岁的少女安娜贝儿发生了一段初恋,最后安娜贝儿因伤寒而早夭,造就了亨伯特的恋童癖(The child I love),他将“小妖精”定义为“九到十四岁”。亨伯特最先被一名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又迷恋上女房东Charlotte Haze的12岁女儿洛丽塔(Lolita),称呼她为小妖精。

由于儿时的阴影,亨伯特对洛丽塔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为书名。

后来女房东在丈夫的日记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企图和对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气,于是写了三封信(后来被亨撕碎,但根据文章中,信的残篇段句,三封信的内容想表达妻子想离开丈夫一段时间,然后再找机会复合,表现出妻子对丈夫的爱)在寄信的途中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他以为在洛丽塔的饮料中下药,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猥亵她。 结果药对洛丽塔全无效果(因为那并不是真正的强力安眠药),相反第二天清晨洛丽塔主动挑逗亨伯特,发生乱伦的关系。亨伯特然后告知洛丽塔她的母亲已经去世,至此洛丽塔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了必须和继父生活下去的这个现实。 亨伯特带着洛丽塔以父女的身份沿着美国旅游,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和美味的食物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以及继续满足自己对她的欲望。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借着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一开始亨伯特疯狂的寻找,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

三年过去,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3600美元的支票还有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他要求洛丽塔说出当时拐走她的人,洛丽塔告诉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其为学校演出的剧作家,并告诉他,她和奎迪出走后,因为拒绝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摄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赶了出来。亨伯特请求洛丽塔离开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绝了这个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追踪并枪杀了奎迪。最终, 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死于1950年圣诞。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翻译:主万

标签: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美国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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