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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红色小狐狸和第一道篱笆

他们乘坐英国航班离开了杜勒斯国际机场,这是一架波音七四七,控制性能比起二十七年前他们父亲设计的要上升一个层次。那时候,多米尼克还在用尿布呢,但从那时起到现在,这个世界已经几个轮回过去了。

他们的护照是崭新的,上面用的是他们本人的名字。所有的相关资料都在他们的手提电脑里面,并且都加密了,调制解调器和通信软件也都加密了。可是,他们的穿着打扮却是非常随便的,头等舱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航空小姐在机舱里穿梭不停,她们的工作很有效率,给每个人发小吃,给他们兄弟俩倒了白葡萄酒。飞机飞上高空,吃的东西很不错——差不多是最好的航空食品——可供选择的电影也不错:布莱恩选的是《独立日》,多米尼克选的《黑客帝国》。他们俩从小就喜欢看科幻片。他们俩的外套口袋里都放了金笔。替换的笔胆放在剃刀盒里,这些东西都放在座位下面普通的行李袋里面。大约六小时后到达希思罗机场,他们俩都想在飞机上睡一下。

“你后悔吗?恩佐,”布莱恩悄悄地问。

“不,”多米尼克回答,“一切照计划行事吧。”英国的单人牢房没去探究过,这句话他没说出来;失败对海军陆战队的军官来说是极大的难堪,而对一个宣过誓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却是绝对的耻辱。

“明白了,晚安,兄弟。”

“好,好好睡一觉吧。”他们俩把座位调到接近水平的位置,就这样躺着飞越了三千英里的大西洋。

回到公寓,小杰克得知他的两个表兄都去了国外,虽然没有人告诉他究竟为什么去,他们的使命不用多猜都知道。乌达·本·萨利肯定活不过这个礼拜了。他从泰晤士院的早间信息中知道的,他想知道英国人会怎么说,他们会是怎样的激动和/或遗憾。当然,对于如何执行任务他知道得很清楚。这样一来,他的好奇心就更大了。他在伦敦住过一段时间,很清楚那里不允许使用枪支,除非是政府认可的枪杀。在这种情况下——比如说,英国空军特勤队杀掉了唐宁街十号特别不喜欢的人——警察就知道不宜过于介入此事。也许只是形式上的面谈,以便立案之后交给内阁,在这里也会被搁置起来,无人问津,也就不会解决。理解这种事不必有火箭专家的智力。

但这次将是美国在英国本土发动的袭击,他确信女王陛下肯定不会给政府好脸色看的。这是一个是否妥当的问题。而且,这也不是美国政府的行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是一次预谋杀人,任何政府对这种事情都会皱紧眉头的。所以,他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他们都要谨慎行事。即使他父亲也不会过多干预此事。

“哦,乌达,你这个畜生!”当他从她身上翻下来的时候,露莎莉·帕克叫着说。她看了一下表。他耽误了她的时间,第二天午饭过后她约了一个来自迪拜的石油经理。他是个可爱的小老头,给的钱很多,他甚至说过,她使他想起最宠爱的一个女儿,这个讨厌的老色鬼。

“陪我过夜吧,”乌达恳求她。

“不行,亲爱的。我得去接我妈吃午饭,然后带她去哈洛兹百货公司买东西。天哪,我得走了,”她假装很兴奋的样子说,并坐直了身子。

“不行。”乌达扳着她的肩膀把她拽回去了。

“哦,你这个死鬼!”她笑了起来,露出温情的笑脸。

“你该叫我乞丐,”乌达纠正她的说法,“我是个穷光蛋。”

“唉,乌达,你真是个磨人的家伙,”并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她还有事情要办。于是她站起来,把她的衣服从地上捡起来,乌达总喜欢把衣服往地上扔。

“露莎莉·帕克,亲爱的,我只爱你一个,”他呻吟着说。她知道他说的是假话。曼蒂还是她介绍给他的呢。

“是吗?”她问。

“噢,你是说那个女的。她太瘦了。她不吃东西。她可不像你,我的公主。”

“你真好。”她弯下身子亲了他一下然后把胸罩戴上,“乌达,你是最最好的,”她说。男人的自尊心总是需要抚慰的,相对于别人,乌达更是如此。

“你这样说不过是为了让我高兴罢了,”萨利埋怨她。

“你以为我在演戏吗?乌达,你让我的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可是我必须走了,亲爱的。”

“好吧。”他打了个呵欠。明天给她买鞋子,乌达心里想。他的办公室旁边新开了一家吉米·周鞋店,他一直想去看看,她穿的是标准六号的鞋子。事实上,他很喜欢她的脚。

露莎莉迅速溜进洗手间照了照镜子。她的头发乱得吓人——乌达总爱把她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好像打上他的印记。她用梳子梳了几下,可以见人了。

“我得走了,亲爱的,”她又弯下身子去亲他,“别起来。我知道怎么出去。”然后又是吻别,依依不舍,缠缠绵绵……似乎等不及下次的相聚。乌达这方面很有规律。曼蒂很不错,可以视为知己。但露莎莉懂得如何应付这些阿拉伯人,最重要的是,她不必像那些走台的模特节食。曼蒂有太多美国人和欧洲人的戒律,饮食根本不正常。

她在外面叫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里,亲爱的?”司机问。

“请往新苏格兰场。”

在飞机上一觉醒来总有些不适应,即使座位很舒服。遮阳帘拉上了,机舱的灯亮着,耳机里面播着新闻,也不知道到底是新闻还是旧闻——因为是英国的,不容易辨别。早餐送来了——很油腻,还有星巴克咖啡。从右边的窗口望出去,布莱恩看到的是英国一片片绿色的田野,而不是他入睡中时飞机飞越的波涛汹涌的灰黑色海洋,他连梦都没做一个。他们俩现在都害怕做梦,因为梦总是和过去的事情相连,而未来他们也不敢去想,尽管他们对未来有信心。二十分钟过后,七四七在希思罗机场轻轻地着陆了。移民局的检查比较正式——这方面英国人比美国人做得要好,布莱恩认为。行李很快从行李传送带上传过来了,他们出了机场,朝出租车走去。

“先生,你们到哪里?”

“斯特拉顿大街的梅费尔酒店。”

司机点头表示他明白了,然后往东朝市区开去。正碰上早上交通高峰时段,车开了大约半小时。布莱恩是第一次来英国,而多米尼克则不然。在多米尼克看来,这里的景致还不错,而布莱恩则觉得新鲜而好奇。布莱恩感觉就像在美国,只不过这里的开车行道规则不同。这里的司机给人的第一印象似乎更彬彬有礼,但这是很难断定的。这里至少有一个高尔夫球场,里面长满了鲜绿色的草,除此之外,这里的高峰时段和西雅图并无太大区别。

半小时后,他们看到了格林公园,的确是令人赏心悦目的绿色公园,车子朝左拐了个弯,开过了两个街区之后向右拐就到了他们要去的酒店。正对面是阿斯顿马丁汽车的专卖店,看起来就像纽约蒂法尼珠宝商店橱窗里的钻石一样闪亮。很明显,这里是高档消费区。尽管多米尼克以前来过伦敦,但没有在这里住过。欧洲酒店的服务和热情态度方面都值得美国的酒店借鉴。六分钟后,他们就住进了两个相连的房间里了。浴缸大得足以让一条鲨鱼在里面游弋,毛巾晾在蒸汽加热的架子上。小酒柜里的品种很多,但价格可不便宜。他们俩都洗了个淋浴,看了一下时间,九点差一刻,由于伯克利广场只有一百码远,他们就利用这个时间从酒店出来,朝左往那个夜莺歌唱的地标走去。

多米尼克用手臂推了一下他弟弟,示意他往左边看。“过去军情五处在那儿有一栋房子,就在可胜街那头。要去大使馆的话,得走到山顶,然后左拐,过两个街区之后朝右走,到格罗夫纳广场后左拐就到了。这座大楼虽然难看,但是政府分配的。我们的同行就住在这附近——那里,公园的对面,离威斯敏斯特银行只有半个街区的距离。银行的招牌上有一匹马的标志。”

“这里的房子看起来价格似乎很高。”布莱恩说。

“可不是嘛,”多米尼克肯定了他的看法,“这里的房子价值连城,很多房子都分成了三个单元,但我们的朋友乌达独占一栋,简直是一个供他纵欲和放荡的迪斯尼乐园。唔,”他察看周围,发现前面大约二十码的地方停着一辆英国电信的厢式货车,“我敢说那是监视组的人……相当明显。”车子里面看不到有人,那是因为车窗贴了遮阳膜。这是这条街道上惟一一辆便宜车——这一带至少都是捷豹汽车。最好的要数公园对面那辆黑色的阿斯顿马丁征服者。

“妈的,那真是一辆到处招摇的车子,”布莱恩说。的确,即使它停在房子前面,看起来都像是在以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飞驰。

“真正的王牌要数耗资上百万的迈克拉伦车队的F1赛车,但我想前排只能坐一个人,跑起来像战斗机一样快。你现在看的这辆车只值它的四分之一,兄弟。”

“操……”布莱恩感叹道,“怎么要那么多钱?”

“因为都是人工制造的,奥尔多,由在西斯廷教堂工作的那些人利用休息时间制造的。是的,要很多钱。我但愿自己能够买得起一辆。也许你可以把引擎装在一架喷火式战斗机上击毙一些德国鬼子呢,明白吗?”

“这辆车也许跑了很多英里,”布莱恩说。

“噢,任何东西都有欠缺之处——妈的,我们的目标出现了。”

这时,房屋的门开了,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他穿着三件套西装,颜色是南部同盟军士兵穿的那种灰色。他站在四级石头台阶的中间,看着手表。好像和他对了暗号一样,一辆黑色的伦敦出租车从山上开下来,他走下台阶,钻进车里。

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六十磅,多米尼克估摸。黑色的络腮胡子,就像海盗电影里面的那种。吸血鬼应该是带剑在身上的……但他没有。

“比我们年轻,”布莱恩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说。然后,多米尼克先行一步,两人穿过公园,从另一个方向往回走,在转身之前放慢了脚步,贪婪地又看了那辆阿斯顿马丁一眼。酒店里面有一个咖啡商店,他们买了点咖啡和一份简单的早点——羊角面包和柠檬酱。

“我不赞成对我们的目标进行监视,”布莱恩说。

“那没办法。英国人一定也认为他太神气了。但是别忘了,他马上就会心脏病发作。我们不会用枪,哪怕是无声手枪也不用,不留痕迹,悄无声息。”

“好的,我们会跟他到市区,如果情况不对劲的话,我们就不行动,回头再想办法好吗?”

“我同意,”多米尼克点点头。他们不得不机警一点。他可能会充当先锋,因为发现盯梢警察是他的任务。但也不宜久等。为了熟悉地形,他们已经查看了伯克利广场,希望在这里能够看到目标出现。这里不是理想的下手地点,因为三十码开外有一个监视组。“好消息是他的尾巴好像是一个新手。如果我能辨别出他来,那么当我做好准备的时候,你就撞上他——妈的,我会假装问路或是别的什么事。你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动手。完事了我们就若无其事继续走路。即使有人叫救护车,我也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回头看一眼,你继续朝前走。”

布莱恩把整个过程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说:“我们得到附近看一看。”

“没意见。”然后他们一言不发地吃完了早点。

山姆·格兰杰已经在办公室里了。他凌晨三点一刻就到了办公室,并打开了自己的电脑。双胞胎兄弟在美国时间凌晨一点左右到达伦敦,他的潜意识告诉自己他们会不辱使命。首次任务将验证反恐训练营是否有效。如果一切照计划进行的话,他将比里克·贝尔通过情报网络服务了解消息的途径更快地得知他们行动的进展情况。现在进行到了他一直最讨厌的部分:坐在桌子跟前等别人来执行他在脑海中构想的行动。喝点咖啡可以缓解他的紧张情绪,来一支雪茄效果更好,可是他没有雪茄。这时他的门开了。

进来的是格里·亨得利。

“你也在?”山姆问,感到既惊讶又欣慰。

亨得利笑了,“唉,这是第一次,可不是嘛?我在家里睡不着。”

“我知道。想打牌吗?”他大声问。

“好的,”亨得利其实很会打牌,“有那兄弟俩的消息吗?”

“一点也没有。他们准时到达,现在也许该在酒店里。我想他们肯定在酒店里,整装打扮什么的,然后他们会出去侦察地形。他们住的酒店离乌达的房子只有大约一个街区远。该死的,照我推测,他们也许已经在他的屁股上动手了。按照时间安排应该差不多。他现在应该已经准备去工作了,如果当地情报人员对他的日常活动的掌握是准确的话,我想我们可以用来推测行动的进展。”

“是的,除非他接到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或是在早晨的报纸上看到了感兴趣的消息,还有可能是他最喜欢的衬衣没有很好地熨平整。山姆,现实是模拟的,有多种可能性,而不是数字那样精确,记得吗?”

“我们当然知道,”格兰杰同意他的看法。

金融区看起来就是金融区,虽然比纽约那些钢筋和玻璃做成的摩天大楼更像住家。当然也有一些这样的摩天建筑物,但看起来没那么有压抑感。他们下了出租车,走了大约半个街区,看见了围住驻扎在伦狄尼姆(古伦敦)的古罗马军团的那些古代墙壁。这里之所以被选为英国古代的首都,是因为有很多优良的水井和一条大河。他们注意到这里的人大多数衣着体面,商店都是高档的,这本身就是一座很少有低档物品的城市。这里人群熙攘,人们步履匆忙。这里的酒吧也很多,大多数酒吧门前都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宣传着各自的食点。双胞胎兄弟选了一家酒吧坐下,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劳埃德保险大楼。酒吧外面也摆着桌子,如同西班牙阶梯附近的那家罗马餐馆。天空晴朗明净,与伦敦素有的潮湿气候不相一致。兄弟俩都精心打扮了一番,以免看起来明显像是美国游客。布莱恩看到一个自动取款机,就去取了点现金并分了一点给他兄弟,然后他们点了咖啡——他们是地道的美国人,自然是不喝茶的——然后就等待着。

萨利在办公室的电脑旁边工作。他有一个机会在贝尔格莱维亚区购入一栋联排别墅——这个区的消费水平比他所在的区更上一个档次——价格是八百五十万英镑,一点也不便宜,但也不是特别贵。他完全可以以一个很好的价格租出去,这是可终身保有的不动产,也就是说买下房产的同时也就拥有了地产,而不需要给威斯敏斯特公爵付地租。虽然地租不多,但累积起来也是一大笔费用。他做了记录,本周去看房。此外,目前币值相当稳定,他曾经炒过几个月的外汇,但觉得自己在这方面知识不够,不宜涉入太深。至少现在还不行,也许他可以和这方面的内行人士多交流。只要可以做的事情就应该多学习,他掌握着两亿英镑资金,已经能够运作自如,不会给他父亲的资本带来太大的损失。事实上,他今年赚了九百万英镑。接下来一个小时,他就坐在电脑前面看行情走势——这是不可或缺的朋友——想从里面找出投资机会。他很清楚,关键是要比别人发现得早——并及时地低价吃进然后高价脱手——尽管他在往这方面靠拢,但他还不特别熟练。如果他足够熟练的话,他的营业账户就该已经赚了三千一百万英镑了,而不仅仅是九百万。他感到耐心真是一件不容易修炼的本事,不管年轻和才华是多么重要,还是得有耐心。

当然,他的办公室里也有电视机,他调到美国金融频道,节目认为英镑兑美元会有一个弱势,至于原因并不那么令人信服,他心里盘算最好试着买进三千万美元。他父亲曾经警告过他不要进行外汇投机,由于这是他父亲的钱,他只好洗耳恭听,答应这个老混蛋的要求。前十九个月,他只亏了三百万英镑,而且他犯的大部分错误都是一年前的事了。房地产投资组合做得非常好。他大多是从上了年纪的英国人手里买过来,过几个月再卖给他自己的同乡,他们通常支付现金或是等值的电子货币。总之,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很有潜在天赋的房地产投机商。而且,他当然是这一行的超级热爱者。快到中午了,他的老二又已经想念露莎莉了。她今晚有空吗?为了一千英镑,她应该会来的,乌达想。于是,快到正午的时候,他拿起话筒,按了一下快速拨号键9。

“亲爱的露莎莉,我是乌达。如果你今晚七点半左右肯来的话,我会给你一件很好的东西。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宝贝。”说完他放下了电话。他会等到四点钟左右,如果她不回电话的话,他就找曼蒂。一般来说,很少有这样的日子两个都不来的。他宁愿相信她们是在逛街买东西或是和朋友在一起吃饭。毕竟,还有谁出手比他更大方呢?他想看到露莎莉穿上新鞋时的表情。英国女人确实喜欢吉米·周这个设计师。在他看来,这个牌子设计得又难看又不舒服,可是女人就是女人,感觉与男人不一样。他最喜欢的事是开他的阿斯顿马丁。女人宁愿让脚受罪也喜欢这种鞋子,她们简直不可理喻。

布莱恩坐在那里盯着劳埃德保险大楼,感觉单调乏味,很快就厌倦了。而且,这样很伤眼睛。这座大楼岂止是太平庸了,简直是荒诞不经,就像是玻璃暖房里用来制造神经性毒气或别的有毒化学药品的杜邦植物一样。而且无论多长时间,总是盯着一种东西看的话也应该是很没劲的一件工作。这条街道上有几家商店,同样是一家都不便宜。有男士服装店,也有女士服装店,看起来都很漂亮,还有一家看起来很昂贵的鞋店。那是他不必麻烦去做的一件事,因为他有一双很好的黑色皮鞋——现在正穿在他脚上——他还有一双很好的帆布胶底运动鞋,买这双鞋的日子他是绝对忘不了的,他还有四双作战靴,两双是黑色的,两双是海军陆战队总穿的那种暗黄色的,只有仪仗队和不太关心海军陆战队两栖侦察部队的军官不穿这种暗黄色的鞋子。全体海军陆战队都被认为是很棒的军队,但那些吃蛇的两栖侦察部队是这团队中的例外,大家都不愿多谈论。他还在说服自己接受上周枪战的事实。就连他在阿富汗追击的那些人也没有明显的杀害妇女儿童的意图,至少他知道没有。他们的确很野蛮,但野蛮也应该有个限度。但这个家伙及他的同伙没有任何限度。他简直不能算是人——就连他的胡须也不能算是人的胡须。阿富汗人还有点人味,这个家伙简直就是畜生。一句话,他简直不配海军陆战队用枪来杀死,而应该像一只蟑螂被碾死。哪怕他的车子的价值是一个海军陆战队上尉十年的薪水,税前的薪水。一名海军陆战队军官即使买一辆雪佛兰汽车都要先攒钱,而这个垃圾东西却开着和电影中詹姆士·邦德同样好的车,和妓女兜风。你随便叫他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把他归在“人类”里面,海军陆战队军官这样想,一边在潜意识里演练他马上就要执行的任务。

“发现目标,奥尔多,”多米尼克用一种猎人发现狐狸时的语调说,一边放了点现金在桌子上,压在账单上面。两个人同时站起来,开始故意朝与目标相反的方向走开一些。在拐角处,他们同时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假装在看什么东西。萨利就在那里……

……看到的是萨利的背影。他穿着正装,看上去很昂贵。多米尼克注意到他好像也是从一家酒吧刚出来。他的确是个新手,盯着目标的眼神太明显了,尽管他保留距离,大概五十码的样子,不用担心被目标发现。萨利没受过反监视方面的训练,可能不是那种非常机警的目标。他毫无疑问认为自己十分安全,也许认为自己也很聪明。人人都有自己的错觉,这家伙的错觉将会比常人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兄弟俩扫视街道,一眼望去有几百人。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汽车都是高档的——太为高档了——不过萨利出现在他们面前似乎是天意,他们要是错过了这样的机会就太可惜了……

“执行计划A吧,恩佐?”布莱恩迅即问道。他们想出了三个计划,还有行动信号。

“好的,奥尔多。我们行动吧。”他们兵分两路,往相反方向走开了,他们希望萨利会朝刚才他们去过的那家咖啡很难喝的酒吧方向走去。两个人都戴上了太阳镜,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们目光投去的方向了。奥尔多盯着的是跟在萨利后面的那条尾巴,对那个新手而言,天天盯着他也许是一件苦差使,他这样盯梢目标有几个礼拜了,干这么长时间了,当然成了惯例,你就会知道你的下一步将做什么,按照指示,你的眼光不能看街道,只能看着他。但他就在伦敦工作,也许家在这里,他无所不知,无所畏惧。这种想法更是危险。他惟一的工作就是盯着一个并无多大魅力的目标,但泰晤士院对他却有着难以名状的兴趣。目标的生活非常有规律,好像对谁都不构成危险,至少在这一带不会。一句话,他只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富家子弟。此刻他过了马路正往左拐弯。看起来好像是去买东西。英国安全部门的这名探员推测,他大概是去给他的一个女朋友买鞋子。那比他能为自己女朋友买的礼物要好,他订婚了,这名探员心里胡思乱想起来。

萨利看到商店橱窗里有一双很漂亮的鞋子,黑色的皮革和金色的搭扣。他像个小孩似的跳到路边,然后往左转了个弯,朝商店入口处走去,想到露莎莉打开盒子时眼睛里流露的惊喜,他不禁笑了。

多米尼克拿出奇切斯特地图册,翻到伦敦市中心地图,地图册是一个红色的小本子,他从目标身边走过之后就打开了,他没有正眼看上一看他的目标,只用眼睛余光瞟了瞟。他的眼睛注视着那个盯梢的人。他看起来比他们兄弟俩还要年轻,这也许是他从安全部门某个学院毕业之后的第一份任务,正是因为盯梢这个目标比较容易,才会派他来。他可能有点紧张,目不转睛,拳头紧握着。多米尼克一年前比他也好不了多少,那时他在纽瓦克,很年轻,很有工作的激情。多米尼克停下脚步,迅速转过身,估算了一下布莱恩和萨利之间的距离。布莱恩当然也会估计一下的,他的行动必须和他兄弟保持同步,因为是他兄弟先进行。很好。他再次利用眼睛余光,直到只剩下最后几步的距离。

接着他的目光集中到了盯梢探员的身上。那个英国人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也移开了。他几乎是不自觉地停了下来,听到那个美国佬游客笨拙地问:“打扰一下,请问到……”他拿着地图册,显出一副非常迷茫的样子。

布莱恩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支金笔,按下镶嵌着宝石的弹簧夹子,转动笔尖,黑色笔尖变成了铱金笔尖。他紧盯着目标,在三英尺远的地方,他往右边迈了半步,似乎在给别人让路,事实上,旁边根本没人,于是,他就和萨利撞上了。

“你是说伦敦塔吗?噢,从那儿往右走,”军情五处的那个家伙转身给他指路。

太好了。

“对不起,”布莱恩说着,让那个人往他左边走了半步,那支笔就逆向戳过去了,刺中了目标右边的屁股。空的注射头刺下去有三毫米,二氧化碳一下子释放出来了,七毫克的琥珀酰胆碱进入了萨利身体中最大的一块肌肉组织里面。然后布莱恩·卡卢索继续朝前走。

“哦,谢谢你,老兄,”多米尼克把地图册放回口袋里,朝那人指的方向走去。当那个盯梢的人从他面前消失过后,他停下来转过身——这在情报技术上是大忌,他也知道——但他情不自禁,回头看到布莱恩将笔放回了外套口袋里。他兄弟揉了一下鼻子,这是他们事先约定的暗号,意思是任务已经完成。

萨利感到屁股上面被什么东西——棍子或什么的——撞了一下或是戳了一下,但又不很疼。他稍微皱了皱眉头,右手伸到屁股上去揉那个地方,但是疼痛旋即消失了,于是他满不在乎地继续往鞋店走去。大概走了十几步的样子,他才意识到——

——他的右手在轻微地颤抖。他止住脚步看了一眼,准备用左手去触摸——

——他的左手也在抖动。这是怎么了——

——他的腿突然使不上劲,身子瘫倒在人行道的水泥路面上。他的膝盖骨猛地撞在地上,十分疼。他试着做了一下深呼吸想减轻疼痛和难受——

——可是他吸不了气。琥珀酰胆碱已经深入到他的体内,使他身体里每块神经肌肉都失去了作用。萨利现在只有眼皮还在动,脸猛地砸在人行道上,却什么也看不清了。他眼前一片漆黑——实际上是穿透眼皮薄层的低频光线产生的红光。在那一瞬间,他的大脑先是一片慌乱,随后就是一片迷茫。

这是怎么回事?他在心里问。他可以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前额碰到了坚硬的水泥地面,他可以听到两旁行人的脚步声。他试图转动一下脑袋——转不动,他得先睁开眼睛——

——可是眼睛睁不开了。到底是怎么了?!!!——

——他无法呼吸了——

——他强行让自己呼吸。就好像在游泳池里的水底下长时间地憋气,很难受,想到水面上来透透气一样,他命令自己的嘴巴张开,努力使胸膜扩大——

——可是一切无济于事!——

——这是怎么回事?他内心里呐喊。

他的身体在自行运转。由于肺部的二氧化碳越来越多,肺自动迫使胸膜扩张,以便吸入空气,替换肺里的废气。可是,这一切毫无结果,却使他的身体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肾上腺涌进了血流——心脏还在怦怦跳动——因为肾上腺素的缘故,有了这种自然而然的刺激因素,他清醒了一些,大脑进入过度运转状态……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萨利又一次绝望地问自己,现在,疼痛已经弥漫全身。他的身体已经匪夷所思地不听指挥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伦敦市中心,在一条人行道上,他就这样在黑暗中窒息。他肺里超负荷的二氧化碳并没有引起多大的疼痛,但他的身体给大脑的信息却是非常疼痛。一定有哪个地方出大问题了,这是毫无道理的,就好像是在大街上突然给卡车撞了——不对,就好像是在他的客厅里给卡车撞了。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他毫无准备。这是没道理的,真是毫无道理——令他感到奇怪,感到惊讶,感到震骇。

可这是实实在在的,他必须接受。

他继续强迫自己呼吸。必须呼吸。这种情形从未有过,但现在必须这么做。接下来他感到膀胱里面排空了,但他来不及感到羞愧就被恐慌淹没了。他能够听到一切,可是他什么也做不了,现在的情形就好像是在利雅得国王的王宫里光着身子抱着一头小猪被别人抓住了——

——这时他感觉到疼痛了。他的心脏在那里狂跳,每分钟一百六十次,但这样狂跳的结果只会把没有充氧的血液输送给心血管系统,同时心脏——他体内惟一活动的器官——把所有存在体内的备用氧都耗光了——

——一旦没有了氧,那些忠实的心脏细胞,尽管不受注入到他体内的肌肉弛缓药物的影响,也开始死亡了。

这是他身体经历过的最大的痛楚,从心脏开始,每一个细胞都开始死亡,这个危险的信号迅速传遍了全身,现在死亡的细胞已经成千上万了,每个细胞都和神经相连,于是神经把这个信息传给大脑——死神降临了,死亡来临了——

他甚至连痛苦的表情都做不出来了,只感到胸口有一把炽热的匕首,在那里钻动,越来越深。他感到死神到来了,是恶魔亲自派来的,是撒旦亲自派来的……

就在这一瞬间,萨利看到了死神的降临,骑着马,穿过一片火海来提取他的灵魂到地狱去。他感到非常焦急,内心里一片慌乱,乌达·本·萨利尽最大的力气在心里默诵着念功: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

——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

他的脑细胞也缺氧了,有的已经开始死亡,在这个过程中,它们保存的信息也在意识里面一点一点地消失。他看到了他的父亲,他最喜欢的那匹马,还有他的母亲在摆满了菜肴的桌前——还看到了露莎莉,她骑在他身上和他交媾,她的脸上充满了亢奋,可是这一切不知怎么离他越来越遥远了……逐渐消失了……消失了……消失了……

……消失在黑暗里。

他旁边已经围了很多人。有一个弯下腰问道,“喂,你没事吧?”这个问题问得很蠢,但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人们通常都是这样问。接着这个人——一个到附近酒吧去吃午饭的计算机周边设备推销员——摇摇萨利的肩膀。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像是翻动肉铺里的一块肉一样……这把他吓呆了,比别人用上了子弹的手枪指着他还要吓得厉害。他立即把萨利的身子翻过来去摸他的脉搏。还有心跳。心脏在狂乱地跳动——但呼吸已经没有了。天哪,真可怕……

十米以外的地方,负责盯梢萨利的人拿出移动电话拨999呼叫急救车。几个街区远的地方有一个消防站,塔桥的对面就是盖伊斯医院。和许多特工一样,他已经开始同情他的目标了,尽管讨厌他,看到他就这样倒在人行道上的时候,他被深深地触动了。发生什么事了?心脏病发作吗?可他还很年轻呀……

布莱恩和多米尼克约好了在一家酒吧会合,就在伦敦塔后面的山上。他们找了一个火车座,刚坐下来服务小姐就过来了问他们要点什么。

“两品脱啤酒,”恩佐对她说。

“我们这里有卖得很好的泰特利特色啤酒,还有约翰·史密斯啤酒,尊敬的先生。”

“你喝哪一种?”布莱恩问服务小姐。

“当然是约翰·史密斯。”

“那就要两份约翰·史密斯吧,”多米尼克对服务员说着,从她手里接过午餐菜单。

“我不太想吃东西,但喝点啤酒不错,”布莱恩接过菜单说,他的手一直在微微地颤抖。

“也许还要抽支烟。”多米尼克暗笑了一下。像别的小孩一样,他们上高中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但还没上瘾就发誓戒掉了。而且,角落里的售烟机器是木头做的,也许对外国人来说太复杂了。

“说的是,”布莱恩打消了抽烟的念头。

啤酒刚上来,他们就听到了三个街区外当地救护车发出的刺耳的警笛声。

“感觉怎么样?”恩佐问他弟弟。

“思想有点动摇。”

“想想上个礼拜五吧,”联邦调查局探员提醒海军陆战队军官。

“我并不是后悔的意思,笨蛋。你想多了。你分散了那条尾巴的注意力了?”

“是的,当你正在戳那么一下的时候,他的眼睛在看着我。你的目标好像走了二十英尺远才倒下去。我没看到他当时有什么反应。你呢?”

布莱恩摇摇头,“他连‘哎哟’都没叫一声,兄弟。”他呷了一口啤酒,“这啤酒味道相当不错。”

“是啊,是摇匀的,不是搅拌的,〇〇七。”

布莱恩情不自禁地放声大笑,“你这个混蛋!”他说。

“瞧,我们已经陷进去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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