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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狐大仙

“难道守林人又回来了?”朱翊凯喃喃自语,侧过脸对瞿思齐说,“你在这里保护小舟,我过去看看。”

白小舟拉住他的袖子,低声说:“小心些。”朱翊凯低下头,看到她担忧的神色,心头像被什么东西涨满了,只觉得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映出了漫天星子。“放心吧。”他用极柔的语调说,“我有分寸。”他拿了电击枪,走近小屋,警惕地朝窗户里看了一下,敲响了房门。

屋子里果然有人。

开门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没有胡须,脸上满是褶子,哪怕隔了老远,白小舟也能看见他皮肤上的老年斑。

朱翊凯跟老头说了会儿话,然后回过头来朝二人招手,示意他们过去。

夜晚的深山浸着丝丝凉意,走进小屋,白小舟觉得有些冷。老头笑呵呵的,看起来十分平易近人,又是递水又是找吃的。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好东西,都是方便面,白小舟仔细看了看,没过保质期。

这老头是山里的守林人,姓李,一辈子都住在山里,老伴过世后,儿子本想接他去城里享福,他不肯,说离不开大山了。大火烧山后他被迁了出去,但在城里住不惯,见山里守备没那么严了,又偷偷回来。“我要是走了,有些事就没人干了。”他喝着老白干,意味深长地说。

李老头有一肚子的故事,朱翊凯三人说他们是进山驴行的驴友,他神情严肃地劝三人赶快回去,说这山里不安全。白小舟忙追问为什么不安全,他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山里的鬼故事,什么狸猫用妖术让过路人迷路,坠崖而死啦;狐狸化成美女迷惑路人,勾引到窝里吃掉啦。不外乎是些口耳相传,在哪里都能听到的传言。说着说着,就说到了之前的大火烧山和漫山遍野的尸骨。

“那些尸体啊,肯定是这些年在山里失踪的人。”他喝了一口酒,鼻子红彤彤的,浑浊的老眼中似乎有液体在涌动,“我眼睁睁地看着好些人这么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出来。他们一定都是被不归洞给吞了,连我那苦命的小儿子也是啊。”

“您的小儿子?”白小舟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李老头也不知是不是喝多了,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是啊,我那孩子当年才十六岁,是我和娃他妈老来得子,从小娇惯着他。但他争气啊,学习成绩在班上那是响当当的,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还和老伴说,以后我们家就靠他光宗耀祖了。可那孩子居然跟他的老师进山说要寻人,我怎么劝都不听啊,还说我是封建迷信,这一去就再没回来。我一直后悔啊,当年要是硬把他给绑回去,也不至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啊。”说罢,用老旧的蓝布衣服抹了抹泪。

朱翊凯何等聪明之人,闻言心有所动,忙问:“他们进山寻什么人?”

“是那老师的一个故人。那老师当时刚调来不久,说他以前有个老同学,偷了他恩师的东西,听说最后进了咱们这鹿景山,他怀疑那老同学还在山里,他要找到他,把恩师的东西找回去。”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东西?”

“我问了,他不肯说。我跟他说,这山里有个洞,洞里有蛟龙,是要吃人的,他老同学肯定是被蛟龙吃了,可他就是不信,说就算老同学死了,那东西也不能丢,一定要找回去。你说他找就找吧,带上我儿子算什么事啊。我儿子也是特崇拜他,把他当神似的,还自告奋勇带他去。唉,都是命啊,是命啊。”说着,将手里的玻璃酒瓶往嘴里一灌,猛喝了一大口,“后生啊,听我的话,都回去吧,别没了命,才来后悔。”

朱翊凯又问:“您说您儿子也是被蛟龙给害了,那当时那些尸骨你去认了吗?”

“怎么没认?当时一听说这消息,我们这些家中有人失踪的,都去了,有好几个还认出了尸体,可我看了半天,就是没找到我儿子。”

朱翊凯又问:“那您还记得您儿子当时穿的什么衣裳吗?”

“怎么不记得,他穿了一件蓝布中山装,还是新的呢。”

朱翊凯似有所悟,并未再问,只是安慰了李老头一阵。天色更加晚了,三人赶了一整天的路,都很困倦,李老头从脏兮兮的柜子里找出几床半新不旧的被子,三人打了地铺,将就一晚。

玻璃破了一块,有些漏风,白小舟躺在床下,耳边都是呜呜的风声,听起来像女人的呜咽,低沉婉转,哀怨缠绵。她渐渐沉入了梦乡,梦境迷离,她觉得自己被魇住了,意识是清明的,但身体很沉,四肢很重,一动也没法动。

这个时候,她忽然感觉到破裂的那扇窗户边多了一个人,一张白生生的脸在凝望着自己。她想要看清那人的脸,挣扎了半晌,也睁不开眼睛。门边有砰砰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人在敲门,屋中有人起来了,蹑手蹑脚打开门,身子一闪,钻了出去。

是谁?到底是谁?他要干什么?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忽而一晃,不见了踪影,出去的那人又回了屋,安然躺下。白小舟顿时觉得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全都不见了,身子一阵轻松,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冲到窗户边,窗外依旧风声萧瑟,树木葱茏,空野山林,静无一声。

难道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吗?

一双手从身后伸出来,捂住了她的嘴,她悚然一惊,侧过头,见朱翊凯正对自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白小舟凑到他耳朵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你也梦魇了?”

朱翊凯点头说:“刚才我听到有人出去了,不知道做了什么,我们出去看看。”白小舟点头:“要不要叫醒思齐?”二人看了看睡在一旁的瞿思齐,他似乎还没从梦魇中醒过来,双目紧闭,眉头紧皱,双手握成了拳头。

“别叫他了,我们快去快回。”两人又朝架子床上的李老头看了看,他正轻轻打着酣,睡得正香甜。二人轻手轻脚出了门,环视四周,林中杂草丛生,白小舟蹲下身子看了看,指着一团塌下去的草说:“这是脚印,咱们跟着它走。”

朱翊凯奇道:“你还能辨识草上的脚印?”

“小时候和外公去打猎,学过一点儿。幸好脚印刚留下不久,如果时间久了就没办法了。”二人跟着几不可辨的脚印走了几十步,白小舟说:“脚印没了。”朱翊凯蹲下身子看了一阵:“这里的土是新的。”

两人对望一眼,徒手挖了一阵,摸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再往下挖,竟然是一个木盒,盒子上用红色的封泥封了一道符。朱翊凯看了半晌,也猜不出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打开看看?”白小舟不确定地说。朱翊凯从筒靴里拔出小刀,正要将那符咒剔下,便听见身后一个声音幽幽道:“别动它。”

两人头皮一麻,迅速转身,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了来人。月光皎洁,照在那人树皮一样老朽的脸上。朱翊凯皱眉道:“这是什么?”李老头笑呵呵地说:“你们不是什么驴友吧?也怪我没跟你们说清楚,进来吧。”

两人有些犹豫,却听屋内一声大叫。

“思齐!”二人匆忙冲进屋去,瞿思齐坐在地铺上,浑身都被冷汗湿透,大口地喘着粗气。两人忙问出了什么事,他脸色苍白,抬头看了看白小舟,又看了看朱翊凯,眼中似有某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这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我好像被魇住了,怎么都醒不过来。”

“后生,对于那些你不知道的东西,说话存些敬畏的好。”李老头又掏出他的老白干,盘腿坐在地上,喝了一口,打了个酒嗝儿,“你们不是问我那盒子里是什么吗?那是狐大仙的尸体。”

狐大仙?三人想到来时遇到的那只白狐,面面相觑。

“这山里从远古时候起就住着狐大仙,那个时候周围的村民都很尊敬它们,常常祭祀。后来不归洞来了蛟龙,连带着狐大仙们也受了灾,就进了更深的山里,很少出来了。不过,它们还需要人帮它们送葬。”

“送葬?”三人不明所以,老头继续说:“这是从古老时代传下来的习俗,狐大仙死后,需要凡人帮它们入殓,念诵往生咒,然后用超度的符咒将它们的棺材封起来,据说这样它们才能转世为人。”

白小舟依稀记得,小时候外公曾跟她说过,人是万物之灵长,从古至今,精怪们都希望能够变成人,所以才有那么多修行成人身,到人间经历红尘情爱的故事,其中又以狐狸尤胜。

“我小儿子没了之后,上一代的守林人就把这个任务传给了我。狐大仙能够带给人财富,我现在就一个儿子了,我得让他过得好些。”他又灌了一大口酒,眼神有些落寞。白小舟心想,他其实并不是不习惯城里的生活,而是别无他法了吧。

“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也不想知道。”李老头说,“既然你们一定要进山,我这里有个东西要送给你们。”他用食指蘸了酒,在水泥地板上画了一个图形,三人暗暗心惊,那竟然是篆书的“它”字。

“记住。”李老头一脸慎重,目光在三人面上缓缓扫过,似乎略有深意,“小心第三个人。”

三人被他看得后脊背发凉,又是这个字,它所说的第三个人,指的就是被蜈蚣控制住的司马凡提吗?

一想到还被困在溶洞里的二人,他们的心就一阵揪紧,李老头似乎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天还没亮,你们再睡会儿吧。唉,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哪!”他絮絮叨叨地念着,钻回床上,不多时便打起了鼾。

一时无言。

三人重新入睡,白小舟仰头望着窗外高挂的明月,心中千万情绪纠缠,她并没有发现,睡在角落里的瞿思齐也睁大了眼睛,眼神锐利如刀。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李老头已经不在了,留了张纸条,说去巡山。三人留下了一些钱充作食宿费,放出灵符,继续旅程。

白鸟又带着三人在山中绕了几圈,终于到了一个山头,山下是万丈悬崖,峭壁鬼斧神工般,白鸟拍打着翅膀,径直朝崖下飞去,三人面面相觑,半天说不出话来。

“思齐,你耍我们吧?”白小舟说,“累得半死把我们带上来,结果溶洞入口在崖下?”

瞿思齐满脸通红道:“可能……这崖底没有其他的路,只能从悬崖下去。”话没说完,两人都用眼睛斜他,他甚是无地自容,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崖下,忽而他眼睛一睁,喜道:“你们看。”

云蒸雾绕之中,那白鸟自在地飞了一阵,忽然身子一折,飞进悬崖上一处洞穴。那洞穴离崖顶不远,大概有个五六米,崖口长着一棵大树,枝繁叶茂,遮住了洞口,因此不容易被人发现。

瞿思齐有些得意:“我说吧,肯定没有其他路了,不然我的宝贝小鸟怎么会这么笨?”

这话有歧义,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白小舟红了脸,朱翊凯低着头偷笑:“你打算怎么下去?”

瞿思齐一怔,是啊,怎么下去?他可没有叶不二那徒手攀岩的功夫。

“早就知道你靠不住,还好我早有准备。”朱翊凯简直就以损他为乐事,打开背包,掏出一根登山的绳索来,动作熟练地在崖边的大树上绑好,白小舟奇道:“你还会攀岩?”

“高中时常去登山,现在荒废了。”朱翊凯难得谦虚,听在白小舟耳中却是极为惊讶,又会登山,又会潜水,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看到她眼中流露出的那一丝赞赏和崇拜,瞿思齐浑身上下无一处舒畅,梗着脖子说:“这算什么?我也会。来,给我绑上,我第一个下去。”

“别逞强啊。”朱翊凯慢悠悠地说,“要是摔下去了,那可是尸骨无存啊。”

瞿思齐最见不得他看不起自己,脸涨得通红,坚持道:“叫你绑你就绑,废话那么多干什么?”朱翊凯心中暗暗好笑,依言过来将绳子小心地绑在他的腰上,叮嘱道:“小心些,别冲动。”

“这还用你说?”瞿思齐冷哼一声,头脑一热,便顺着崖壁往下而去。

离了坚实的地面,瞿思齐的心中才终于生出恐惧来。他其实从来都没有登过山,只在电视里见过,不过那些登山者看起来无比轻松,可真要自己亲身尝试,才发现步履维艰,他的双脚在崖壁上踩过,怎么都踩不踏实,每一个可落脚的地方,都仿佛随时会崩落。他侧过头去偷偷往下看了一眼,崖底幽深,不可见底,他一阵头晕目眩,心中的恐惧更甚。

“思齐,你没事吧?”白小舟在崖顶担忧地问。

“没事!”瞿思齐犹自逞强道,“这点儿小事,哪里难得倒我。”说罢,咬了咬牙,在心里默念“我不害怕”,继续往下。虽说他是第一次登山,毕竟有绳索保护,还算顺利,好不容易双脚踏上那棵大树,心头一松,就着树干坐下来,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大口喘着粗气。

瞿思齐抬起头,得意地望着崖顶的二人,炫耀道:“怎么样,我说没事吧。不是我吹,别说是这几米了,就是几十米、几百米,我也不在话下。”

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二人的脸色变了,白小舟的声音也有些颤抖:“思齐,快,快进洞里去。”瞿思齐奇道:“怎么了?”

“没什么。”白小舟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挤出一个笑容,“别耽误时间了,快进去,我们还要下来呢。”

瞿思齐没有多想,应了一声,抱着树干,试探着在洞口附近的凹陷处踩了踩,然后借助绳子的惯性,往洞口猛地一跳。

重重地摔在坚实的土地上,浑身的骨头都在痛,瞿思齐却觉得从来没有这么轻松,果然还是踩着土地比较安心啊。

崖顶上的二人也跟着松了口气,朱翊凯冲着坐在洞口休息的瞿思齐说:“思齐,你抬起头看看。”

瞿思齐心中疑惑,抬头一看,吓得双腿一软,差点儿坐在地上,头顶上那棵大树布满了树疤,每一个树疤里都涌动着一条条足有拇指粗细的蜈蚣。那些蜈蚣浑身青黑,脚却赤红,似乎将整棵树都蛀空了,在树内来回穿梭,从这个树疤钻进去,又从另一个树疤里钻出来,还时不时落下几条,顺着洞口乱爬。看起来尤为可怖。

瞿思齐惊觉背上有些痒,疯了一样脱下衬衣,猛地抖了几下,将两条蜈蚣抖落,然后狠狠踩上几脚,直到将它们踩成肉酱才罢休。

瞿思齐心都凉了,怪不得刚才白小舟脸色那么难看,且不说这些蜈蚣有没有毒,也且不说它们和操纵老大的那条是不是同类,只说那棵被虫蛀空的大树,又如何能承受得了成人的重量?

瞿思齐发现,自己刚才真真切切是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心中又急又气又惧,他从背上取下那把青铜断剑,握在手中,断口处凝出光,将长剑补足,他举手一挥,光影过处,大树被齐根砍断,发出闷钝之响,朝崖下落去。洞口没了大树的遮掩,一时间暴露在阳光之下,他觉得有些刺眼,隐隐间头似乎有些晕。

头顶上传来朱翊凯气急败坏的声音:“谁让你砍的?”

“不砍难道留着蜈蚣咬你啊?”瞿思齐没好气地说,朱翊凯更气:“你自己好好看看。”瞿思齐觉得有些不对,抬头一看,头皮一阵发麻。大树的树根也被蛀空了,树干断裂处涌出密密麻麻的蜈蚣,一时间爬得满崖壁都是。

瞿思齐苦着脸,这就是冲动的惩罚啊。

白小舟满脸黑线,扶着额头说:“凯子,我们一起下去吧。”也不知是不是小时候经常泡外公的药浴的缘故,又或者与她那一双手有关,她自小便不受蚊虫叮咬之苦,加入研究所之后,经历过很多案子,她才渐渐发现,毒虫竟然不敢近她的身。她都不知道这到底算幸运,还是不幸。

不过细细想来,夏天的时候能够“自带”蚊香也不错。

两人绑好带子,缓缓而下,白小舟的脚一踏上崖壁,周围的蜈蚣便自动退却,朱翊凯笑着说:“挺好用。”

白小舟翻了个白眼,突然有些惆怅,上次爬悬崖还是在S省的山里,那次比这次还要凶险,但那时有叶不二在,他身为山魈,攀岩不在话下,背着她轻轻松松地在崖壁上下,也不知道现在他怎么样了,有没有醒过来?有没有放下?

她在心中苦笑,要放下,实在没有那么容易。

“小舟。”她忽然听见身后的朱翊凯在耳边低声说,“思齐很喜欢你。”

白小舟一愣,奇怪地侧过脸:“怎么突然想到说这个?”

朱翊凯顿了顿,笑道:“不然他干吗老看我不顺眼啊。”

白小舟很认真地说:“思齐是很重情义的,你也是,虽然你们老是斗嘴,可是在你们的心中,彼此都是很重要的兄弟。”

朱翊凯看了她半晌:“你真是越来越像龙老师了。”

话说间,二人已顺利下到洞口,瞿思齐忙帮二人进到洞中,然后一脸不快地盯着朱翊凯抱白小舟的那只手:“抱那么紧干什么?舍不得放开啊?”

白小舟白了他一眼:“洞里没有危险吧?”瞿思齐一愣,这才想起该好好查探一下洞中情形,刚才一心惦记他二人的安危,竟然忘了这码事。

朱翊凯笑道:“果然不靠谱,还是我来打头阵吧。”说罢,从包里取出一支特制的荧光笔,咬掉笔帽,在洞壁上做了一个记号。这种笔留下的印记一周之内不会消失,黑暗中亦清晰可见,非常适合在迷宫一般的溶洞中使用。

瞿思齐自然是气得牙根痒痒。

走了几十步,光线渐渐暗下来,拿着手电的朱翊凯忽然步子一顿:“前面有人。”身后二人神情一凛,忙伸手去掏电击枪。白小舟极目望去,黑暗之中,果然有一个身材瘦小之人靠坐在洞内,一动也不动。

“是谁?”朱翊凯高声问,那人没有回答。

离得近了,朱翊凯一手拿枪指着他,一手将手电照在他脸上,白小舟差点儿叫出声来,连忙伸手将自己的嘴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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