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15世纪:踏入新世界的门槛
在英格兰历史中,15世纪确实算不上辉煌时期:与法国的持续战争,尽管有阿金库尔战役大捷这一亮点,但总体而言并没有取得成效,还令人绝望;议会与国王间的紧张关系;争夺王位的斗争;对威尔士的小规模战争;贵族的崛起以及他们内部的争斗;所有这些都让这个世纪显得混杂、迷乱。这些纷争,除了他们的领袖声名显赫、衣着华丽外,绝大多数都令人生厌且毫无意义,就像是比林斯盖特鱼市场上愤怒的卖鱼妇之间的争吵一样。不过,结果表明这个世纪还是很重要的,尽管这并非“演员们”刻意为之的结果——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倒是很常见。此外,这个世纪还发生了其他一些变化,如商人的兴起、建筑学的发展、生活和思想的世俗化,以及其他一些事件。这些事件对我们今天的影响甚至要远大于对法战争和玫瑰战争的影响。
英格兰和欧洲大陆间存在显著差异。在欧洲大陆,强大的君主令人瞩目,政府——无论大小——越来越独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而在20世纪,这种情况甚至恶化为一个人的独裁统治,并且屡见不鲜。而英格兰则完全不同,中央权力在不断地弱化。我们在上一章末尾所讲到的谋权篡位的国王亨利四世,尽管经过粉饰和美化,但还是要经由议会选举才能获得王位和权力。
而且,事实虽然能够被掩饰,但不可能被完全隐瞒。既然议会能够产生一个国王,那么它就能够罢免一个国王,也能够任命另一个人为王。对民众而言,有争议的继承从来都是一场灾难,因为这意味着不稳定、混乱、动荡,甚至还经常爆发战争。
君权神授的理论还要在两个世纪后才由斯图亚特王朝提出。
不过,一直流传的世袭制是那个时代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它能够保证持续性且对和平与财产的干涉最少,因而得以发展起来。
那个时代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威,来为民众和贵族提供秩序。
不过最为重要的是,为了自由和自治能够发展起来,此类中央权威要能够接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出来的民意的监督,并据此作出调整。英格兰的此类中央权威和自由,后来程度不一地扩展到帝国的各个部分。它们起码领先其他国家好几个世纪,而这些也正是欧洲大陆所缺乏的。同样,英格兰在全世界扩展版图的行为,也领先其他现代国家好几个世纪。这样,当其他国家也试图在全世界扩展版图时,条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过,较少被人提及的是,英格兰在学会自我控制、治理和追求自由等方面,同样领先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能力的基础——民族性,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起来。而英格兰却在这些条件还没存在或是还没有被其他国家利用之前,就在好几个世纪里幸运地、无意识地利用了,并最终领先于其他国家。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个过程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过程。英格兰从未“谋划”它的制度或未来,这主要还是“恰好发生的”。而之所以会这样,又是因为这个民族在应对之前的环境和成型制度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如果英格兰的封建社会进程与欧洲大陆不一样,如果英格兰的自耕农不同于法国农民,如果议会治理只在英格兰获得成功而在欧洲大陆都不成功……显然,这些不可能都是偶然。这是由于英格兰人的特性使然,也跟他们应对历史偶然事件的方式有关。当然,这些未知进程并非直线发展的,而是曲线前进的。过快的发展往往需要回撤、支持和补充,但朝着自由和稳定前进的动力一直存在。
限制大贵族
在15世纪,为了实现自由和稳定,限制大贵族的权力并缩减他们的管辖范围就显得很有必要;专制王权应该受议会约束;也有必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所有这些都不是有计划的,但最终都发生了。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都发生得过于迅速,以致下个世纪的人们乐于接受都铎·亨利和伊丽莎白的半独裁统治。都铎王朝的君主伟大之处在于他们清醒地意识到他们的权力依赖于民众的认同,而且他们也必须为民众谋利。这种见解明显不同于欧洲大陆的统治者。
在短暂的十四年统治里,亨利四世意识到他还必须仰赖那个让他成功登基的议会。因为即使是在他谋杀了理查二世后,也还有在血缘上更接近王室血统的其他人。那些大贵族随时准备着借助他们的扈从军队来推翻亨利四世的统治,为自己谋利。
1400年的起义只是诸多起义的其中之一,而与法国、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战争也需要钱。威尔士的叛乱还诞生了一个传奇式的领袖——欧文·格兰道尔(Owen Glendower),尽管这次叛乱最终被镇压,但格兰道尔成为了威尔士最受欢迎的英雄,甚至英格兰人都相信他具有法力。莎士比亚对他的描述,如“我可以召唤内心最深处的东西”,及其他广为人知的段落都被很多人深信不疑。
1402年征伐格兰道尔的战争,就是由于遇到了那个季节罕见的暴雨和大雪最终无功而返。
同一年,苏格兰趁英格兰内部纠纷不断而从北部入侵,但被珀西家族打败。亨利也主要因为得到他们的帮助才成功登基。这个拥有庞大财产和权力的家族,在诺森伯兰伯爵和伍斯特(Worcester)伯爵的领导下,其领地几乎覆盖了英格兰北部的大部分区域。作为边疆领主,他们保留了一批扈从,因而有能力推翻国王,也有能力拥立新王。
第二年,他们转而反对亨利四世,但南部英格兰并不想让这些权贵骑在他们头上,于是团结起来,在什鲁斯伯里打败了珀西家族。伍斯特伯爵被俘虏、砍头,他的侄儿亨利·珀西,也就是人们熟知的哈利·霍茨波(Harry Hotspur)㊟也被杀死。诺森伯兰伯爵被监禁,后被释放,在流浪威尔士时被杀害。法国人也攻击了英格兰沿海,但法国的内部纷争在这二十五年里挽救了英格兰。而且英格兰还幸运地俘虏了苏格兰年轻的王子,也即后来的詹姆斯一世。也正因此,苏格兰人不敢轻举妄动。
在那个多事之秋,虽然议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国王,但并不意味着人民主宰了议会。下议院虽然掌控着国家财政,但控制上议院的权力也同样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下议院。这里的关键点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议会与其所选举出来的君主之间的关系。议会更好地被控制在人民手里,对于以后的发展而言是相当重要的。议会的控制最终都会变成其中更为有力的议院的控制。不过,亨利四世与我们之前提到的其他国王一样,也必须利用自由民和城市议员来压制贵族。这个代代相传的游戏,慢慢地增强着人民的权力;权贵们的军事垄断也首次被打破;下议院表明立场不愿再被压制。而且正是这个时代,下议院还尝试要求没收高级教士的收入来满足国王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其中所需没收的规模,莎士比亚是这样描述的:“要满足国王的需求,差不多要十五个伯爵、一千五百个骑士和六千二百个士绅的全部资产”,外加两百个救济院。国王拒绝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不愿意招惹贵族,而是因为要应对当时的其他敌人,他就必须同时联合自由民、其他平民和教会。这样,贵族们的财产算是保住了。我们现在要来看看另一件将要发生的事情。这件事将在亨利八世期间发生,尽管在当时看来,这件事有点突然,但在这里我们将会发现其背后深厚的历史根源。
尽管老百姓会很乐意看到他们的财政负担被转移到那些富有的修道院院长和主教身上,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喜欢异端邪说。
当教会要求国王立法烧死那些教会法庭认定的异教徒时,上下两议院都是同意的。不过,英格兰的君主并不热衷于宗教迫害——除了玛丽·都铎,亨利四世也不是个宗教迫害者。虽然他的确打算要消灭罗拉德派,但相对而言,被处以死刑的异教徒还是很少的。
罗拉德派的领袖约翰·奥尔德卡斯尔(John Oldcastle)爵士被审讯并被开除教籍。在被进一步迫害前,他成功逃脱了。他和一部分追随者还密谋反对新王。不过,这群乌合之众在圣吉尔斯被击败。尽管绝大部分人都逃脱了,但还是有一些人被俘,最终被吊死或烧死。几年后,奥尔德卡斯尔自己也被俘且被烧死,这次具有历史重要性的运动也就由此结束。英格兰甚至还通过了一部法律以没收这个教派的所有成员写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