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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初,桃夭

激情与勇敢

河岸边,第一树桃花开了;人世间,又一对新人成家。你听啊,是谁在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妖童媛女,嬉游河曲。或振纤手,或濯素足。”无意间看到这句话,怦然心动。他和她,年少的清怡,令我,想到初生桃花。

潺潺河水近旁,少年仰起脸庞。日光流转映照之际,他容光,竟如枝丫上抽出的桃花一般,虽没有后来的饱满润泽,却因天真而更形清媚,不被风尘浸染。身畔美貌少女竟因此顿失颜色,沦为陪衬。

我想啊,希腊神话里,爱神阿佛洛狄忒所喜爱的人间美男子——阿多尼斯,他所拥有的,正是这种让人无法逼视又不能移目的俊美。看到他,就会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又短暂的东西。

爱神赐予世人象征爱的诸样鲜花,他却是爱神心上那朵桃花。阿多尼斯酷爱狩猎,爱在密集的丛林里奔跑,追逐心爱的猎物。娇柔的人间少年所热爱的,正是与外表形成强烈对比的激烈运动,驰骋山林,猎杀猎物。

他心中潜藏和向往的,是成年男子所拥有的勇敢、征服,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显然,阿多尼斯并不愿意被人当作玩宠或是娇弱小孩去保护。狩猎,是他执意证明自己能力的方式。

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美艳绝伦青春永恒的象征。当她从大海中降生时,凶恶的波涛为之平息,暴风骤停。世界为她的到来而静默,被她的美折服。

众神的盛宴上,她以光的姿态傲然出现,她点化世间万物,令它们芳香溢彩生机盎然。她使人世懵懂的男女懂得享受爱的甜蜜。她是众神爱慕的对象,但她只专注阿多尼斯。

为了阿多尼斯,阿佛洛狄忒可以忍受一切原本不属于她的艰辛、苦难。她伴随他,出没在不见天日的丛林,在那里,野兽和植物腐烂后形成的腥臭经年累月不能散去,形成瘴气,弥漫在四周,令人窒息。

危机四伏。最令爱神辛苦的,是她心中时隐时现的不祥预感。她预感到阿多尼斯将会死于非命,这是命定的劫难。唯有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她才有可能帮助他避免死亡的厄运。

可是有一天,阿佛洛狄忒有事必须返回奥林帕斯山。临行时,阿佛洛狄忒叮嘱阿多尼斯千万小心,阿多尼斯始终不明爱神所指。脱离了爱神的呵护,犹如脱离了母亲的保护一般,他甚至感觉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胸中激荡,自由在召唤他,于是,他更加无所顾忌地奔跑在丛林中。

阿多尼斯发现了一头野猪,轻狂的少年又岂会轻易放过眼前的猎物?他要证明自己的勇敢和能力。爱神的告诫被理所当然地置于脑后。跃跃欲试的少年意识不到死亡的危险迫在眉睫。急于证明的后果是,阿多尼斯挺枪刺向野猪,被反扑过来的野猪咬死。

当心神不宁的阿佛洛狄忒返回人间,她看见的是阿多尼斯血流满地死去多时的惨状。荆棘和石块刺破了爱神的脚掌,淋漓血迹,蜿蜒了迷茫的寻觅之路。比身体之痛更难言明的,是痛失所爱之后无法挽回、不能言喻的悔恨,它们像惊涛骇浪无休止地重复涌来,将她彻底淹没。

从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泪水从未停止流淌。爱神光彩照人的脸庞,因悲伤而失去了神采。此刻,有谁能分担她的绝望和无助呢?她可以主宰世间男女的爱情,带给他们希望,却无法避免丧失自身所爱带来的哀恸。

回忆里的那个少年,叫我如何不想念?因你是无可替代,所以失去了你就无可倾诉。天地万物都不能给她安慰。神的苦痛更甚于凡人。虽能预知,但无力改变降临己身的悲戚宿命。明知结局不可更改,却依然要无望地继续……然后,惴惴不安地等待结局到来。

希腊神话就有这样的痛快决绝,在命运面前,没有人或神,可以绝对高高在上。

阿佛洛狄忒亲吻着阿多尼斯,他金色的鬈发和苍白的脸庞,他丧失了血色桃花般芬芳的唇。爱神所经之处,滴落在地的血化作了玫瑰——深爱与痛苦孕育爱之花,将尖刺包裹在娇艳繁复的花瓣和芳香之下。

在这个故事里,爱神亦如人间的痴情少女,面对生命的意外,除了狠狠咒骂这该死的命运之外亦束手无策。甜蜜,美满,相较于痛失所爱的伤害都是短暂的。

爱是值得追求的,可是快乐总是易逝,永世不忘的是痛楚。这或许才是爱神留给人的启示,是她自身痛苦的流露和凝结。

也许,在看到阿多尼斯尸体的那一刻,她情愿自己是狩猎女神,这样就可以守护着他,让他不受伤害,活在自己身边。

她对阿多尼斯的思念无处不在。他灿若晨星的双眸可以驱散丛林的雾瘴。他偶尔展露的笑容可以令她眼前春暖花开。他遗落在水面的身影可以使河水清甜,清澈、欢快流动。

河水温柔地漫过脚背、手掌。嬉游于河畔,曾一起度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少年的美,无论男女,都有一种淡定的、含苞欲放的娇柔。

初爱,不被惊扰,如此妖娆,一如初绽的桃花。初爱所必须面临的考验,与之后的经历一样,凌厉,致命。若开始时,对这降临己身的美妙感觉充满感激,就必须有准备领受失去之时的椎心之痛。就如我们欣喜花开,就必须面对枝残叶败的颓唐,感伤。

爱越甚,痛越深。这痛楚,除了自己领受,除了走过千山万水后,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释然,别无出路。

如今,读到一些婉转的诗句时,我心总是在欢喜之后怅然,因为已经能把握到欢悦之下隐藏的悲伤的脉搏。有些词,的确蕴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让人低回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天长地久,与子偕老不是没有,而是太少,横亘在中间的,更多是生死契阔。无论生活将人锻炼得多刚毅,就算你武装齐备,当这些柔如春水的词漫溢过来,依然能使人丢盔弃甲。心,不知不觉柔软、松懈下来。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多么温柔有力的词啊。时光慢转,容颜老去,它始终坚贞地存在于那里。光阴沁凉了它,坚固了它,不能使它毁灭,只能历久弥新。每一次,无意间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辉。

提醒着,不要觉得自己老去,内心深处要留有一块芳甸,其上终年芳草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记得,第一次被打动的感觉,第一次牵手,第一次轻盈如蝶的亲吻,第一次靠在一起,第一次说好要在一起。

桃花终要再开的,就在阳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烧,只是比火更柔静,更持久不熄。此时你要迎娶的,也许不是儿时嬉戏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经以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着,不动声色地调戏了心怀爱意跃跃欲试的人。就像那首贺新婚的歌。其实桃花不过是婚礼的注脚,主角是那红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开得那样好、那样娇,好到我们都以为它是主角。

旧日柔软时光,并不曾在回忆中变成化石。很长的时间里,它被人为封印着。然后,在某一个关口,喷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无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汹涌的。前尘总要羽化归去。

当年的你我,舍生忘死地交好。我以为,你是我天长地久的主角。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过是你命中匆匆一笔注脚。

我们都渴望收获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两两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绝口不提。没有谁对谁错。

年少轻狂。偶然的驻足,感动,冲动,许下相爱相守的愿望。要过了很久才知道,不过是彼此路过的风景。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Love is over……时光匆匆如流水,谁也不要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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