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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血的武士刀·日军屠杀录_第四十七章 人间地狱——“济南新华院”

左禄
中国历史
总共53章(已完结

溅血的武士刀·日军屠杀录 精彩片段:

第四十七章 人间地狱——“济南新华院”

“济南新华院”是侵华日军驻济南部队,于1943年3月在济南市官扎营街西北角建立的一座奴役和虐杀中国战俘的集中营。它附属于日寇济南军法会议(即军事法庭),负责监禁我被俘、被捕抗日军民和爱国志士(包括被俘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实行法西斯奴化教育,强制从事各种奴役性劳动,以及虐杀我抗日军民的罪恶场所。

“济南新华院”由驻济日军第12军(1944年后为第43军)参谋部直接掌管。院内设有办公室、经理室、辅佐官室、警卫队、兴亚建设队和总队部等部门。其总队部又下设参事室、审问科、警备队、训练队、工场队、农场队、抽血队和卫生班、病号房等,分管对战俘的审讯、“管理”、“教育和训练”、劳役看押和虐杀。日军收买了一批被俘国民党军官和汉好担任头目,充当打手。还专门训练了一群狼狗,用以惩罚有“越轨”行为的战俘。

“济南新华院”戒备森严,四周挖有近两米深的水堑壕,架设多层铁蒺藜,围墙上设有电网,四角筑有岗楼,院中间设有高约三丈的瞭望台,日军昼夜严密监视。

“济南新华院”常年关押被俘被捕者达二、三千人以上。凡被押到这里来的人,都要先抽200CC血后再进行预审。预审的刑罚约十几种,主要有殴打、水刑、火刑、吊刑等。殴打,就是用竹刀、木刀、皮鞭等抽打全身;水刑,就是反复往嘴里灌凉水、辣椒水;火刑,就是用蜡烛、线香和烧红的火筷子、烙铁等烧烫器官和皮肉;吊刑,就是用绳索捆绑手脚或手指悬梁殴打。用刑中,很多人被夺去了生命。经过预审,被认定为重要战俘或重要分子的,送济南军法会议复审判刑后再押回服苦役;被认定为普通战俘的,则编入“训练队”,经过几个月的奴化教育和“训练”之后,再根据其“表现”和年龄、身体状况,分别从事各种奴役性劳动或押解东北和日本充当劳工。

在“济南新华院”里,被俘被捕者过着非人的生活。他们每天要从事十几个小时的繁重劳动,而吃的却是掺了沙子的高粱饼和腐烂的葫萝卜叶,偶尔吃顿小米饭,也是发了霉和虫蛀的,喝的是污浊的生水。长期的饥饿和疲劳的折磨,使他们皮包骨头,形似骷髅,很多人为维持生存,而偷着喝浆糊或捉老鼠烧着吃。他们的住舍,阴暗潮湿,堆满污垢,几十人,甚至上百个人挤在一间通房内,空气污浊。他们身上穿的,多是从死者身上扒下来的破衣烂衫,夏不遮体,冬不御寒,终年无衣更换,虱子、跳蚤成团。他们没有鞋穿,常年赤着脚干活,很多人在严冬被冻掉双脚,甚至活活冻死在冰天雪地里。仅1944年除夕之夜,就冻死60多人。

平日里,他们经常遭受日本法西斯暴徒的任意折磨和摧残。日军规定了数不清的戒律来限制战俘们的活动,如劳动时不准四处张望,大小便要报告,在室内不准抬头等。违者就要受到挨手板、罚跪、乱棒打等处治。对所谓“表现不好”或有“越轨”行为的,即施以酷刑,轻者剥光衣服爬烟囱,或头顶石头绕场转,或被抓着生殖器绕场示众等;重者则关禁闭或被狼狗咬,以至活扒皮、挖眼、割耳朵、活埋等。1944年6月,我部分被俘人员计划越狱被叛徒告密,为首者三人当即被剥光衣服,捆在旗杆上,先遭日军刀刺和开水烫,后被狼狗撕得骨肉分离。还有一次,日军将准备逃跑的20余名男女战俘,全部剥光衣服,捆在木桩上,男的用刺刀零刀割死,女的则先让狼狗咬其阴部,后剖腹杀害。济南市万盛街的几名工人被抓到“新华院”后,受尽了酷刑和凌辱,他们被控为在外出干活时逃跑。日军发现后,用铁丝把他们的手心串起来,吊在树上痛打,又剥光衣服,押到无影山下,让他们自己挖好坑,最后被日军刺死,扔在坑里。设置在“济南新华院”大门口的禁闭室,是一个专门刺杀战俘的场所。凡是被警备队执勤人员“指控”为有“越轨”行为的战俘,送进禁闭室后,即捆在特制的木桩上,作为日军刺杀训练的“靶子”,活活刺死。

“济南新华院”的病号房和卫生班,是日军以特殊手段虐杀战俘的场所,被人们称为“鬼门关”。凡被送进病号房的人,就等于判处了死刑。因为病人在这里根本得不到医治,又不得温饱很快就被折磨致死。我长山县桓四区区中队队长焦凤鸣,指导员韩玉哲等无数抗日志士就是这样牺牲的。所谓卫生班,实际上是日军设置的细菌、毒药试验所和抽血虐杀战俘的场地。日军除对初进新华院的战俘抽血外,还对编入“抽血队”的战俘定期抽血,致使很多人由强变弱,由弱致死。济南“防疫给水部”培植出来的细菌,先要拿到这里在战俘们身上进行效力试验。对那些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被俘人员和爱国志士,日军不敢公开处置,便假借治病向其体内往射细菌或毒药而加以杀害。注射的细菌主要有伤寒、霍乱、赤痢和副伤寒、百日咳等菌苗;毒药主要有异汞水、锰酸钾、石炭酸等。仅在1943年,日军就用细菌和毒药残杀我被捕被俘人员100多名。

“济南新华院”设置的病号“隔离间”,里面阴暗潮湿,空气污浊,瘟疫蔓延,鼠害成灾,很多重病号在这里被老鼠咬去耳朵、鼻子、眼珠、嘴唇、手指、脚趾……。当他们被病魔、饥饿、鼠害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先被扔进停尸房,后抛至无影山下。有些病号被装进拉尸车时,还在呻吟着:“我没有死,不要扔掉我……”有的被抛到山下后,仍发出凄惨的叫声。起初,每天向外拉尸体一、二车(每车8具),后来逐渐增至每天三、四车,五、六车,多时十几车。不久,山崖下就成了“白骨堆”。从“济南新华院”以西至堤口庄以东、黄家屯庄以南一带的数里内,到处可见累累尸骨,有些坑穴内积存的下颚骨、牙齿、四肢骨等竟达一尺多厚。在附近居民中曾流传一首歌谣,“新华院,新华院,它是阳间的阎王殿。谁要到了这里面,既抽血,又剜眼,有时还叫狼狗餐;病了只有死,想治是枉然。十人进去一不出,要想活命真比登天还要难!”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以后,国民党接管了“济南新华院”,并于同年11月将其解散。据统计,从1943年3月至1945年8月,“济南新华院”先后关押我抗日军民和爱国志士约3万5千余人,除接管的2000余名外,被酷刑和劳役折磨致死者有1万5千余人,彼抽血致死者100余人,被注射毒药致死者数百人,被注射细菌致死者数百人,被押送到东北和日本国内充当劳工者1万余人。另据我被俘人员等揭露,仅在1943年5月至1944年8月的短短15个月内,被囚死在这里的抗日军民和爱国志士就有1万7千余名。

人间地狱“济南新华院”的全部历史,就是一部日本法西斯暴徒奴役和虐杀中国战俘及无辜群众的罪恶史。铁证如山,是任何人也抹杀不掉的!

据济南市公安局所存的日寇“济南新华院”组织概况汇编中的记述☾1☽:

1943年春,日寇驻济南的第4221部队建立的关押我方被俘人员的“救国训练所”,施行所谓“宽大怀柔”政策破产之后,又成立了杀人魔窟——“济南新华院”,由日寇驻军参谋部政治参谋山田、铃木一郎具体掌管。这是一座集中屠杀我抗日爱国同胞和革命志士的法西斯集中营。院址设于济南市堤口路官扎营西头路北,直至日本投降告终。

日寇建立的这座屠杀中国爱国军民和我革命人员的魔窟,其罪恶如今已无法一一样述。因当时受难者生还甚少,且主要案犯又于日降后被遣返回国,故对其具体罪恶难以逐件查证。这里所汇编的罪恶事实仅能说明大概,系根据调查所获之片断材料综合而成。

“新华院”是为配合日寇侵华的军事行动而设立的,其职能是关押、虐杀我军被俘人员、蒋军官兵以及济南等地特务机关抓捕的所谓“共产党”和“八路”嫌疑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这里关押过3万多人,其中被酷刑、劳役折磨致死者约1万5千余人,被遣送东北、日本北海道等地充当苦工者1万余人。日寇使用的残害手段,大体有如下几种:

作品简介:

本书原名《侵华日军大屠杀实录》,是一部记录日本侵略者在侵华战争期间,主要是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的八年间,在中国制造的大屠杀事件。这本书搜辑日军屠杀我国同胞的惨案史料共51篇,大多是各地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整理编写的,作者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访问了今天还健在的惨案幸存者,翻阅了众多当事人的回忆材料,并查证了当时的报刊通讯报道和历史文件、档案,因而本书的史料是真实可靠的。

不过要说明一点,这本书仅仅是反映侵华日军在中国制造屠杀暴行的部分事件,51篇中多数是侵华日军屠杀中国人民千人左右的典型案例。所谓典型案例,是侵华日军对我们一个村一个区一个县一个城,在一次、一个时期所制造的大屠杀惨案。在那个血洗中华大地的黑暗年代,侵华日军一次屠杀我国同胞几人、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甚至数万人的惨案,何止千万件!

作者:左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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