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传 精彩片段:
既济卦(第六十三)坎上离下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凡阴阳各安其所,则静而不用。将发其用,必有以蕴之者。水在火上,火欲炎而不达,此火之所以致其怒也。阴皆乘阳,阳欲进而不遂,此阳之所以奋其力也。火致其怒,虽险必达;阳奋其力,虽难必遂:此所以为“既济”也。故曰:“既济,亨小者,亨也。”言小者皆在上而亨,大者皆在下而否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坎”上而“离”下,刚柔正也;阴皆居阴,阳皆居阳,位当也。“刚柔正而位当”,则小者不可复进,以贞为利也。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柔皆乘刚,非正也;以“济”则可,“既济”,则当变而反其正,以此终焉。止而不变,则乱矣。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既济”者,难平而安乐之世也,忧患常生于此。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济”者,皆自内适外,故“既济”、“未济”皆以初为尾,以上为首。“曳”者,欲行而未进之象也。初九方行于险,未毕济者也,故“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