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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_附录(二)-2

卢梭
宗教哲学
总共14章(已完结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精彩片段:

附录(二)-2

也许可以认为,由于暴力才朝着走出自然状态的方向迈进了最初的几步。即使“自然”人没有任何相互的往来,但有时毕竟不能不互相接触。当强者偶然碰到弱者时,他可以使弱者服从自己,因而为存在着压迫者阶级和被压迫者阶级,统治者阶级和被统治者阶级的社会的建筑物奠定下第一块基石。大家知道,在很多历史哲学学说中,暴力起着钥匙的作用,拿着这把钥匙几乎打得开一切理论的大门。然而卢梭的眼光十分敏锐,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不能满意于援引暴力。他非常细致地分析暴力概念,而且得出结论说,许多理论家由于想说明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生而援引暴力,但暴力本身只有在这些关系已经存在的时候才会出现。人们之间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差别,在自然状态中无疑是存在的。但是用卢梭的话来讲,这些差别远不如在文明生活方式中那么大。他说:“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差别中,有许多被认为是天然的差别,其实这些差别完全是习惯和人们在社会中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一个人体质的强弱以及依存于体质的体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是在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还是在娇生惯养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先天体质。智力的强弱,也是一样。教育不仅能在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造成差别,而且还随着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于前者之间的差别。因为一个巨人和一个矮人,在同一道路上行走,二人每走一步,彼此之间的距离必更为增大。假如我们把流行于文明社会各种不同等级之中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上的不可思议的多样性,来和吃同样食物,过同样生活,行动完全一样的动物和野蛮人的生活的单纯一致比较一下,便会了解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状态中的差别,应当是如何小于在社会状态中的差别,同时也会了解,自然的不平等在人类中是如何由于人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弱者受强者压迫,这种现象自然状态中有,在社会生活方式中更多得无比。压迫一词表示,一些人进行暴力统治,而另一些人则可怜地认为自己不得不服从他们的一切古怪观念。卢梭说:“一些人使用暴力来统治另一些人,后者呻吟于前者为所欲为的奴役之下,这正是在我们之间我所观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理解如何能据此推断野蛮人也是这样,因为甚至使他们了解什么是奴役和统治都颇有困难。一个人很可能夺取别人摘到的果实、打死的禽兽,或者侵占别人用作躲蔽风雨的洞穴;但他怎样能够作到强使别人服从他呢?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从属关系的锁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如果有人要从一棵树上把我赶走,我可以离开这棵树到另一棵树上去;如果在某一个地方有人搅扰我,那有谁会阻挡我到别处去呢?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不但力量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给我的还要大得多。除此之外,他的戒备会不会稍微松懈一下呢?一个意外的声音会不会使他回一下头呢?我走进树林二十步远,我的束缚就解除了,他一生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卢梭列举自然状态中一个人很难奴役另一个人的原因时,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处在野蛮时期低级阶段的人的劳动,其生产能力是十分小的,仅这一点就使得对人的奴役成为经济上毫无意义因而也是不可能的事。人剥削人的现象只有在人们拥有的生产力达到某种水平的时候才是可能的。所以,在所谓低级猎人那里是没有奴役关系的。譬如说他们奴役战俘,就意味着强迫战俘加入他与之战斗的那个血亲联盟。一旦战俘加入(虽然是被迫的加入)新的、从前敌视他的血亲联盟,他就成为这个联盟的平等的成员。因此,在那个阶段上,还谈不到奴役关系,而只能说强迫的合作关系。但是无论如何,卢梭是表露了惊人明确的眼光,他证明,强者对弱者的奴役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或者说,“如不先使一个人陷于不能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状态,便不可能奴役这个人”。在这里,他的眼光深刻地洞察到一个社会阶级剥削另一个社会阶级的秘密。但是,卢梭的眼光越是深刻地洞察到这个秘密,他越是明白地理解到流行的暴力理论的毫无根据,说明最初的社会联合的产生问题,对他就变得越发困难。不错,他引证社会契约,借以弄清处处掩盖这个问题的那些理论上的困难的症结点。但是,第一,这种引证本身就违反我们的作者希望用来分析人类不平等起源问题的那个方法。它假定了原始人的行为是很自觉的,因此也就重复了卢梭如此中肯地指出过的和如此辛辣地嘲笑过的“启蒙派”的错误,就是说,把野蛮人变成了过去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哲学家”。第二,在我们的作者那里,社会契约只是说明政治联盟的产生,而政治联盟的产生,按照他的理论,是以家庭的出现为前提的。可是家庭从何而来呢?

卢梭详细地驳斥洛克的意见,在洛克看来,子女离开父母就不能生活,这使得男人和女人必需长期同居,从而奠定下家庭的基础。按照我们的作者的意见,男人在自然状态中完全不关心自己后代的命运,而且也不可能关怀到这点,因为男人根本不考虑未来。同时在没有婚姻的地方,也不可能决定谁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因此男人根本不会想和一个女人长期同居,而女人同样也不会想和一个男人长期同居。卢梭说,洛克的全部辩证法没有能够使他避免霍布斯和其他某些研究者所犯的错误。他们所应说明的是“自然状态”中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在这个状态中,人们都过着孤独的生活,而没有力求过共同生活的任何理由。但是他们却从现代的观点观察这个事实,而现时代的特点是,人们生活在一起,也有一切理由这样做。在这里,卢梭的话中当然有许多是正确的。他的前辈和同时代人实际上是从文明社会的社会关系的观点看待野蛮人的生活的。但是既然卢梭把原始野蛮人设想为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他对野蛮人的生活也就作了完全不正确的说明。而主要的是他自己本来就不可能找到家庭产生的充分原因。他说,人们学会了做石斧以后便开始用树枝和粘土为自己盖茅舍,这样就产生了国家。但这很不明白。弄不清的是,例如,和卢梭认为是在学会盖茅舍以前人们在其中生活的那些山洞比较起来,为什么茅舍会更有助于建立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其他关系。最后,卢梭在谈到家庭的产生时,重复着(按照他的公正的见解)洛克、霍布斯和其他许多作家犯过的那些错误:他用文明人的眼光来看待原始社会中的家庭关系,换言之,他以为一旦产生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长期联系,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立即就会形成。他谈到所有制的时候,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在他那里,所有制是作为私人所有制一下子产生的。

现时,在卢梭看来原是不可克服的那一切困难,早已被关于人类的科学排除了。今天我们知道,按照路德维希·努阿雷的说法,“语言和理性生活来自为达到共同目的的共同活动,来自我们祖辈们原始时代的工作”;我们知道,用同一个作者的说法,人类的活动使语言的原始词根获得了内容。但是为了使我们遥远的祖先们可能进行共同的工作,他们就不应当过孤独的生活,象卢梭假定的那样,而应该过共同的、多少广泛的集体生活。人种学证明,他们的确是过着这样的集体生活。对不能以自己的力量维持其生活的儿童的照料,就落在这些集体的成员身上。毫无疑问,家庭的发展过去和现在都同所有制的发展有着最密切的因果联系,而所有制的发展又是为生产力的增长所决定的。不过原始时代的家庭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在卢梭看来乃是社会生活的第一基础。同样的道理,原始社会存在着的财富关系,跟文明时代产生和发展着的财富关系也是根本两样的。原始时代的野蛮人不是个人主义者,而是共产主义者。读者也许知道锡兰某个韦达族人的故事,这个韦达族人从一个欧洲旅行者那里得到了一块硬币以后,就想把它劈成许多份,数目和他的血亲联盟中的成员人数相等。在卢梭所描绘的“自然人”那里,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意图,因为“自然人”过着孤独的生活,而不是共同的生活。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存在决定意识。卢梭在其关于文化发展大概过程的猜测中既以这一无庸置辩的原理为指南,他就表明自己是一个真正有天才的人。不过他对文化发展最初阶段的人类“生活条件”却很少了解。因此他对这种生活条件的观念完全不正确,这样在把自己正确的方法应用于思考文化领域内人类最初的进步的时候,他就给自己造成了许多困难。

有趣的是爱尔维修并不认为原始人是个人主义者,虽然就其对文化史的观点而言,他比十八世纪任何一个别的唯物主义者都更接近卢梭。他说,作为一种弱小的动物,人应该力求同其他的人联合起来,一则保卫自己不受强大动物的仿害,一则攻击动物来供自己食用。他指出:“由此产生有关渔猎的一切规则。”不妨补充一句,上述思想在爱尔维修那里表现得不够明白。他发挥这个思想时使用的那些说法,也许会让人认为,原始时代的人们只有在特定地区的人口达到一定的密度之后才联合为社会。对于十八世纪的作家说来,得到对推动文化发展的原因的正确猜测,比描绘“自然状态”的令人满意的景象要容易得多。

卢梭有一个很形象的说法:“曾把人类从自然状态引向文明状态的那些道路已经被人遗忘和迷失了”。这些道路不可能遗忘,也不可能迷失,道理是非常充分的:因为正象野蛮人完全孤独地在其中生活的那种状态过去并不存在一样,这些道路过去任何时候也是不存在的。毫不奇怪,卢梭纵有一切卓越的才能,也无法重新发现这些道路,和用自己的文化发展的公式来说明这些道路。他假设原始人过着完全孤独的生活,这种假设给他自己造成的种种困难他只是避开了,也只能是避开了,而不是克服了。因为这个假设向他提出的任务,一般说来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的。为了避免这些困难,他不得不满足于一些很简单很不清楚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事实上他顶多也只能表现自己是一个很好的文章家。但是一旦他不再徒劳地寻找什么可以从并不存在的完全孤独的状态中把人引导到社会生活状态中去的那些道路,一旦他回到决定社会关系发展的原因上来,他就表露出十分深刻的思想,而且远远地超过了绝大多数和他同时代的人。

十八世纪的作家大部分都坚决地相信法制是万能的。他们说过:“C′estlalégislationquifaittout”(一切都以法制为转移)。而他们所说的法制,首先是指关于国家制度的政治法制。他们对法制万能的这种信念是和对意见支配世界的信念密切相关的:因为政治立法者的活动,虽然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却是始终自觉的,因为它永远追求着一定的目的,而人的自觉活动是以意见为转移的。信仰法制万能是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许多表现之一。这种观点为惊天动地的大革命事件深深动摇了。复辟时代的法国历史学家已经懂得,社会思想的进程是由社会关系的进程决定的。因此他们就不再相信法制的万能。基佐说,任何特定国家的政治制度在成为原因以前,首先是结果;这些制度本身是从特定社会的状态中产生的,它们本身就依赖于“人们的文明生活方式”。这是和十八世纪的观点直接对立的观点:不是用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来说明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而是相反,特定社会的政治制度本身是用该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来说明的。而这是更加正确得多的观点。在十八世纪,只有少数杰出的作家才接近了这个观点。卢梭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虽然有时他也不惜重复说,一切都以法制为转移(他主要是在《忏悔录》中重述这个观点的),但是在自己的《》中,他表现出是复辟时代法国历史学家的一个先驱者。他认为私有制的产生先于国家的产生,或者换一句话说,人们的政治关系是用他们之间的公民的、财富的关系来说明的。他说:“政府的各种不同的形式,是由政府成立时人们所处的那种状态的或大或小的差异而产生的。”在这种状态中,越是平等,正在产生着的国家就越接近于民主政体;反之,在这种状态下,越是不平等,国家制度就越是经过贵族政体而接近君主政体。

国家的起源应该归功于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不平等现象。而一旦产生了国家,它就会反过来成为不平等现象的原因。政治制度是特定的所有制关系的结果,但它也会影响这些关系,成为这些关系进一步变化的原因,扩大贫富之间的距离。卢梭这样说。由此可以看出,他非常了解“政治”对作为其基础的“经济”的反作用。也许还可以说,他有意夸大这种反作用。他用鲜明生动的文字描写文明社会中不平等现象的增长,他仿佛认为这种现象的增长同政治特权的联系比它同经济关系的联系更要多些。革命前法国的这位作家认为当时的情形就是如此,因为当时的法国,站在社会等级最上层的永远只是拥有政治特权的人物。不过这个小小的偏差并没有妨害卢梭很好地了解划分为阶级的社会的政治生活的内在逻辑。怪不得恩格斯在自己的《反杜林论》中称他为卓越的辩证法家。

在对人的本性的看法上,卢梭跟和他同时代的绝大多数人的距离也是同样遥远的。他们把人的本性看作不变的东西,并且认为“立法者”越是依从人性的要求,“法制”就会变得越“完善”。十九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也完全是这样看的。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把关于人类本性的这种或那种思想当作自己体系的基础。他们中间的每一个人都按照这样的思想建立了自己的乌托邦。只有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者才清除了这种错误的观点,他们指出,人的本性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卢梭也了解人类本性变化无常。用他的话说,人的心灵、他的情欲逐渐改变的结果,最后就会获得另一种本性。此一时代的人类不同于彼一时代的人类。假使第欧根尼没有找到人,那只是因为他在自己同时代的人中去找另一历史时期的人。“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内心和意向的深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造成文明人至高幸福的东西,反而会使野蛮人陷于绝望。”卢梭不相信用抽象的方法解决道德问题的态度,就是对人类本性变化无常的这种信念的必然结果。他说,“哲学家们所不能解决的伦理上和政治上的无数问题”,只有当我们用“事物的缓慢递嬗”(lentesuccessiondeschoses)的观点看待它们的时候,才能找到答案。这已经是我们熟悉的用存在说明意识的方法了。

也应当说,卢梭的天才特别明显地表现在他的关于社会心理学的论断中。在这个问题上就不可能说,他的观点过时了。他的这些论断,对于没有完全掌握唯物主义对社会生活的观点而又没有完全被唯心主义的偏见所迷惑的人来说,迄今都会是非常非常有教益的。而这些人的名字是多得难以计数的。凡是愿意了解卢梭对社会心理学的种种天才的看法的人,或者更确切些说,凡是愿意了解卢梭对阶级社会心理学的种种天才的看法的人,除了《》一书以外,一定要再读一读他论政治经济学的文章,这篇文章最初刊在狄德罗和达兰贝尔的著名的百科全书的第五卷。这篇文章的内容同政治经济学问题几乎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来,而且主要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观点看来,它是很重要的。卢梭主要是研究社会概念和社会风尚的辩证法。社会幸福是国家最高政权的唯一目的。这个社会幸福就是共同意志所追求的目的。对于每一个国家成员来说,共同意志,即全体人民的意志,乃是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但是在居民分成具有不同利益的各种阶层的社会里,要各个个人认识共同的意志并不那么容易。这样的社会仿佛是由许多小社会组成的,而每一个小社会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之也就有自己的、为这些利益所决定的意志。每一个小社会的意志,对于它的全体成员说来,都是共同的意志;同时,这意志对于更大的社会说来,又是局部的意志:因为它反映的不是更大的社会的共同的利益,而是小社会的局部的利益。因此,从小社会的观点看来是完全公正的行为,从大社会的观点看却可能是完全不公正的,一个阶级认为是好人,全体人民可能认为是坏人。祷告上帝的神甫或者英勇果敢的士兵,用卢梭的话说,可能实质上是一个坏公民。卢梭深信,利用这些简单明了的原则,可以非常容易地说明阶级社会诸成员的行为中的一切矛盾。如果人的行为就一方面说是完全正当的,同时就另一方面说又是不正当的;如果他蹂躏自己最神圣的义务的同时,又牺牲生命来履行某些极其可疑的义务,则这意味着,他把自己小社会的局部幸福当作更大的社会的共同幸福。作者补充说:“指望那些能左右局势的人重视任何一个别的人的利益甚于重视自己的利益是不理智的。因此,能左右局势的人(lesmaitres)在自己的小社会的范围内可能是利他主义的,但是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一定会表现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经过这一番说明之后,不言而喻:人民的利益将为那些热衷于破坏人民利益的人所破坏。不过人民本身也可能是自己利益的破坏者。只要人民错误地把特定的小社会的局部利益当作更大的社会的共同利益,即当作自己的利益,就会立即出现这种现象。”卢梭的这一精辟的见解,把处在上层阶级影响下的下层阶级的心理表露得非常明显。当下层阶级尚未摆脱这种影响的时候,它的意志将照常集中于共同的幸福,而它的行动在“能左右局势的人”的利益的指导下则用于保卫这些利益,即直接违反代表它自己的幸福的共同幸福。这一矛盾只有用提高下层阶级的觉悟才能排除。一旦下层阶级深信“能左右局势的人”的利益在于破坏共同的幸福,它就不会再支持这些人了,换言之,它就不会再破坏自己的利益了。因此在我们这里就会得出一个结论:下层阶级的阶级觉悟越是增长,它的行动就越符合共同的幸福。对于上层阶级则不能这么说。他们越是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的行动就越违反整体的利益,他们就越会变成利己主义的人。

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使个别社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行为不和整个社会的利益矛盾呢?这很容易了解!必须排除这些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局部利益同整体的共同利益的矛盾。卢梭用另一种说法来表示这个意思,他说:“倘使您愿意执行共同的意志,您就努力使所有局部的意志同它一致吧。”在卢梭看来,一切社会美德在于局部意志和共同意志的一致。因此他用这样的话来表达执行共同意志的必要条件:“这样行动吧:使美德蔚为风气。”对公民们说:“你们会是好人”是不够的;应当教导他们做好人,而要教导他们做好人,就不能使他们处于让他们的局部利益继续互相矛盾而且同共同幸福也继续发生矛盾的那种境况下。由此可见,卢梭的“美德”首先带有社会政治性质。在这种场合下,我们的作者同“霍尔巴赫派”,以及一般说来,同十八世纪最先进的法国作家完全没有分歧。所有这些作家都是从社会关系方面来看美德问题的,他们大家都坚决地认为,为了改造人必需改良社会制度。所以马克思后来说过,法国唯物主义的结论是十九世纪社会主义者的学说的基础。而根据这一点,也可以判断现在千方百计地散布所谓卢梭的观点和列·托尔斯泰公民的观点一致的可笑臆想的那些先生们的思想有多么深奥。卢梭和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美德”的学说,完全符合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存在决定意识的那一原则。反之,托尔斯泰的全部学说都是建立在不是存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存在的那一信念的基础上的。只就下面托尔斯泰(1904年11月18日)拍给《北美人报》(“TheNorthAmerican”)编辑部以答复该报电询俄国解放运动的电报中的一段话,就可以很明白地看出来:“只有使所有的个人在宗教上和道德上都趋于完善,才能取得真正的社会改良。用改变外在形式的办法使各个个人对社会改良产生非常有害的幻想的那种政治宣传,通常会使真正的进步为之停顿,——这在一切立宪国家如法国、英国、美国,都可以看得出来。”只有既不了解卢梭的观点,也不了解托尔斯泰的观点的人,才会把这些观点混为一谈。几乎同样可笑的是这样一些信念,如:“乔治·桑无疑是卢梭最直接的和最有才华的女学生”,或者:“这两个才智之士的思想同出一源”,换言之,乔治·桑的思想和卢梭的思想是完全“吻合”的。乔治·桑只赞成卢梭的某些情绪和某些个别命题,而按自己思想的性质来说,她之接近卢梭未必会甚于接近俄国的历史学家卡拉津,这个卡拉姆津,大家知道,也只赞成卢梭的某些个别命题和某些情绪:爱自然、爱“会说笑话的看门人”等等。昂屠阿·居约根据“卢梭和乔治·桑都认为对自然的爱和情感是最深刻的灵感的泉源”这样的理由来建立自己关于卢梭的观点和乔治·桑的观点同出一源的思想。卢梭的确爱自然,也很懂得欣赏自然,但是认为他的爱自然的态度构成他的思想的主要特征,却是十分奇怪的。恩格斯更好得多地说明了他的思想的特点,他指出,卢梭和狄德罗都属于十八世纪为数不多的辩证法家。《》是运用辩证法分析人类历史运动的原因的一次光辉的尝试。

作品简介:

在这篇应第戎学院征文而作的论文中,卢俊一方面借助当时有关野蛮人的人类学资料,一方面展开辩证的想像,回顾了人类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指南:人类的进步史也就是人类的堕落史:而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这篇论文可谓卢梭整个政治学说的导言。

作者:卢梭

翻译:李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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