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秘密档案·李真与六个女人 精彩片段:
第三十四章 李真求生
看守所内的李真,终于意识到了自由和生命的可贵。他一方面积极向专案组坦白犯罪事实,一方面以书面的形式,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回忆和反思,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得宽大处理。李真自知罪恶深重,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自己死定了,所以想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希望有关部门能放他一马。但所有的认罪和“努力”都没能奏效,他剩下的只有悔恨的泪水和凄婉的哀鸣。
我们注意到,临死前,李真最后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晚上9点多钟,望着记者远去的背影,他慨然长叹:“每盏灯下,都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可我再也回不到家里去了。”
李真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秘书政治的真实境况,也照出了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绝不手软的决心。
为表明心迹,他向专案组写了一份长达两万多字题为《我的前半生》的悔思书,令人读后感慨不已。这里摘录其中一些内容以飨读者。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而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了许多关怀和培养,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于90年任秘书,92年又改任政府办公厅秘书,93年初,我成为了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在如此特殊的作岗位上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得不深,领会得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自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结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发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
我于94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96年初到省国税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97年初被任命为省局局长。本来荣誉的获取、权力的晋升是在同志们的高度信任、大力支持、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苦心培养下取得的,我理应万分珍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而我却未能正确地对待、清醒地把握,反当成炫耀的资本并精心设计着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当被省委和总局均确定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后更感到春风得意,并在工作中充分暴露了思想及性格上的弱点,骄狂傲慢,主观臆断。更有甚者,伴着权力和荣誉的同时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直到东窗事发,方恶梦初醒,但悔之已晚。
入狱后经过极为痛苦的回顾,反思为什么自己从一个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而沦为阶下囚呢?
我认为首先是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灵魂受到了腐蚀。由于我同领导们接触较多,当看到某些领导台上讲的是慷慨正义之词,台下想的是升官发财之路,平时干的是肮脏龌龊的勾当。再加土许多官场中人的那种麻木、自私、嫉妒品性,见领导阿谀奉承,待百姓趾高气昂,对工作得过且过等丑陋的劣性后,没能理智、正确地分析到这是我们党在前进中的一小部分消极阴暗面。现在深思,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能洁身自爱、伸张正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话,我们党的事业也一定能繁荣昌盛。我只想到蚁穴可以溃大堤,但殊不知小川还可以汇江海。我深受党恩,非但不能清正廉洁,反而丧失信心,随波逐流。这正是铸成我今天大错的主要根源。
其次是没有遵守好秉正无私、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准则。这方面虽说我受兑培养教育多年,然而随着自身权位的逐渐显赫,既被社会上阴暗腐败的消极现象所诱惑,又被根深蒂固的“功名道义”思想所左右,更被权力和胜利冲昏了头脑,致使出现了严重的违反法纪,凭借权力和影响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问题。如:离婚后为了方便生活,我寻找一个现役军人到家长期照顾小孩和我。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立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了个极为豪华的小办事处,形式上为省局整体服务,实质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与有关领导和朋友交往方便。特别是凡有恩于我的人,只要有求于我,为了知恩回报我都尽量地给予帮助,有时不计后果,甚至违反原则。最终是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再者是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当代的领导干部本应认真地研究、掌握国家的法律、政策,而我却忽视了其重要性,从没深入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局限在很一般意义上的了解,致使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了许多犯罪事例,多数也知不对,但根本没意识到是在严重地践踏法律。如当初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初次收受财礼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面有不悦,恰好司机进来却满不在意地收下了,我才顺手收下。一次在北京,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五千元人民币。虽再三推辞,但在他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又有所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让我退给他。可退钱时,李非常生气,流着眼泪说瞧不起他,并由此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在当前,请客送礼,应坚决拒绝,一般层次的人送礼也可以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咆感情,而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物的礼,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这种思想却逐渐导致我日后在收受金银手饰及巨额资金时都不能清醒地把握。
我的前任秘书吴庆五在事业上曾与我风雨同舟、共同拼搏,对我有知遇之恩。他告别政坛,下海经商,自然得到了我的大力支持。在妻子出国前夕,吴庆五提出给予经济资助,我当时只想到这是他对我一种情义的表达。但听到是笔巨款时,也确有惶恐的心理。他表明我们友谊甚深,此做法完全是表达感情,千万不要介意。听后我心想以往曾给予过他很大支持,未来我与妻子也还可以回报,心中坦然了许多。因此由衷地对他表达了感激后,同意接受此款。经历此事后,使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金钱的欲望也明显增强了。现在细想,如当初没有妻子出国的举动,我的犯罪也绝达不到今天的严重程度。接着陆续出现了李国庭等人的经济支持。94年底在妻子原打算出国前夕,李国庭到石出差,我和妻子前去看他,期间他拿出5万美元,说出国读书,需要花钱,算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确实不好意思收,再三讲,您有这份心意,我就非常感激了,不需要给钱。今后如有可能,给她些项目支持。他听后满带感情地说:“别人有困难我还帮助,何况你呢?你若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并又诚恳地讲到,“你年轻有为,做事一定要谨慎。今后如需花钱,我帮你批烟,千万不要找别人,避免出麻烦。”听后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收下此款。并陆续找他给河北驻北京办事处批烟,从中得利。张铁梦在我做省政府办公厅的秘书时任“东租冀办”主任,我们相识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