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的焦虑 精彩片段:
第二部分 解决方法
第三章 政治
最理想的人的类型1
在每一个社会里,总有一个特定的人群能够获得高度的尊崇——其他的人群则因为没有具备合适的技能、口音、气质、性别或肤色而受到贬抑或忽略。但这些对成功的定义远远不是一成不变或普遍适用的。一些素质和技能在一个地方能够带来较高的社会地位,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则有可能变得无关紧要或为人不齿。
我们可以选择一些不同的历史时期,来展示不同时代的不同社会往往以不同的内容来定义有荣誉的人。
不同时代的不同社会对上层社会地位的要求:
希腊半岛,斯巴达,公元前400年
在古斯巴达社会中享受最高荣誉的是男子,特别是擅长打仗、好勇斗狠、肌肉发达、(双)性欲旺盛、对家庭生活毫无兴趣、对商业和奢华深恶痛绝、在战场上对屠杀他人,特别是屠杀雅典人充满激情的男子。斯巴达的战士从不使用金钱,避免接近理发师和艺人,绝对不会缠绵于妻子儿女之情。如果有人看见他们在市场上现身,那可是他们的耻辱。一旦懂得计算,就会遭人蔑视,因为懂得计算表明了一种商业精神。从7岁起,每个斯巴达男丁就开始接受成为士兵的训练,吃住在军营中,进行战斗操练。即使在结婚之后,男人也不允许和他们的妻子住在一起,只是每个月有一个晚上才准许夫妻同房,以延续种族。如果孩子生下来时非常虚弱,斯巴达人的通常做法是把他们抱出去抛到泰噶托士山谷的荒坡上,任其死亡。
西欧,公元476—1096年
随着罗马帝国在西方的衰落,在欧洲的绝大部分地方最受尊敬的人变成了那些以耶稣基督的言传身教来规范自己行为的人。基督教会所称为圣徒的人从来不会佩带武器,不会杀害他人,同时也尽量避免杀害动物(像其他许多圣徒一样,圣伯纳德是一个素食主义者,据说他走路的时候非常缓慢,眼睛紧紧地盯着地上,避免踩着蚂蚁,毕竟蚂蚁也是上帝的子民)。圣徒们避免各种物质享受。他们没有房屋和马匹。圣希拉里翁居住在一个5英尺长4英尺宽的斗室之中。来自阿西西的圣方济各宣称自己与“名叫贫困的女士”结了婚,他和他的弟子们住在破茅草房中,房里无桌无椅,晚上睡在地上。帕多瓦的圣安东尼只吃根茎和草类。来自古斯曼的圣多明我在路过富商的宅第的时候,会把头转过去避免看见。圣徒们竭力压抑性欲,因而他们以肉体方面的节制而出名。圣卡西米尔拒绝了他的家人放在他床上的一位处女。据称圣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和一个女人被关在一座塔里,这个女人用她的美貌和香水来勾引他,虽然他的欲望一时被勾了起来,但他还是推开了她,因而从上帝那里得到了“永远的贞洁腰带”。
西欧,约1096—1500年
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后,轮到骑士来充当西欧社会中最受尊重的人群。骑士来自富有的家庭,他们居住在城堡里,他们在床上睡觉,他们吃肉,他们赞同杀死他们认为非基督教的人(特别是穆斯林)的行为。当他们不杀人的时候,他们就把注意力转向动物。据称约翰·德·格拉伊就曾经杀死过4,000头野猪。骑士还是颇有成就的情人,往往通过对诗歌的巧妙使用,在宫廷勾引妇女。他们尤其喜欢处女。他们喜欢金钱,但这些金钱必须来自土地,而非商业。他们也喜欢马匹。“骑士绝对不能骑驴或骑骡子,”古铁雷·迪亚斯·德·加梅斯,《不屈的骑士》(约1431)的作者记录道。“骑士不能是那些身体虚弱或胆小怕事之人,他们必须体格强壮、精力充沛、勇敢无畏,因此除了一匹良马之外,没有任何牲畜能够配得上一名骑士。”
英格兰,1750—1890年
到了1750年,知道如何打仗在英国已经不再被认为是获得尊敬的必备条件。跳舞变得更为重要。社会中最受尊崇的人群是“绅士”。他们很富有,他们除了负责管理自己的财产之外不愿从事其他的任何事务,他们涉足工业和商业领域(特别是在印度和西印度群岛),但他们急切地在自己和商人与工业家这些下等阶级之间划清界限。人们认为他们应该热爱他们的家庭,避免把自己的孩子扔到山坡上任其死亡——但他们依然可以在城里包养一个情妇。
做一个绅士的关键就是完善一种慵懒的优雅。保持良好的发型和有规律地拜访理发师变得非常重要。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在他的《给他儿子的信》(1751)中建议,一位绅士的谈话应该尽量避免“错位的热情”,否则就会导致谈论“一些琐碎不堪而又不合时宜的轶闻趣事,而且带着像‘我告诉你一个很棒的事情’之类的愚蠢的开场白”。切斯特菲尔德同时还强调,作为一个绅士,必须学会如何跳小步舞:“要记住如何使胳膊的动作显得优雅,如何伸出你的手,如何文雅地戴上或摘下你的帽子,这些都是一位绅士跳舞的必要环节。”至于同妇女的关系,一般来说,一位绅士应该结婚,但心中应该时刻记住(用切斯特菲尔德的话)“妇女只是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如果一位绅士在一位妇女身旁坐下,他应该跟她“闲聊”,而不应当保持沉默,否则就会被她认为是单调乏味或傲慢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