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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令蜡烛_第十九章

约瑟芬·铁伊
侦探推理
总共27章(已完结

一先令蜡烛 精彩片段:

第十九章

有一个没有得到宽慰的人是吉米。那个精力充沛、冷酷寡情却又妙笔生花的吉米。他在他最喜欢的酒吧里用餐( 黑咖啡可能非常适合那些愁容满面的警察和必须随时顾虑到身材的演员,但吉米是靠别人的忧愁吃饭,而且只有在裁缝师量身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的身材) ,但这顿午饭却是吃得没一处对劲。牛肉有点太老,啤酒有点不够冰,侍者频频打嗝,马铃薯软趴趴的,农家布丁有小苏打的味道,他常抽的香烟又卖完了。因此他原本饱受不公平对待和误解的心情,非但不曾因尽情享受酒菜而纾解,反而更膨胀为满腔的愤世嫉俗。他的视线越过酒杯,苦闷地瞧着自己的同事和其他客人在白色粗布桌巾上有说有笑,他们很少见他如此愁眉苦脸,于是不再继续闲嗑牙,转而开始逗他。

“怎么啦,吉米? 牙疼吗? ”

“不。他在练习怎么作个独裁者。你要从表情开始练习。”

“不对,”第三个人说:“要从发型开始。”

“还有手势。手势是很重要的。你看拿破仑。如果他没发明那个把手举到胸前的玩意,他最多只能继续干小班长而已。”

吉米要他们全都下地狱去,然后出去找他的香烟。警场何必把事情想成那样?

每个人都知道报纸上写的不是扒粪,就是夸大其辞。如果你不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作文章,读者可能会开始怀疑那些事情真的只是鸡毛蒜皮而已,然后就不买报纸了。

到时候那些报业巨子,还有吉米,还有一大堆无辜的股东要何去何从? 你总得为那些死气沉沉的工薪阶级提供情绪上的寄托,因为他们不是太累就是太笨,无法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不能令他们血液凝结,至少也要让他们痛快地哭个一两场。克雷早年在工厂上班的故事的确是好东西,就算那个马脸女士自称认识克莉丝是捏造的,去她的。

但是你也不能老是诉诸惊悚,或者老想赚人热泪,如果说有哪一种情绪是英国社会最着迷的,那就是自居正义的愤慨。所以他,吉米,就帮他们弄来这样一个话题。警场分明知道这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到了明天就会把这档事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想那么多干嘛! 有什么好不爽的? 那句“逼迫无辜者走上绝路”只不过是一种措词而已,还是老掉牙的措词。里面没什么会叫明理的人受不了的地方。

警场有点太过敏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他们明明知道这件事根本不该发生的。

他不是要越界干涉别人的工作,不过那篇文章里有些部分的确是实话,现在他突然想到这一点。当然不是“逼迫走上绝路”那部分,而是其他一些小地方。这确实称得上丢脸——嗯,好吧,说丢脸太过分了一点,说遗憾好了,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支自认为有效率的警力身上。既然得意的时候他们那么趾高气昂,拒人千里,一旦把事情搞砸了,当然就别寄望别人会同情。话说回来,如果他们能允许媒体参与其中,像美国的做法一样,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他,吉米。霍普金斯,也许不过是个刑案记者,但是他对刑案及侦查方式的了解并不逊于警方。如果老板愿意让他告假,警方也愿意把档案借他调阅的话,他一个礼拜不到就能把杀害克雷的家伙关进牢房——当然也会登上头条。想像力,警场需要的就是这个。这在他可是不虞匮乏。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他买到了他的香烟,闷闷地把整包烟倒进金质烟盒里,那是他到伦敦之前乡下的同事送给他的( 同事间私下说,这项慷慨的赠礼所表达的谢意多过感情) ,然后闷闷地走回办公室。在《号角日报》总部气派的大楼门厅内,他遇到年轻的穆斯克,一位新进记者,正从大楼里走出来。

他随便点了个头,嘴里寒暄着,但脚下并未停步。

“上哪去? ”

作品简介:

清晨的海滩上横工着一具女人的尸体,死者染发、脚趾甲上搽着猩红色的指甲油,看上去就和一般人不一样。海岸巡警说这只是一起因游泳不慎发生的意外,直到发现一颗纽扣纠结缠绕在她的头发中,又辨明她的身份是全英国最当红的明星克莉斯·克雷。这下子,几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和她的死亡脱离不了干系。

苏格兰场的格兰特探长从死者生前复杂的交友关系和陈尸现场的线索中抽丝剥茧,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挣扎、迷误,凭借勇气、智慧、同情与机缘,逐步揭开案情的真相。

作者:约瑟芬·铁伊

翻译:黄正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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