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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_第六章 5

毛姆
总共57章(已完结

刀锋 精彩片段:

第六章

5

夜深了,人群稀稀落落,店内空桌越来越多,无所事事的人都已回家,看完戏或电影来喝酒吃宵夜的人也已离开,偶尔会有散客晃进来。我看到一位貌似英国人的高个子走进来,身旁跟着一个年轻的痞子。他有那种英国知识分子常见的憔悴长脸和日益稀疏的鬈发,表情显然跟许多人一样,误以为在国外就不会被同胞给认出来。那个痞子狼吞虎咽地吃着一大盘三明治,英国人对他投以仁慈的目光。胃口真是惊人!我还看到一个面熟的男子,我们都是尼斯某理发厅的常客。他身材粗壮,年纪一大把,有着花白的头发和红彤彤的圆脸,双眼下方挂着厚重的眼袋。他是美国中西部的银行家,经济大萧条之后,宁可离开土生土长的城市,也不愿意接受当局调查。我不晓得他有没有犯罪,即使犯了罪,恐怕法国政府也看不上眼,懒得大费周章地将他引渡。他的举止狂妄自大,像三流政客般佯装热情,但眼神却透露着害怕和郁闷。他老是半醉半醒的模样,身旁常跟着尽可能敲诈他的妓女。如今,他和两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坐在店里,她们毫不掩饰地说着嘲弄他的话,他只会似懂非懂地傻笑。生活实在奢靡!我心想,他待在家里吃药也许还比较好,难保哪天被女人吃干抹净,只能走上跳河自尽或服药自杀一途。

约莫两点多,客人又开始增加,想来是夜店纷纷打烊了。一群美国青年踱步进来,烂醉如泥且大声喧哗,但不久便离开了。附近还有两位脸色阴沉的胖女人,身上紧紧裹着一身男性化的服装,肩并肩坐着,闷不吭声地喝着威士忌苏打。后来出现了一群穿着礼服的人,亦即法文中的社交名流,应是玩遍夜店,回家前想吃顿宵夜,吃完就解散了。餐厅里有名读报的男子引发了我的好奇:他身材矮小,衣着朴素,蓄着整齐的黑须,戴着夹鼻眼镜,面前放了杯啤酒,已待了一个多钟头。之后,终于有一个女人来找他。他冷漠地点了点头,料想是因久候生起了闷气。女子颇为年轻,穿得十分随便又满脸脂粉,看来极为疲惫。不一会儿,女人从手提包里拿了包东西给他,里头八成装着钱。他瞄了一眼,脸色一沉,嘴里念念有词,内容我听不清楚,但从女子的举止看来,理应是难听的字眼,而她好似在设法解释。忽然间,男子把身体往前探,甩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她大叫一声,呜咽起来。餐厅经理听见骚动,连忙赶来处理,似乎说他们若不守规矩,就得请他们离开。女子转身面对经理,语调尖锐地大骂脏话,叫他别多管闲事,声音大到要人想不听到也难。

“他打我耳光又怎样,是我自找的!”她怒吼。

女人哪!我原本总以为,男人若要靠女人卖身来养他,至少得身材壮硕且魅力十足,随时准备跟人动刀动枪;而如此矮小猥琐的家伙,外表看来顶多是个律师助理,竟有能耐在人满为患的小白脸圈子占有一席之地。

作品简介:

★全新译本,专文导读

★“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作家之一”毛姆长篇代表作

★毛姆唯一一部以自己的真名命名叙事者的长篇小说,美国出版首月狂销50万册

★两度被改编成电影,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一本我们在20岁,30岁,40岁都 应 该用心去读的书

本书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最后一部,小说初稿完成后,他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刀锋》出版首月,就在美国狂销五十万册,两度被改编电影,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并勇夺最佳女配角奖。

本书背景设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1919年至20世纪40年代),小说主人公拉里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拉里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

本书是毛姆唯一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

作者:毛姆

翻译:林步升

标签:毛姆刀锋英国外国文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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