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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图结束的地方_3

保罗·奥斯特
『外国小说』
总共5章(已完结)

在地图结束的地方 精彩片段:

3

这次,他没有在那个拐角处停下来,也没有站在附近等着救护车出现。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他知道救护车就要来了,而且他知道等它一来,主人会被送到哪里去。医护人员会尽力抢救,斯旺森夫人会整晚握着他的手和他聊天。到第二天黎明后不久,威利就会踏上前往廷巴克图的道路。

所以骨头先生一直跑下去,毫不怀疑他的梦是不是还会如约再现。当他跑过街角,跑到另外一个街区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世界不会结束。他甚至开始为此感到愧疚。他把主人抛在了身后,而地面根本没有下陷、把他吞噬。城市也没有消失。天空没有充满火焰。一切还是老样子,以后也会是这个样子,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房子仍然伫立,风还在刮着,而他的主人就要死了。梦已经告诉了他一切,因为这个梦根本不是梦,而是对即将发生的事情的预演,毋庸置疑。威利的命运已成定局。当骨头先生沿着人行道一路小跑,听到刚才他离开的那个地方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声时,他知道那故事的最后一部分已经开始了。但这再也不是他的故事了。从这一刻起,无论威利身上将发生什么事情,都跟他没有关系了。他孤身一人,而且不论喜欢与否,都必须继续走下去,即使他根本没地方可去。

最后这几个小时多混乱啊,他对自己说,那么多大杂烩一样的记忆和混乱的思绪——但有一点威利算是说对了,尽管他最后说得有点跑题了,但基本观点是对的。如果骨头先生识字的话,他绝不会陷入现在这种困境里。即使对字母表只有最初级、最基本的知识,他也能找到卡尔弗特大街316号,一旦找到那里,他就会守在门口一直等到斯旺森夫人出现为止。她是他在巴尔的摩唯一知道的人,但通过在梦里和她共处的那段时间,他知道她一定会很高兴收留他的——还会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你看看她,听听她说话就会知道。但不认识路标又怎么能找到地址呢?如果威利真的认为识字那么重要,他怎么就不做点什么呢?比起一个劲儿地为失败和失职自怨自艾,他完全可以省下眼泪,抓紧时间给骨头先生上几节速成课。骨头先生是非常乐意一试的。虽然他不一定能学会,但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

他又拐过一条街,停下来,从一个刚才落雨时形成的小水坑里喝了些水。当他的舌头碰到那略带灰色的温水时,一个新的想法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仔细琢磨了一会儿,简直要把肠子都悔青了。什么识字啊,他自言自语道,争论什么狗的智商呀。整个事情完全可以用一个简单文雅的策略解决:在他脖子上挂块牌子就行了。我叫骨头先生。请把我带到卡尔弗特大街316号的贝亚·斯旺森家。在背面,威利还可以给斯旺森夫人写个便条,向她解释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她为什么要收留这条狗。这样,一旦骨头先生流落街头,很有可能就会有好心的陌生人看了这牌子,完成了他的请求。用不了多大工夫,骨头先生就能平静地趴在他新主人家客厅里的地毯上了。当他转头离开水坑,继续往前走时,他想不通为什么他只是条狗,都能想到这个好主意,而威利,这个能翻出惊险的跟头、做出令人目眩的单脚旋转的人却完全没想到呢。因为威利一点都不切实际,就是这样,因为他的大脑一片混乱,因为他病得快要死了,根本搞不清楚状况。至少他跟斯旺森夫人说了这件事——或者至少他将会跟她说。“搜遍全城也要找到他。”他会这么说,然后向她详细描述骨头先生的样子,最后,他会握住她的手,求她行行好。“他需要一个家。要是你不收留他,他会被人吃掉的。”但威利要等到明天才会死,等到斯旺森夫人离开医院回到家里的时候,骨头先生已经在街头游荡了一整天,一整夜,直到新一天来临。她一时半会儿可能顾不上去找他,也许后天都不行。而且这个巴尔的摩可是个大地方,有成千上万的街道和小巷,谁知道他那时会在哪里呢?他们要想找到彼此,只能靠运气,海量的运气,奇迹级别的运气。而骨头先生早就不相信奇迹了,他跟自己说,别做梦了。

在他喉咙干的时候,解渴的小水洼遍地都是,但食物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已经快两天粒米未进了,现在他的胃哭着喊着想要被填满。所以,他的身体渐渐战胜了意志,错失良机的怨念渐渐让位于全力寻找食物的任务。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或者是刚过下午,人们终于起床,从周日的迟钝懒散中苏醒过来,在厨房里拖着脚步走来走去准备早餐或早午餐。他每跑过一幢房子,都会被炉子上正在烤着的培根、平底锅里的煎蛋和烤面包机里弹出的热面包片的香气狠狠地诱惑。他感觉这是个邪恶的诡计,在他目前这种焦虑和极端饥饿的情况下,这样做太残忍了。但他还是抑制住了跑过去讨口饭吃的冲动,继续往前走。威利教授的课程已经深入骨髓。流浪狗不是任何人的朋友,如果他在一个错误的人面前惹人讨厌的话,那他就会被抓到收容所去——从来没有一条狗从那里回来过。

如果他早就养成了自己打猎或者觅食的习惯,他现在也不会感到如此无助了。但他那么多年都待在威利的身旁,以一个知己和狗总管☾1☽的身份和他闯荡世界,他那些与生俱来的狼的本能却早已萎缩、消失了。他变成了一种温柔的、文明的生物,一条会思想的狗,而不是一条健壮的狗。从他可以记事起,就有人照顾他的一切生理需要。但这就是等价交换,不是吗?那人给你食物和住的地方,你则给他爱和永恒的忠诚作为回报。现在,威利死了,他就必须忘却他所熟知的一切,另谋出路。这样巨大的改变可能吗?骨头先生以前也曾遇到过流浪狗,但他对他们只感到怜悯——怜悯,还有一点点轻蔑。他们生活中的孤独太过残酷,难以直视,他也总是和他们保持着足够安全的距离,提防着藏在他们皮毛里的扁虱和跳蚤,担心离他们太近,就会被他们所携带的病菌和绝望感染。也许他因此变成了一个势利眼,从一百码以外就能认出这种可悲的生物。他们的跑法不同于其他的狗,用他们那凄惨的乞丐式步伐溜着跑,尾巴低垂着,匆忙跑过街道,好像在赶赴某个已经迟到了的约会——但实际上他们哪儿也不去,只是绕着圈瞎转悠,迷失在一个又一个无处可去的状态中。现在,当他转过另一个街角,穿过马路时,骨头先生发现他自己也在用那种姿势跑着。不到半个小时前,他刚刚和主人吻别,现在,他已经是流浪狗中的一员了。

不一会儿,他来到一个交通转盘的边缘,中央是一块安全岛。一座巨大的雕像从岛上耸立出来,骨头先生远远地研究了一会儿这件作品,得出了结论,那应该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他拔出了剑,好像正要冲锋陷阵。更有趣的是,有一大群鸽子落在了士兵身体上的各个部位,更不要提那匹巨大的石马身上了。此外,还有下列的其他几种鸟——鹪鹩,麻雀,随便你叫它们什么——骨头先生想,这难道不是一次考验他杀手本领的好机会吗?如果他不能再指望别人给他投食,那么除了靠他自己,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这时候,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骨头先生需要使出一些敏捷的步法才能跑到马路对面:躲开汽车,停顿,向前冲,再等待,计算好步伐以免被撞到。有一次,一个男人骑着摩托车从他身旁呼啸而过,仿佛是一块闪闪发光的黑色金属,从稀薄的空气里突然射出来,骨头先生必须跳到一边去才能躲开他,但这却让他差点撞上一辆迎面开来的汽车,那汽车是个黄色的大家伙,一身华夫饼模具般的栅格。要不是他又飞快地跳回了前一秒钟站的地方(回到那辆摩托车刚刚让出来的地方),他早就玩完了。两三个汽车喇叭同时咆哮着,一个男人从汽车窗内探出头来吼了几句,听上去像是“方达赴”和“查可去”☾2☽之类的话,骨头先生感到了屈辱的刺痛。他为自己感到丢脸,为自己糟糕的表现而羞耻。他甚至无法顺利地到马路另一边去,要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他都难以做到的话,那等到真正困难的事情发生时,他可怎么办呢?最后,他终于到了他要去的地方,但当他脱离险境,踏上那座岛的边缘时,他对自己感到如此恼火和厌恶,他真希望自己一开始就没有试着过马路。

幸运的是,繁忙的交通迫使他绕了一大圈,他走到了岛的北边。从这个角度抬头看,他发现自己正站在雕像的背后,对着马的屁股和士兵的马刺。由于大多数鸽子都聚集在雕像的前部,骨头先生有了一点时间去调整他的呼吸,并且计划下一步的行动。他从来都没有捕过鸟,不过他见过别的狗干这个,他从他们那里学得够多了,对不该做的事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认识。比如说,你不能总是横冲直撞乱碰运气,你不能发出太多声音,还有,不管诱惑有多大,你都不能跑。毕竟,你又不是来吓鸽子玩的。你的目标是把其中一只吃进嘴里,一旦你开始跑,鸽子就逃到空中飞走了。这是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他告诉自己。鸽子会飞,狗不会。也许鸽子没有狗聪明,但那是因为上帝给了它们翅膀而不是大脑。为了战胜这些翅膀,狗必须搜肠刮肚,用上生活教给他的每个技巧。

悄悄行动才是正道。从敌人后方偷袭。骨头先生绕到了雕像底座的西面,偷窥着那个街角。还有十几二十只鸽子待在那里,在阳光下悠闲地踱步。他俯下身子,肚子紧贴着地面,瞄准了离他最近的一只,然后他开始以尽可能缓慢、不引人注目的速度向前爬去。他一出现在眼前,三四只麻雀马上从人行道上飞起来,落到士兵的头上去,但那些鸽子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它们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用它们那种愚蠢的姿势咕咕叫着,大摇大摆地走着。当他接近选好的受害者时,他能清楚地看到她是一个多么漂亮、丰满的典型,真是个一等的猎物。他会瞄准她的脖子,张着嘴巴,从她身后扑上去。如果他能把握正确的时机,她根本没有挣扎的机会。一切都只是耐心问题,耐心等待动手的时刻。他停了下来,不想引起任何怀疑,试图融入周围的环境,让他自己看起来像那匹石马一样安静,不具生命。他只需要再走近一点点,再靠近一两步,就能发动最后的攻击了。那时候他几乎已经屏住呼吸,每一根肌肉都几乎纹丝不动,但在他的右边,鸽群边缘的五六只鸽子突然扇动着翅膀飞到了空中,像直升机中队那样朝着雕像飞走了。这似乎不太可能。他严格按照指南做每一件事,一点都没有偏离最初的计划。现在却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他不迅速行动的话,整个计划就会彻底泡汤了。他面前的小猎物踏着又快又稳的步伐,往前一摇一摆地走了几步,很快就退到了捕猎范围之外。又有一只鸽子飞走了,接着是另一只,然后又是一只。场面顿时乱作一团,在此之前,一直在进行最严格、最令人尊重的自我克制的骨头先生,除了跳起来去追赶他的猎物之外,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这是一次绝望、轻率的举动,但它几乎成功了。当他张开嘴巴的时候,他感到一只翅膀拍过他的鼻子,但也只有这么近了。他的午餐飞到了空中,和岛上其他的鸟一起逃走了。真想不到,突然间就只剩下骨头先生自己了,在受挫的狂怒中来回飞奔,腾到空中狂吠乱叫,朝着所有的鸟吠,因愤怒和失败而吠,直到最后一只鸽子消失在街对面教堂的尖塔后很久以后,他仍然在大声吠叫着——朝着他自己,朝着这个世界,朝着一片虚空。

两个小时后,他在海洋博物馆附近的人行道上发现了一团正在融化的冰激凌甜筒(樱桃香草口味,甜甜软软的一摊上撒着糖粒)。接着,不到十五分钟,他又碰巧在公共长椅上发现了一份吃剩的肯德基晚餐——红白相间的外带盒子里装着三根没吃完的鸡腿,两个没吃过的鸡翅,一块饼干,还有一团浸在棕色咸肉酱里的土豆泥。这食物多少帮助他恢复了一些自信,但比料想的要少得多。岛上的那次溃败深深地打击了他,在那之后的好几个小时里,关于他那笨拙攻击的记忆都像刀一样不断地刺入他的意识里。他让自己丢脸了,尽管他尽量不去想发生了什么,但他仍然不可避免地感到自己老了,不中用了,过时了。

他在一块空地上过了一夜,蜷缩在丛生的杂草中和针孔般的繁星下,几乎过不了五分钟就会睁开眼睛。白天已经够糟糕了,晚上却更加难熬,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独自过夜。在他周围的空气中,威利的缺席显得如此强烈、如此明显,骨头先生除了趴在那儿,渴望着主人身体的亲近,几乎什么都没有做。当他终于陷入某种类似于真正睡眠的状态时,几乎已经是早晨了。三刻钟后,太阳的第一缕光线又让他张开了眼睛。他站起来,抖了抖身子,就在这时,一种可怕的沉重感席卷了全身。就好像一切都突然陷入了黑暗,就好像他的灵魂里突然发生了日食,尽管他不明白他是怎么得知的,但他很清楚,威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到了。就像那个梦所预言的那样。他的主人要死了。再过一分钟,玛格丽特修女将会走进房间,把镜子放在他的嘴边。斯旺森夫人将会用手捂住脸,开始抽泣。

这个致命的时刻到来的时候,他腿脚发软,瘫倒在地。就像被空气压扁了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躺在瓶盖和空啤酒罐中,动弹不得。他感到身体快要碎裂了,血液将从其中喷溅出来,只需等他被榨干,他就会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一团曾经是条狗的东西,在马里兰州的太阳下腐烂。然后,和来的时候一样出乎意料,压在他心头的重量开始变轻,他感到生命又开始在体内流动了。可骨头先生现在渴望毁灭,他没有站起来离开这个让他经历了威利死亡的地方,而是打了个滚,四脚朝天地躺着——露出了他的喉咙、肚子和生殖器。在这个状态下,他绝对会被一击致命。他就这样像小狗一样天真无邪地躺着,等着上帝来给他致命一击,他已经完全准备好把自己作为祭品献给主人了。几分钟过去了。骨头先生闭上眼睛,鼓足勇气,等着那明亮而狂喜的一击从天而降。但上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或者是找不到他——慢慢地,当太阳渐渐拨开云层,骨头先生明白了,这个早上不是他的死期。他翻身爬了起来,然后,朝着天空扬起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发出一声长而有力的哀嚎。

十点钟的时候,他和六个十二岁的小男孩混到了一起。刚开始,骨头先生像是交了好运,有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这群孩子给了他皇室般的待遇。他们喂他椒盐卷饼、热狗,还有披萨皮,骨头先生则尽其所能地娱乐这群孩子,作为对他们慷慨施舍的回报。他没有和孩子打过太多交道,但这些年的经验早已让他知道,孩子的行为总是无法预料的。这些男孩给他的印象就是一群极其粗暴吵闹的家伙。他们尽是刻薄嘲弄、趾高气扬、自吹自擂。跟他们待了一会儿,他就发现他们似乎特别热衷于互相推推搡搡和偷袭别人的脑袋。他们聚集在公园里,踢了一个多小时的足球,互相猛烈地撞来撞去,骨头先生开始担心有人会受伤。暑假快结束了。学校很快就要开学了。这些男孩又热又无聊,总想惹些麻烦。踢完球以后,他们晃荡到一个池塘边,开始往水面上打水漂。很快,这就变成了一场谁打的水漂最多的比赛,也由此引发了几起激烈的争执。骨头先生讨厌一切形式的冲突。他决定潜下水去,捞起一块石头,打破这种恶意越来越浓厚的气氛。他对把东西捡回来这类事情从来没什么兴趣。威利认为这种运动配不上骨头先生的智商,但骨头先生知道,当一条狗蹦跳着把棍子和球叼回主人身边时,人们会有多惊喜。于是他勉为其难地冒险跳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在池塘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就当他潜入水中,灵敏地用嘴巴捉到一块正在下沉的石头时,他听到其中一个男孩咒骂他干扰了他们。这场比赛被毁了,那个男孩叫道,要等水面平静下来继续比赛,至少还要五分钟。也许他说得对,骨头先生一边向岸边划着水,一边对自己说,但是想想看等我把这个小东西放到他脚下时,他会有多惊奇吧。并不是每条狗都能做得这么棒的。然而,当他走到那个生气的男孩面前放下石头时,迎接他的是肋骨上的狠狠一踢。“蠢狗,”那男孩说,“你把我们的水弄得一团糟是要干吗?”骨头先生发出了一声又惊又痛的惨叫,紧接着男孩们又打起来了。有人责怪他踢了狗,有人说踢得好。没多久,两个男孩就在地上滚成一团扭打起来,重新上演古老的公理与强权之战。骨头先生退到几码以外更安全的地方,抖了抖身上的水,然后站在那儿等着友善那一派的某个男孩叫他回去。尽管他愿意和解,却根本没有人看他。他们还在打架,等到他们终于打完时,其中一个男孩看到了他,便捡起一块石头朝他扔过来。石头差两三英尺没打着,但已经够让骨头先生看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了。他转过身跑掉了,有一两个男孩在身后喊着叫他回去,但他一口气跑到公园另一头才停下来。

作品简介:

着泳装的漂亮小妞、冰淇淋的包装纸、一管管的防晒乳液、红色的飞盘在空中咻来咻去。这是梦里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景象,他闻得到它的奇和美,彷佛他的一部分已经知道自己超越了现实界限之外。一开始静默无声,是无语的静默,只有拍岸的浪和扑打着旗帜与遮阳伞的风。哪里的收音机放送起流行歌曲,一个女声在唱:“做我的宝贝,做我的宝贝,做我的宝贝吧!”……游走在生命边缘的潦倒诗人威利,身边只剩一只忠心耿耿的狗先生。

虽然他只能靠四条腿走路,不会说话,但他可以思想。这一对人与狗就像唐吉诃德和桑丘·潘萨一般,在生命快走到尽头时,经历了一场最后的大冒险,一起走向地图的那一方,迎接最终时刻的来临,并且期待在那个被称为“汀泊渡”的另一个世界相会……

作者:保罗·奥斯特

翻译:韦玮

标签:保罗·奥斯特在地图结束的地方美国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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