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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_附录 二、我为何写作

乔治·奥威尔
外国小说
总共27章(已完结

1984 精彩片段:

附录

二、我为何写作

[英国]乔治·奥威尔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有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作家。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过放弃这个念头,然而在放弃时,也意识到那样做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早晚我会不得不专注于写书的。

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但往上往下都差了五岁。八岁以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种种原因之下,我多少感到孤独,不久我就有了些不讨人喜欢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拥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跟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自己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当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是这种能力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自信,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这样,我童年和少年期间所有的严肃作品——即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下了第一首诗,我母亲记录下来,我全忘了,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它长着“椅子般的牙齿”——很不错的短语,可是我想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十一岁时,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后,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是关于基钦纳☾1☽牺牲的。我长大一点后,时不时写过糟糕而且是写了半截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2☽。我还大约尝试写过两个短篇小说,差得目不忍睹。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

不过,这段时间从头到尾,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从事过文学活动。先是下单交货的东西,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也不曾感到过多大乐趣。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星期左右就写了一部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3☽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滑稽和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杂志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许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即编写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仅仅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和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从事令人心惊胆战的冒险活动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变成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的东西进入我的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那里放了一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在追赶一片落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虽然我不得不寻找合适的词,也确实寻找过,但我好像在几乎违背自己意愿地做这种描写性尝试,是处于外界的某种压力之下的行为。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龄时仰慕过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故事”总是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十六岁前后,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单词本身的乐趣,即单词的发音和关联。如《失乐园》的这一行——

于是他面对困厄,辛苦劳作

度日;困厄劳作也将其压迫。

如今在我看来,这好像也并非特别精彩,但那时却让我浑身发颤;而且以“hee”来拼写“he”☾4☽更是锦上添花。至于需要描写事物,当时我已经全知道了。如果说我当时就想写书,要写什么则已经清楚。我要写自然主义长篇巨著,有着并非皆大欢喜的结尾,里面充满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极为贴切的比喻,也充满了词藻华丽的段落,其中的用词部分是因为单词本身的发音。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就相当接近那种风格,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的,但立意在之前很久就开始了。

我给出了所有背景方面的信息,因为我认为人们在一点也不了解某个作家早期发展过程的情况下,不可能了解他的写作动机。他的写作主题由其所处的时代而决定——至少在我们目前这个喧嚣和变革的时代是如此——然而在动笔前,他会形成一种情感上的姿态,那是他永远不可能完全与之脱离的。当然,他有一样工作要做,就是控制自己的性情,避免纠缠在某一不成熟的阶段,或者陷入某种不正常的情绪。但是,如果完全脱离早期所受的影响,他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暂不论谋生需要,我认为写作有四种最重要的动机,至少对非诗歌写作而言是如此。这些动机在每位作家身上存在的程度不同,根据他生活的外部环境,所占比例也会时时变动。它们是:

纯粹的个人主义。渴望显得聪明、被谈论、死后被记着、报复在你童年时怠慢过你的成年人等等。装做个人主义不是动机或者很强的动机,那是欺人之谈。在此特点上,作家跟这些人有相通之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战士,商界成功者——简而言之,是人类中的全体精英。人类中的大多数并非很自私。一过三十岁左右,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个人的感觉——主要为了别人活着,要么在苦差中压得喘不过气来。但还有另外少部分具有天分、随心所欲的人,他们决心一辈子到头为自己生活,作家就属于这类人。至于严肃作家,我要说总体而言,他们比记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对金钱的兴趣要少一些。

美学热情。即对外部世界之妙处的感知,或者另一方面,对词语以及它们恰到好处排列的美感上的认知;对于一个发音对另一个发音的影响,或是好文字的精当,或是好小说的节奏给人的愉悦;渴望跟别人分享本人认为很有价值、不容错过的一段经历。美学冲动在很多作家身上很不明显,但即便是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教科书作者,也会有些喜欢用的词,这些词为他所偏爱,并非出自实用方面的原因;要么他可能对印刷样式、边缘宽度等等有强烈的偏爱。除了铁路时刻表之类,没有哪本书完全排除了美学考虑。

历史冲动。即渴望看到事情的本来面目,发现真相并将其载存,以供后来者使用。

政治目的——此处的“政治”是最广义上的含义。即渴望将世界向某一方向推动,改变人们应该努力实现的那种社会的概念。同样,没有哪本书完全无政治倾向。那种艺术应与政治无关的观点本身即为一种政治态度。

作品简介:

《1984》是一部伟大的政治寓言。1984年的世界被三个超级大国瓜分,三个国家之间战争不断,国家内部社会结构被彻底打破,均实行高度集权统治,以改变历史、改变语言、打破家庭等极端手段钳制人们的思想和本能,并用高科技手段监视控制人们的行为,以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和对国内外敌人的仇恨维持社会的运转。

作者:乔治·奥威尔

翻译:孙仲旭

标签:乔治·奥威尔1984英国社会反乌托邦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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