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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_

让·热内
外国小说
总共11章(已完结

小偷日记 精彩片段:

《小偷日记》旨在追求不可能的无价值。

我们将有产者米凯利斯洗劫一空之后,便当机立断一走了之。我们只得直奔波兰,因为米凯利斯认识许多波兰的假钞制造商。我们则设法让兹罗提伪币流入市场。

虽然我对史蒂利达诺念念不忘,但在我心中和身旁已另有新欢,取代了他的位置。旧情犹存,仍然潜移默化影响着我的微笑。我笑时总想起他的音容笑貌,甚至连我的一举一动都难免有一点冷酷和严厉。我曾经得到英姿勃发的苍鹰、品种高贵的猎隼的百般宠爱。对付一位潇洒的吉他手,我还可以作威作福,游刃有余,只要不被他一眼看穿破绽就行。我不敢兜售史蒂利达诺的形象,但你们从中看到的种种品质,我在我的所有朋友身上都进行了再现。(我所说的这些小伙子突然不翼而飞了,借口不少,说我有彩虹性,透明性,不存在性等等。他在他们身上存在,只因有共同的东西在我身上存在,而我不过是通过他们而存在。但他们什么也不是,只不过通过我而存在罢了。他们启发了我,但我是干扰区。列位小伙子是我黄昏的卫队。)米凯利斯也许更会耍点可爱的小滑头,他浑身颤抖时姿态优美极了,我不妨老调重弹,以便更好地形容他:

“这是一把可爱的小提琴。”

那阔佬已经怀疑到我们身上,我们只带很少的钱翻越边境,我们来到卡托维兹。我们在那里找到了米凯利斯的朋友,但第二天,警察局就以走私伪钞罪逮捕了我们。我们被关进了监狱,他呆了三个月,我两个月。这里发生了一件关系我的道德生活的事情。我爱米凯利斯。当小伙子们演唱时,目光盯着他们看本来不是什么非礼。中欧地区已经形成习惯,年轻乐队演唱,大家青春年少,难免得意忘形,打情卖俏也不足为怪。我可以恬不知耻地去爱米凯利斯,对他百般温存体贴,谈情说爱。后来索性到他情人的住宅里偷偷度过了几小时的豪华夜生活。在锒铛入狱之前,我们在卡托维兹警察局一起被关押了一个月。我们每人一间牢房,早上上班之前,两个警察过来叫我们为他们倒便桶和擦地板。这显然是羞辱我们,当地警察故意对法国人和捷克人的翩翩风度进行报复,但我们只能在这丢人的时刻见面。一大早,他们就把我们叫醒,逼我们去倒马桶。我们要下五层楼梯。每下一个台阶,尿液就波动一下,沾到了我们的手上,警察还强迫我改称米凯利斯为安德里奇。我们也想笑一笑,为此时此刻增添点轻松的幽默感。但尿臊熏人,我们不得不捂着鼻子,何况这活累死活人,我们被折磨得早已龇牙咧嘴了。再说,我们用意大利语交谈还有困难,经常词不达意。我们郑重地抬着这一金属大尿桶下楼,一步一步,庄严,缓慢,谨慎。身强力壮的警察晚上痛痛快快排泄出来的热气腾腾的秽物和臊液,到了早上已经冰凉了。我们把尿倒进院子里的厕所里,又拎着空桶上楼。我们生怕互相看一眼。假如我是在落难时认识安德里奇的,或者我并没有给他留下过光辉的印象,我同他抬着看守的粪便恐怕也就忍气吞声了。但为了使他不丢脸,我不得不板起了脸孔,成了一种呆板的音符,一首对他而言是崇高的赞歌,能够唤起贱民奋起反抗,成为一位英雄。倒完马桶,警察就扔给我们一团麻布,我们又擦起了地板。在他们的监视下,我们跪在地上擦地砖。他们动不动就用靴子后跟踢我们。米凯利斯该明白我的痛苦了吧。但是从他的眼神和举动里,我实在说不准他是否肯原谅我一时的落泊。一天早上,我突然产生反抗的念头,真想把一桶粪便泼到警察们的脚上,但转念一想,这些粗野的家伙必然要进行报复。

“他们肯定会把我拖到屎尿之中,”我心里想,“他们个个怒气冲冲,运动着浑身的肌肉,硬逼着我舔干地上的粪便。”

我决定忍气吞声,情况特殊,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若是换了一个地方,决不会就这么算了。

“说到底是情况太罕见了,太特殊了。”我心里寻思着。

在我所爱的人面前,在我恋人的眼里,我简直就是天使,岂能忍心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打翻在地,满嘴啃着烂泥,看着我任人摆布,与往昔的我“面目全非”。话说回来,我又为什么就不可以也来个“面目全非”呢?其实米凯利斯对我的爱--不如说是欣赏--只有在当时才有可能,这段爱已成明日黄花。

这么一想,我又板起了面孔。大丈夫能伸能屈,我懂得如何退回那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任何温情都一律被驱逐出境,容不得半点崇高,也容不得丝毫的美。在物质世界里,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与卑贱下流的世界相通。米凯利斯并非不知道身处逆境,但他处之泰然。他不时同看守开开玩笑,嬉皮笑脸,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他讨好我的样子叫我生气。他总不让我干粗重的活,但我粗暴地加以拒绝。

为了进一步疏远他,我必须找一个借口。借口不用我等多久就来了。一天早上,一个警察掉了一根铅笔,米凯利斯竟卑躬屈膝为警察捡起来。在楼梯上,我骂了他一通。他回答说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他想安慰我,表现得格外热心,反倒把我激怒了。

“贱货,猪猡。”我骂得他狗血喷头。“看守可把你宠坏了。改天你去舔他们的靴子吧!也许他们会到你洞府里拜会你呢!”

我恨他亲眼目睹了我的失落,想当初我是他眼中的大救星呀。但如今我衣衫破旧,肮脏不堪,胡子拉碴,头发蓬乱,形容丑陋,又恢复了我原来的流氓模样,这怎么不令依然如故的米凯利斯看了反感呢。不过,我已经陷入耻辱的泥潭。我已经不再爱我的朋友了。然而,这段爱情--我首先体验到的是保护者的滋味--走向了反面,变成邪恶的恨,因为恨里还包含着藕断丝连的温情。倘若只有我一个人被关在这里,我或许会黏糊上这些警察。一回到我的铁窗下,我就对他们强大的势力想入非非,梦想得到他们的友谊,希望与他们共谋不轨,我同他们就可以就地进行道德交易,他们也就原形毕露。他们是流氓,而我是叛徒。

“已经太晚了,”我自言自语,“想当初我衣冠楚楚,带着名牌手表,穿着锃亮的皮鞋,我或许可以同他们平起平坐。现在太晚了,我是一个大蠢蛋。”

作品简介:

虽然《小偷日记》毫不忌讳地记录和回味了他饱尝耻辱的下贱生涯,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日记。在流浪、乞讨、偷窃、坐牢的生活环境里,他不可能坚持写日记,即使写了也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他在书中坦言:我写这本书,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这本书是对往昔生活片段的补记、追忆、回味、思考和重新认识,带有明显的自传性质。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在书中刻画了几个人物(有的没用真名),讲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带有明显的小说特点。但它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小说,不是在编排虚构的故事。他书中讲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包括作家心灵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这是一部以日记的形式写成的自传体小说。

作者:让·热内

翻译:杨可

标签:小偷日记让·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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