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她的旅程 精彩片段:
第十二章 工厂之旅
在我去往马台镇以前,我曾经深信,我一生中的活动范围是以报春新村为中心,半径不超过三公里,超出这个范围,我就离开戴城了。后来我去了前进化工厂,离家二十公里,但这件事并不值得自豪,因为马台镇是个乡下小镇,前进化工厂是个倒闭厂。
马台镇,深陷在郊区的农田里,有一条公路将它和戴城连接起来,这条路的主要功能是把乡下人送进城里,再送回去。至于城里人是根本不会去那里的,那地方什么都没有。我妈一听我要去马台镇上班,还得住宿,立刻就毛了,指着我爸爸的鼻子骂,说他不关心我,平时在厂里有头有脸的,儿子去乡下插队居然束手无策。我爸爸只好说,让我先熬一年,等到毕业了就把我调到农药厂去。这期间,我可以去前进化工厂学点技术,如果真的受不了也没关系,最多托人给我开张病假条,说我有肝炎,那就可以长期赖在家里了。
我决定到马台镇去上班,反正就当是玩嘛。
我妈给我卷了一张草席,一条毛巾毯,还有一个枕头,这都是工厂宿舍里必备的。她特地给我买了两件硬领的衬衫,一条很时髦的太子裤,还有一双皮鞋。我从小到大没什么像样的衣服,都是我爸爸厂里的工作服,这回跑到前进化工厂去上班,总不能一天到晚穿着农药厂的衣服,会被人笑死。这身行头花费了我妈两百块钱,也算下了血本。我爸爸想送我到马台镇,被我拒绝了,我头一次背着铺盖出门,尽管是去乡下,也要体会一下独自远行的感觉。我爸没说什么,塞给我五十块钱,让我路上小心。在此之前我妈已经给过我一百块了,我爸爸给的是他的私房钱。这下我发财了。
在一片混乱的戴城长途汽车站,我遇到了同样背着铺盖的大飞,他对面坐着小怪。小怪很兴奋,我和大飞却高兴不起来。读书的时候他还能到舞厅里去挣点外快,现在去马台镇,那地方全是乡下女人,根本不会跳Bo的,大飞的一身功夫算是废了。
至于小怪,我很庆幸能与她在一起。这女孩儿虽然长得很丑,但技术一流,很多仪表她都会修。我说过,我们学校的老师都不会修表,请来的工厂老师傅是个淫棍,只会把涎水滴在女生的乳沟里,我们根本学不到真本事。只有小怪,真的会修仪表,这不是因为她聪明勤奋,而是因为她爸爸她哥哥都是仪表维修工,她家里的电表经过这两位高人维修以后,不但走得慢,还能倒着走,她家的水表根本不会走,用手拍一下就走一点,总之都在掌控之中。小怪技术好,缺点也很多,首先她的基础课成绩很差,我说的是语文政治英语体育,她只有在修仪表的时候才表现出天赋,其次是爱骂脏话,每天体育课跑步的时候她都会骂娘,因为她喜欢穿着高跟鞋上学,跑起来很难受。体育老师也不跟她计较,每骂一次扣她几个学分,两年攒下来,小怪倒欠学校一千多个学分,史无前例。她最大的缺点当然是难看,如果难看也可以被认为是缺点的话。
小怪暗恋大飞已经很久了,还曾经主动教大飞修仪表。大飞的手指是用来跳Bo的,他只喜欢那种摸上去会呻吟的东西,对仪表根本没兴趣,对小怪也是不冷不热好多年。这次被小怪逮住了机会,可以预见,在工厂里,大飞将成为小怪的囊中之物。
我穿着硬领的衬衫,下面是太子裤,老k皮鞋,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我以为大飞会嘲笑我,谁知他比我穿得更夸张,一件白色的府绸衬衫,扣子解开四颗,露出黑扎扎的胸毛,下面是一条宽大无比的飘飘裤,加一双温州出产的翘头皮鞋,他本人又矮又壮,仿佛是个哈哈镜里的波斯王子。这身行头,是大飞做舞男时候的装束,他大概也就这么一套像样的衣服,因此穿出来去工厂报到了。
我们上了中巴车,车票是三块钱一张。大飞立刻急了,问我:“咱们实习工资是多少钱?”
小怪说:“五十块一个月。”
大飞说:“我每星期回家一趟,来回的车费是六块钱,一个月就是二十四块。我他妈的上了一个月班,最后就只有二十六块钱的利润?”
我摇摇头,说:“你也可以骑自行车去上班,二十公里,当心弄出痔疮。”
大飞说:“我操他妈,把我们发配到乡下去了。”
小怪说:“大飞,好男儿志在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