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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丽思中国游记_第十章 看卖奴隶时有了感想所以预备回去

沈从文
当代小说
总共23章(已完结

阿丽思中国游记 精彩片段:

第十章 看卖奴隶时有了感想所以预备回去

“我不愿意一个人出去了,你引路,带我玩去吧。”阿丽思小姐一面说一面吃小汤圆,汤圆是用豆沙作馅,味道是甜的。这是“过早”,是吃早点心。情形同欧洲一样,同是口,牙齿,牙板骨,有些人吃的是咖啡,焦黄的面包,牛奶饼,有些却是马铃薯与白米汤。

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在桌前吃汤圆。这是什么人,我不在此再加以说明了。但你们读者,记性若好就会记得到这个人是谁。记忆力不行,那我即或在此又点名道姓的说这是某某,是某人的哥,呆一会儿你仍然又忘掉了。

这个他,见阿丽思有意见,答应还是不答应,暂时不作声,只笑笑,仿佛还得听听读者的意见再决定。且帮他想想吧。去还是不去?这里应不应有一个向导之类,读者总有意见可以提出供商酌吧。尽阿丽思一人走,离开了傩喜先生,离开了仪彬的二哥,(除了这次以后我决不说这是谁的二哥呀!)看见了水车,看见了干妈,看见了……但这样可不行呀!这地方,还有许多好看的东西,总不止这点点吧。并且这地方,狗可以随便咬人,象喝足了烧酒的英美水兵有随便打人的趣味一样,作主人的不但不负责管束,反而似乎因为奖励才把它们脾气弄坏了。此外马也可以随意踢人,牛也随意触人,单欺生。作这些骄傲放荡行为的禽兽,且居然是社会所称可的。

阿丽思有一次还被一只公鸡追过,多危险!(中国人怕外国人,狗同牛马之类,是还懂不到容忍客气的。)这样看来,缺少个保护人 ,阿丽思一个人出门,真近乎是一件冒险了。

但是,到苗地去是不必怕的,苗人的狗也懂到怕汉人三分。这地方从不曾听到苗人欺侮汉人的新闻,也不曾有这种故事。他们有口,有手脚,有硬朗的头(可以碰倒一堵墙)。

可是口只专为吃粗糙山粮而生,不如汉人的灵便,要他们用口来说谎骗人那是不行的;并且也不能咬人。苗人的脚不过拿来翻山越岭跑路而已,哪里及这地方一匹马的两只后蹄呢。

(还有头呀!)是的,还有头。这东西除了顶适宜于尽作主人的敲打以外,真找不到什么用处了!这地方苗人比狗比牛马还驯良。地方官奖励苗人作奴隶,于是他们就作着奴隶下来了。……如此说来,阿丽思到苗地方去 ,是什么危险也不会有的。

阿丽思是非常想到苗地去,因为她不忘记仪彬姑娘为她说的话,她要同苗王握手,同苗公主认同年,同苗歌女学歌。

苗人是好的,好在他们的诚实待人。他们的样子似“人”,却只仿佛是人。凡是人类的聪明处他们不有,有的却不是穿大礼服衣冠整齐的中西绅士所有的德性。

应当设法到苗地去看一看。

问题到了以后阿丽思是不是一个人可以去同苗人接近。

事实上这是不行的。她不能用小费来问路了,也不能用“我是英国人”那种话来问路了。傩喜先生的老友哈卜君在他大作上,提出送小费的常识,却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都会,苗疆乡僻可不成。他们苗人知道发洋财的意义,是从一个洋人手上攫到一笔钱,这钱如天赐赏号一样,只不过一个通俗的梦,比鸡下金卵的故事还来得更荒唐不经,所以真的洋财他们是不能接受的。你是英国人,想吓他,他也不怕,因为他只信菩萨。他们的巫师,除了说妖怪洞神应当尊敬畏惧外,还不曾说过外国人也有妖怪一样法术的。

没有人引路,那又怎么成事呢?

到了非要人引路不可的地步,那一个吃着汤圆的他,自然应当让阿丽思再要求一次,把陪去的理由说出,就好好的答应下来了。

作品简介:

《阿丽思漫游奇境》在中国最早、最大也是最直接的反响是在赵译出版六年之后,26岁的沈从文写出了《阿丽思中国游记》。并被认作是《漫游奇境》的中国续书。它让12岁的英国小姑娘阿丽思和兔子绅士傩喜来到中国,漫游东方古国奇特而神秘的异域情调。

他们亲眼看到中华大地饿殍遍地的惨状和蒙昧迷信等痼疾陋习对百姓灵魂的毒害,体察到中国绅士阶层崇尚儒道、媚外畏洋和知识界凡庸猥琐、攻讦倾轧的心态丑行。当最后来到湘西苗人居住区,历验了山区淳厚率直而又怪异古旧生活方式和民俗习尚,特别是目睹惨无人道的原始奴隶买卖,使阿丽思小姐大惑不解。带着游览中国种种疑虑困惑,这位来自英格兰的女孩只能悄然打道回国。

作者:沈从文

标签: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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