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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_第十二章

张爱玲
当代小说
总共17章(已完结

秧歌 精彩片段:

第十二章

天色还只有一点蒙蒙亮,村子里倒已经有许多人在那里杀猪了。远远地听着,牠们那一声声尖锐凄厉的长鸣,就像有人在那里狂吹着生锈的警笛。

有猪的人家今天都杀猪,预备给军属送年礼。在早晨九点钟左右,谭老大也把他的猪赶到门外的广场上。村子中央有这样一个凹陷下去的广场,四周用砖石砌出高高的平台,台上筑着房子。一概都是白粉墙的房尾,墙上被雨淋出一条条灰色的水痕,深一块浅一块,像凄凉的水墨画。

“别在外头杀,”谭大娘跟出来叨叨着。“还是在自己院子里好。外头人多口杂,万一有不吉利的话说出来。就快过年了。也要图个吉利。”

“不相干。又不是杀了自己吃。”谭老大无精打彩地说。“要是真讲究这些。还得点起香烛来杀。”

已经预先把猪饿了一整天,为了要出清它肚子里的存货。把牠从猪圈里一放出来,牠就到处跑着,静静地,迫切地把鼻子凑到那淡褐色的坚硬的泥地上,寻找可吃的东西。忽然之间,牠大叫起来了──有人拉牠的后腿。牠叫着,叫着,索性人来得更多了,两三个人七手八脚捉住了牠,牠一声声地叫着,永远用着同样的声调,一种平板无表情的刺耳的嘶鸣,比马嘶难听一点。

牠被掀翻在一个木架上。谭大娘握住牠的前腿后腿,谭老大便俯身去拿刀。他有一只篮子装着尖刀和各种器具。但是他先把嘴里衔着的旱烟管拔了出来,插在篮子柄的旁边。那篮子很美丽,编完了还剩下尺来长的蔑片,并没有截去,翘得高高的,像图画里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笔致非常秀媚。

尖刀戳进猪的咽喉,也并没有影响到牠的嗓音,牠仍旧一声声地嗥着。但是猪被杀的时候叫得太长久,也认为是不吉利的,所以叫到后来,谭老大就伸出一只手来握住牠的嘴,过了一会,牠低低地咕噜了一声,彷佛表示这班人是无理可喻的。从此就沉默了。

已经死了,嘴里还继续冒出水蒸气的白烟。天气实在冷。

猪的喉咙里汨汨地流出血来,接了一桶之后,还有些流到地下,立刻来了一只小黄狗,叭挞叭哒吃得干干净净。然后牠四面嗅过去,希望别处还有,牠一抬头,恰巧碰到猪腿上,一只直挺挺的腿,跷得远远的。牠好奇地嗅了嗅那条腿,也不知道牠得到怎样的一个结论,总之牠似乎很满意。牠走来走去,有时也泰然地在猪腿下面钻过去,亮不加以注意。牠那黑眼睛亮晶晶的,脸上确实是含着笑。谭老大把牠一脚踢开了,然而牠不久又出现在他胯下。谭老大腿上裹着麻袋的绑腿,那淡黄色的麻袋与狗是一个颜色。

金有嫂挑了两桶滚水来,倒在一只大木桶里。他们让那猪坐了进去,把牠的头极力捺到水里去。那颗头再度出现的时候,毛发蓬松,像个洗澡的小孩子。谭老大拿出一只挖耳来,替牠挖耳朵,这想必是牠平生第一次的经验。然后他用一个两头向里卷的大剃刀,在牠身上刮着,一大团一大团地刮下毛来。毛剃光了,他把一只小签子戳到猪蹄里面去剔指甲,一剔就是一个。那雪白的腿腕,红红的攒聚的脚心,很像从前的女人的小脚。

老头子须要从猪蹄里吹气,把整个的猪吹得膨胀起来。这样比较容易拔毛,他顿了一顿,才把猪脚衔到嘴里去。这件事他已经做过无数次了,还是一样地起反感。

围上了一圈人,在旁边看着。他们偶尔也说一两句话,但是只限于估量这只猪有多少斤重,有多少斤油;昨天哪家杀的那一只有多少斤重,加以比较;去年另外一家人家杀的,打破记录的那一只,又有多少斤重。

“这只猪只有前身肥,”一个高而瘦的老人说。他穿着灰布长袍,高高耸着两只方肩膀。

谁也没有答理他。他们的话全都是独白。

作品简介: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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