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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夺嫡之争

三、五官中郎将

在建安十六年(211年)受封的曹操诸子中没有曹丕,到这一年的晚些时候,除曹植、曹据和曹豹外,环氏所生的曹宇、秦氏所生的曹、杜氏所生的曹林也被封了侯爵,这几位可能是曹操儿子中年龄稍大的。

曹宇被封为都乡侯,曹林被封为饶阳侯,曹被封为西乡侯,都乡和西乡不是乡而是县,这几个都是县侯,其中都乡县(今河北平山)在常山郡,饶阳县(今河北饶阳)在涿郡,西乡县(今陕西西乡)在汉中郡。三个人受封的食邑不详,如果跟曹植他们一样,那也都应该是五千户。

至此曹丕已有六个兄弟被封侯,而他还没有。

这并不意味着曹丕失宠,因为在曹植被封为平原侯的同时,曹丕被任命为五官中郎将。这本来并不是一个很显重的职位,但由于曹丕的特殊身份以及专门为曹丕做出的两项规定,让这项人事安排显得很不一般。

五官中郎将隶属九卿之一的光禄勋卿,品秩是“比二千石”,即较真正的二千石要低,东汉品秩达到二千石是一个重要台阶,说明已经进入到高级官员行列,是“省部级”干部,“比二千石”可以视为“副部级”。

汉代的中郎将比较多,带兵的中郎将一般来说比偏将、裨将还低,但比都尉高,相当于准将。但中郎将也并非都带兵,五官中郎将就是不带兵的中郎将,他带的是郎官。

汉代的郎官是指宫内的低层级办事人员,通常担任天子的护卫陪从、在宫内官署值班等任务,宫里的郎官大都归光禄勋卿管理,分为五官郎、左中郎、右中郎,也称为“三署郎”。东汉规定五十岁以上的郎官属五官中郎将管理,五官中郎将下还有五官中郎、五官侍郎、五官郎中等,品秩从三百石到六百石不等。

所以,一般情况下五官中郎将就是光禄勋卿属下的老干部管理处处长,管理一大群年龄五十岁以上的办事员。

二十五岁的曹丕担任这个通常由老同志担任的职务只是个名义而已,他不用到许县朝廷上班,下面也没有五六十岁甚至年龄更高的老干部们让他管,他干的活与这项职务原来的职责完全不挨边。

曹丕担任的这个职务权力很重,天子在他的任命诏书上做了两项特别说明:允许他组建办事机构,同时明确他是副丞相(置官属,为丞相副)。汉代允许官级官员组建办事机构叫“开府”,这个府一般称为“幕府”,一旦有资格开府,就能自行聘用属吏,但这项特权通常只有三公、大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才享有,其他人也要享受这个特遇,就叫“开府仪同三司”。到汉末,开府的条件逐渐放宽,李、郭汜、樊稠等人身为各种名号的将军,也有开府的特权。

但是,五官中郎将这种副部级官员也开府,曹丕肯定开了先河,尤其把五官中郎将定位为副丞相,更是前无古人。

之前介绍过,丞相的设置与东汉实行的三公制完全不同,它借用的是西汉初年曾短暂实行过的政治体制,当时也有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与东汉司空、司徒、太尉互相平等不同,设丞相的三公制以丞相为首,丞相容易坐大,对皇权形成威胁,所以后来不再设丞相了。

与丞相同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一度被认为是副丞相,协助丞相处理有关事务,权限很大。把五官中郎将作为副丞相完全没有先例可循,而且双方品秩上的差距巨大,但这并没有出乎大家的意料,因为担任五官中郎将的是曹丕。

此举似乎可以解读为曹操在确立继承人方面的一种暗示,但曹丕还没有来得及高兴,紧接着曹操又颁布了另一项命令让他不安起来。

曹操在让曹丕设置自己官署的同时,也允许其他被封侯的儿子都设置官署,为此他还颁布了《高选诸子掾属令》,这项命令如今只保存有两句:“遂以邢平原侯家丞。侯家吏,宜得渊深法度如邢。”曹操选邢为曹植的家丞,仅从这两句也能看出来,曹操对给儿子们选属吏十分重视,要求的标准很严。

设置官署就是“开府”,以前五官中郎将没有这个特权,诸侯也没有,曹操让几个儿子都“开府”,不是想替儿子揽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锻炼他们的才干,同时对他们进行考察。

这样,曹操有六七个二十岁左右的儿子各自设置了自己的官署,曹丕设置的官署称为五官中郎将府,曹植等人设置的官署称为某某侯府,曹操为他们选配的官吏都是精兵强将。

先后在五官中郎将府任职的有凉茂、邴原、苏林、徐干、卢毓、刘、郭淮等,先后在平原侯府任职的有刚才提到的邢以及刘桢、应、丘俭、司马孚等。

邴原是知名的大儒,徐干、应、刘桢同为建安七子之一,卢毓是大学者卢植的儿子,凉茂、苏林、刘都知名于当世,司马孚是司马懿的三弟、“司马八达”之一,郭淮和丘俭日后都成为曹魏的著名将领,郭淮长期在西部地区执掌兵权,丘俭在淮南手握重兵。

邴原早年曾逃难到辽东郡,他在那里讲学,名重一时。回到内地后被曹操聘为司空府处长(司空掾),后转入丞相府任职。曹操很敬重邴原,认为他学问好、人品也好。曹冲去世后曹操曾向邴原提出两家刚刚逝去的一对儿女合葬,算是冥婚,但遭到邴原的拒绝,曹操非但不生气,反而对邴原这种不慕权势的品行更加称赞。

曹操每次征伐,常把邴原和张范留下,让他们辅佐曹丕,同时叮嘱曹丕多向他们二人请教。《三国志邴原传》记载了一件事,说曹丕某次留守期间宴客,在酒席桌前提出了一道难题:当君王和父亲都生命垂危之时,只有一丸药可以救命,是救君王呢还是救父亲(君父各有笃疾,为药一丸,当救君邪?父邪)?

很多人为了讨好曹丕,都说应该救君王。邴原沉默不语,在曹丕追问下邴原说应该救父亲,曹丕不得不佩服他的正直。

邴原在五官中郎将府担任的职务是秘书长(长史),这个职务的前任是凉茂。凉茂很有实干才能,当过几个地方的太守,很有政绩,他被选为曹丕的秘书长(长史)。不久,曹操开始组建魏国的领导机构,选中凉茂给荀攸当助手,担任尚书台的副长官(尚书仆射)。这段经历让曹丕对凉茂有了深入了解,曹丕正式成为太子后,凉茂担任了太子太傅,受到曹丕的礼遇。

曹操北征乌桓时路过名将卢植的家乡涿郡,出于对前辈的敬重,他让地方官员寻访卢植的后人,找到了卢植的儿子卢毓,给他安排了工作。曹丕设立五官中郎将府,选卢毓为治安处处长(门下贼曹)。

传统的贼曹执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就是管公安、司法、消防这些工作,在五官中郎将府设置这样的部门,说明五官中郎将府职权范围很宽。不过,丞相府也有贼曹,他们之间如何区分职权范围,不太清楚。

据《三国志卢毓传》记载,曹操虽然兼任冀州牧,但日常工作一般由崔琰主持。崔琰曾判决过一个案子,当时天下草创,军队中经常发生士兵逃亡的事,因此对逃亡士兵惩罚也很重,妻子儿女都要受到诛连。有个逃亡士兵的妻子白氏,刚嫁到丈夫家没几天,还没有来得及跟丈夫见上面,就被执法部门判处死刑并弃市。

卢毓对这个判决发表了不同看法,他说:“女子只有在跟丈夫接触后才能产生感情和恩爱,成为妻子后感情才会亲密。所以《诗经》说‘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我心则夷。’还有《礼记》也说‘未庙见之妇而死,归葬女氏之党,以未成妇也。’现在白氏还没有跟丈夫见过面,执法部门就要判她死刑,如果这样,要是他们正式完婚的话,不知道还会怎么判?《礼记》上有‘附从轻’的话,就是说对可轻可重的判决,还是按从轻处罚。《尚书》也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话,就是怕判决容易太重。如果白氏已经接受丈夫家的聘礼,进了丈夫家的门,判上几年徒刑就可以了,杀了她实在也太重了。”

争论上报到曹操那里,曹操认为卢毓的意见很正确。以后卢毓在曹魏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司法方面的工作,当过曹魏的司法部部长(廷尉)。

担任过门下贼曹的还有郭淮,他后来到丞相府任职,升得很快,随同曹操征汉中,被曹操留在了那里,从此在西部带兵。

应、丘俭、司马孚在曹植那里担任的是“文学”一职,不是专职搞文艺创作,而是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统称,曹丕的五官中郎将府也设有这样的机构。刘桢的职务比较特别,叫“庶子”,就是总管,大概与长史差不多。

从上面这份不完整的名单看,曹操不仅让儿子们组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而且在选任属吏方面很慎重,所选都是有真才实学之士,同时人品必须清廉正直,不阿谀奉承,真正做到了“高选”。

曹睿日后当了皇帝,在回忆爷爷曹操为叔父们设官署、选才任能之事说:“自太祖受命创业以来,他深刻地感受到治乱之源,明察存亡之机,所以初封诸侯时,训诫大家要恭敬、谨慎,并安排天下正直之士辅佐他们,常常拿马援的遗诫提醒大家,严格限制诸侯与宾客们的交往,如果犯了错误与一般人同样处罚。这难道是不重骨肉之情吗?只是不想让子弟们犯过失呀。”

另一方面,这些新设机构也吸引了邺县的各路人才,据《三国志邴原传》记载,五官中郎将府、平原侯府等设立后,许多人都心中向往,一时间曹丕兄弟们府第前宾客如云(天下向慕,宾客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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