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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和白话_第十二章 白话与口语

张中行
文学理论
总共19章(已完结

文言和白话 精彩片段:

第十二章 白话与口语

12.1.1一致的可能

言文一致是个大问题。有应该不应该一致的问题,有可能不可能一致的问题。至少从中古起,白话作品取得独立地位,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可是没有考虑,原因大概是,白话与文言和平共处,就用不着争辩,也想不到争辩。在话本的早期,白话照口语写是当然的。所谓话本,话是故事,话本就是说话人讲故事的脚本。《董解元西厢》卷一说:“此本话说唐时这个书生,姓张名珙,字君瑞,西洛人也。”此本话说,意思是这本故事,说的是。此本话,或称话本,对以前的说话人说,是讲说的记录,对以后的说话人说,是讲说的教材。

总之,文字都要与说的一致。语录也是这样。这是“实际上”应该一致。“五四”文学革命,攻击文言是死文字,主张改用白话写。白话和口语究竟是什么关系,没有明确说。但胡适《文学改良刍议》里有这样的话:“以今世眼光观之,则中国文学当以元代为最盛;可传世不朽之作,当以元代为最多:此可无疑也。当是时,中国之文学最近言文合一。”“迨诸文豪兴,始以‘活文学’代拉丁之死文学;有活文学而后有言文合一之国语也。”现在看来,有些意思,当时大概没有想清楚,或至少是没有说清楚。例如反对文言,问题的核心是,用笔写,应该不应该脱离通用的口语。如果不应该,那就大至写国史,小至写便条,都应该用白话;张口闭口总是“文学”,是把问题缩小了,或者看偏了。其次,即使照口语写是好作品的条件,也只能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足条件;只要是白话作品必优越的看法分明是偏见。这里还是只谈言文一致问题,他们一再推崇“言文合一”,可见他们心目中的一致是“道理上”应该一致。

一致是口说的音节和手写的文字保持一对一的关系,可能不可能?当然可能,不只可能,而且事实上有不少例证。如果整篇中的个别语句也算,应该说文言里也有,如最常见的“诗云”“子曰”,恐怕就是照口语写的。白话文字,照口语写的当然更常见。其中有最严格的,如法院的口供记录,要担保一字不差。其次,像白话小说里的对话,尽力摹拟讲话人的声音笑貌,应该也是与口语一致的。自然,这里会碰到一个大问题,是怎么能够证明是严格的一对一。也许除口供记录以外,都不能担保处处是一对一,因为文人的笔总是惯于修润。但我们可以通过比较而推断,如和尚和宋儒的一些包括俚俗词语、生僻说法的语录,早期话本(尤其是其中的对话),方言小说(如《海上花列传》)里的对话,我们说那是与口语一致的,大概没有什么问题。

12.1.2难于一致

但这没有什么问题的与口语一致的白话,是由大量的白话作品中挑选来的。那绝大部分是记人物的话,而白话作品的内容,显然只有很少是记人物的话;何况就是记人物的话,也未必都是照口语写。如《今古奇观·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一处记李公子的话:“我非无此心。但教坊落籍,其费甚多,非千金不可。我囊空如洗,如之奈何!”有相当重的文言味,可见是作者加了工的。至于记作者或说唱者叙述的话,那就更容易脱离口语,如上节所引《董解元西厢》那段话,“西洛人也”以下是:“从父宦游于长安,因而家焉。父拜礼部尚书,薨。五七载间,家业零替,缘尚书生前守官清廉,无他蓄积之所致也。”文言味就更重了。“五四”文学革命,开始时期难免矫枉过正,对文言深恶痛绝,可是两篇发难的重要文章,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开头是:“今之谈文学改良者众矣,记者末学不文,何足以言此?”陈独秀《文学革命论》,开头是:“今日庄严灿烂之欧洲,何自而来乎?”(均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用的都是文言。当时及以后,响应的人都不再用文言写。但不用文言并不等于就是照口语写,因为出于笔下的常常成为白话“文”而不是白话“语”(这种趋势,越靠后越厉害,下一节谈)。举早期的和稍后的各一篇为例。

(1)半农先生:本志三卷所登先生对于文学革新的大作两篇,我看了非常佩服,以为同适之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而行,废一不可。文学革新的事业,有你们两位先生这样的积极提倡,必可预卜其成绩之佳良,我真欢喜无量。(钱玄同《新文学与今韵问题》,1917年作,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

(2)和善的燧人氏是该被忘却的。即使伤了食,这回是属于神农氏的领域了,所以那神农氏,至今还被人们所记得。至于火灾,虽然不知道那发明家究竟是什么人,但祖师总归是有的,于是没有法,只好漫称之曰火神,而献以敬畏。看他的画像,是红面孔,红胡须,不过祭祀的时候,却须避去一切红色的东西,而代之以绿色。(鲁迅《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1934年作,见《且介亭杂文》)

前一篇是想向白话靠拢而力不从心,后一篇是随心所欲,并没有想靠拢的问题。总之,写在书面上的都与口语有或近或远的距离。

12.1.3难于一致的原因

推崇白话照口语写的一致而未能一致,当然有原因。原因有主观的,如没有努力这样做之类,但占的比例不大。主要原因几乎都是客观的。

(一)当然是口和笔的不同。显而易见的,如口散漫,笔严密,口冗杂,笔简练,口率直,笔委曲,出于口的内容大多是家常的,出于笔的内容常常是专门的,等等,都会使书面语自成一套,至少是虽然离口语不远而不能重合。这很容易证明,如讲话的记录,整理出来,总不会和原话一模一样,因为甲讲乙记,甲有说的自由,乙有写的自由,成为书面,总不能不因乙的笔而有少量的变动。

(二)刚说过的不能重合是无意的;事实上,执笔为文,不能重合还常常来自有意,就是修改或修润。由理论方面说,修润也未尝不可以要求向口语靠拢,但事实上总是越求好,文的气味越重。最典型的例证是近年的,一种是论文之类,一般是多用长句,一种是散文、特写之类,一般是多用粉饰词语,这些,我们一念就知道,都是经过修润,因而远离口语的。

(三)执笔为文,总是通文的人,通文,旧时代的,脑子里装满庄、骚、史、汉,新时代的,脑子里装满鲁迅、巴金,自己拿起笔,自然就不知不觉,甚至心摹手追,也就庄、骚、史、汉,或者鲁迅、巴金。这就是趸什么卖什么,学什么唱什么。我们看白话发展的历史,常常会发现白话作品不随着口语变的保守现象,如《三国演义》以及戏曲宾白的文诌诌,清人小说间或有早期话本用语,近年的文有些反而不像“五四”时期那样浅易,都是学文而不学语的结果。

作品简介:

文言和白话,实物是古已有之,名称却是近几十年来才流行的。两个名称相互依存,互为对立面:因为提倡照口语写,所以以传统为对立面,并称作文言;因为一贯用脱离口语的书面语写,所以以革新为对立面,并称作白话。文言,意思是只见于文而不口说的语言。白话,白是说,话是所说,总的意思是口说的语言。两者的内涵和关系相当复杂,以下分章节解说。

作者:张中行

标签:文言白话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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