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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异教徒到基督徒_第二章 大旅行的开始

林语堂
宗教哲学
总共11章(已完结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 精彩片段:

第二章 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之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合宜的感觉,时代已经变换,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警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在地上还能求什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褐赤色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和长城明冢的接近,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异教的,有异教徒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什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成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搬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和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却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人的心的、对新学表示同情的人。总之,它意指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特别赞赏。它意指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抱持明朗而坚决的态度。(基督教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指赞同教育普及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为获得较佳教养的态度。它同时意指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弃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弃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于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藉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藉此自习汉字的圣诗,而且她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但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是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上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某些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行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在鼓浪屿广场经过一个戏台时,我们被以为是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且行且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或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一般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已经知道乔舒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杞梁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的愤怒是可怕的。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没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移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敞开了他的眼和他的心,他就会被一种羞耻之感所刺痛,面为之赤,一直红到耳根。为什么我必要被剥夺?事情并不是如我所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们所想象这般干脆和简单的。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我们结束以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其一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便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当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在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侯。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极端不赞成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不赞成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别人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侯,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销,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成真。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且在质问一个轻率的教会能伤害它的教徒到怎样的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及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屏于化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即已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者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lf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连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根据。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仔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加持力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差不多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了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为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受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中国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近代城市中,这还没有什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期及在节期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自愿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它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突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是只应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停止想汲水的源头吗?

当我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自己的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太愉快地上进,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的领袖是对教会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拳匪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而他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看来囚首垢面以表示他属灵;我所能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打了一半钮扣的长衫,不论他有没有想洗干净,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初次在佛教的天堂中作海绵浴之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某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些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意不让他胜过。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个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抵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中国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须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有许多商店的板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从在那些间隙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有一场大洪水时,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村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杆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而言,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自然的愿望。我是在中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柢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能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部分。但我的书法是可怕的,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了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烟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是一个点头朋友。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识。这是我们所称为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透过心与心的关联,甚或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耻的心,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做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的拳乱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座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至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土友善地目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脸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永远是一个观察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一个处男,直至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是为什么我这样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

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离不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什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托马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坦区的街上散步,我因我妻放出一个高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很愤慨。因为我虽然在曼哈坦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颠末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什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做官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及美人,但没有第一级的官吏。

作品简介: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又名《信仰之旅》。

本书是个人探求宗教经验的记录,记载自身在信仰上的探险、疑难及迷惘,与其他哲学和宗教的磋研,以及对往圣先哲最珍贵的所言、所诲的省求。当然,这是一次兴奋的旅程,但愿我能叙述明简。深信这种对崇高真理的探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循他自己的途径,每一途径人人各异。哥伦布是否曾在美洲登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实曾去探险,且历经探险途中所有的兴奋、焦虑和快乐。

本书以林博士的真诚、反叛、不愿人云亦云,做一个应声虫,他要自己寻找探讨是必然的途径。因为他自小生长在牧师的家庭里,他小时候就读经、祈祷、参加崇拜,就连他在自称是异教徒的一段时期,他仍是以基督徒的原则处世为人。他自称是异教徒,因为他不想做一个挂名的基督徒,他的名字没有记录在任何一个教会的教友名册上。他不甘心接受“装在箱子里”的信仰,当他拋弃“箱子”的时候,连“信仰”也一起拋弃了。然而他的基本人生观仍是基督徒的,也许他像齐克果一样,是一位“存在的”基督徒。

作者:林语堂

标签:林语堂从异教徒到基督徒信仰之旅基督教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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