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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2006_第三卷 激情与迷茫 第一章 “艾氏911”的王府井血案

丁一鹤
纪实报告
总共21章(已完结

解密中国大案2006 精彩片段:

第三卷 激情与迷茫

第一章 “艾氏911”的王府井血案

从亲眼目睹艾绪强被判处死刑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时间,在这一个月里,我一直没有动笔记录这个在王府井制造血案的河南人,因为我还没有给这个人做一个准确的定位。我不希望引导我的读者误读这个河南人,尽管他血债累累,尽管他也博得过很多人的同情。

“他这人仇富。”在艾绪强被判决死刑前后,警察、检察官、法官、受害者,包括我熟悉的众多媒体记者,几乎所有接触这个案件的人,都这么告诉我。而几乎所有的媒体,以及网上的讨论,都把“仇富心理”当作一个话题重新讨论起来。这种讨论一度超越了艾绪强制造的王府井血案本身。

作为一名谨慎的政法记者,作为一个曾在河南工作拥有很多河南朋友的山东乡下人,我曾经从山东农村进入河南的一个繁华城市,用茫然的眼神注视过花花绿绿的城里人,我也曾在城市的夹缝中挣扎、彷徨过,对于艾绪强的心态我多少有点感同身受,所以我无法满足“仇富”这种简单、模糊而笼统的答案。在所有发言的声音中,有谁真正追寻过这起血案的社会和个人根源?有谁去关心过艾绪强的生活?有谁去探寻过他的人生和心灵轨迹?显然没有。

在详细参阅了艾绪强案件的卷宗之后,我依然找不到一个头绪,但是,艾绪强在法庭上发出的“替天行道”的荒唐借口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替天行道”这个词来自于我熟悉的《水浒传》,我希望能够在《水浒传》里找到答案,但我却在一个赫赫有名的绿林好汉身上,看到了艾绪强的影子。这个好汉便是行者武松,他跟随他的宋江哥哥祭起过“替天行道”的杏黄旗。

武松的故事自是家喻户晓,不用我多讲,而且这个梁山好汉也一直是我以及很多人崇拜的偶像。但是,在《水浒传》第31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中,武松为了报复陷害他的张都监,潜回鸳鸯楼杀死了他的仇人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这当然使读者大快人心。但是,在整个复仇的过程中,很多读者没有在意的是,武松还杀死了一个养马的后槽、两个后厨的丫鬟、两个亲随,以及都监夫人、唱曲的玉兰和两个小随从。最后,武松“走出中堂,把栓拴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在房里。”至此,武松已经“不由分说”杀死了12个无辜的丫鬟、随从、马夫,而且这些人都曾经或多或少地帮助过落魄的武松。直到杀光了张都监家人之后,武松才道:“我方才心满意足。”《水浒传》中有诗为证:

岂知天道能昭鉴,渍血尸横满画楼。

看完这一回,蓦然间我大梦初醒,突然看到这个被历代读者崇拜不已的“好汉”,忘记了“天道昭鉴”,留下滥杀无辜的血债。我又想到了在北京法院审判历史上一个轰动一时的大案,1982年北京女司机姚锦云因为单位扣她30.6元工资,为了泄愤而迁怒于无辜,在天安门前撞死5人,撞伤19人。

还有,我还想起最近几年发生的两起建国以来排名最前面的两起连环杀人惨案。一是河南连环杀人狂杨新海曾杀65人强奸23人,很多为灭门案。二是河南平舆杀人狂黄勇两年内接连杀害23名青少年,其中18名是当地中学生。

穿过这些层层血幕,我看到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恐怖主义的破坏性和杀伤力。这是我这篇文章要讲述的内容,或者称作主题也可以。

下面,我们开始讲述艾绪强制造血案的前尘后事。

遭遇冷漠,乡村主人成了城市边缘人

32岁的艾绪强来自河南农村,家在河南信阳兰店乡兰桥村。信阳地区是河南最穷的地方之一,兰桥村地处偏远落后山区,全村大约2000多人口,但有600多人在外务工,其中绝大部分在北京谋生。艾绪强一家住在早年盖的两间瓦房里,全家靠种地生活。艾绪强家有4亩地,其中2亩稻田,2亩旱地。

艾绪强家有父母和兄弟姐妹6人,小时候艾绪强曾经被弟弟将一只眼睛弄伤后失明。成年后他曾拥有一段短暂的婚姻。5年前,也就是2001年前后,婚姻失败后的艾绪强离开老家和哥哥外出打工以后,家里的几亩薄地就由他们年过六旬的父母在家耕种。

作品简介: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就是许多事物处在不断的转型之中。社会深刻的转型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是变化和机遇,但笼罩在社会生存之上的利益管理模式,依然在整体或局部地限制着人们摆脱困境的或美或丑的现实愿望。一些人背离了原本的朴素与忠厚,滋生并膨胀了满足自我的私欲,在金钱、权力、人性之间展开了一场角斗,最终采取了一种贪婪与放纵的生活方式,由此而生发出一些稀奇与不稀奇、相似与不相似、形形色色的案件。在《解密中国大案(2006)》的中,我们就清楚地看到当下官员落马大多数倒在“商业贿赂”上,而2006年全国反腐败的重要方向,就是整治商业贿赂。

无论是最高法院还是全国各级法院,在年终岁尾都要对每个年度审理的重要案件进行梳理和分析,有的单位和部门还评出“某某十大案件”,通过对全年度案件的分析,可以粗略地看到不同时期案件的变化,既是对全年审判工作的总结,又从研究的角度为审判工作服务。丁一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另类文本,他通过对全国法院审理的大要案进行梳理,并通过法制纪实的方式展示给读者,无论对普通读者,还是对研究者,都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文本。

丁一鹤是全国法院系统为数不多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之一,他利用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外》杂志社工作的方便,近年来把笔触主要集中在了审判纪实领域。这本《解密中国大案(2006)》是他最新成果的汇集。在他的审判纪实作品中,我们越来越能感受到时代的震荡和社会推进的力量。这些审判纪实作品,既透射出当代社会复杂的时代信息和个人信息,又表现出他对现实生活中金钱、权力、人性等关系的高度警觉和深刻质询。

一般而言,案件发展到进入诉讼程序,无论是刑事的、民事的还是行政的,都是社会生活矛盾激化的一种反映,都反映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非正常的形态或是特殊的形态。全国法院每年大约要审理600多万件各类诉讼案件,这些案件从不同的层面和方面构成了我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无法也不能把它们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这正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复杂之处。常态的生活和非常态的生活总是共生的,总是在制约着我们的生活关系、生活质量和生活进步。作家的任务就是要关注、反映、剖析与研究这些非常态的生活现象。审判纪实是用讲故事的方式关注与反映案件的一种重要形式。

讲述案件的故事、讲述审判的故事,往往就是讲述人的故事,是讲述人的生活的故事,是讲述人的生活方式的故事,是讲述依据这种生活方式给不同的人带来不同命运的故事。要通过讲述这些案件故事,告诉人们,生活的自由绝对不是贪婪与放纵的。正如人的生命必然遵命于自然法则一样,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人必然要遵从于社会生活的规则,受社会生活规则的约束。个人拥有享受物质生活、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的裁判,反映了社会生活中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反映了罪与罚的相适应。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

作者:丁一鹤

标签:解密中国大案丁一鹤纪实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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