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

少年凯歌_第二章 降临

陈凯歌
传记回忆
总共7章(已完结

少年凯歌 精彩片段:

第二章 降临

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我走进了四中。我和一千八百名男生一起,站在宽阔的操场上,倾听新任校长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这一天阳光灿烂。这位女校长嗓音宏大,讲起来喜欢一问众答,往往发问的声音未落,回答的声音已起,气势之大,真可以用唐人“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的军旅诗来形容了。

四中地处北京西城,距正门不远就是有名的西什库天主教堂;后门一街之隔就是林彪元帅的住宅;两边的道路都可以直通市中心的长安大道。在我进校时,四中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一向以教育的质量闻名。“文革”以前多年,四中的高考升学率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考上四中,等于进入高校的胜券已经在握,因此,这座学校成了男生竞争的目标,就是很自然的事。同样自然的是,胜者之中相当一部分是党、政、军高级官员的子弟,更有一些是所谓元勋之后。在我的班级里,政府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子弟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不用说职位稍低的了。新任校长头发已经花白,论资历可以做到大学校长,她的出任在很大程度上是来照看“我们自己的孩子”的。虽然四中不乏刻苦攻读的平民子弟,但由于干部子弟的数量和影响,不能不主导了当时的校风。

在我记忆很深的同学中间,F是其中的一个。他是在开学典礼这一天迟到的惟一一人,也是进入四中时尚未参加少年先锋队的惟一一人(他人入队通常是在小学二三年级之间)。他的父亲是当时的某直辖市的市长。F的个子很高大,衣着随便,骑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决不爱护,车身斑痕累累,骑起来却飞快。他有一张因为打球常常出汗的脸,不洗;和一只吊在屁股后头同样很脏不洗的大书包。只有老师在课堂上提问的时候,他才表现出谦让和沉默的品德,其他的时间永远在大说、大笑。

我和F不仅是同学,还是少年业余体校的篮球队友,处得久了,就喜欢他。他很骄纵,可不横,鲁莽起来还很天真;算计人——不会,对朋友也很慷慨。每次练完球饿了,大家想吃烤红薯又没钱时,总是F负了总责,也并不要人道谢。他爱捉弄别人也常被别人捉弄了去,不管是谁,总是哈哈一笑,决不介意。他在同学中,外号就叫“F傻子”——很对。“傻子”笑口常开,快乐着,可他以后的遭遇却让他不容易再笑起来。

同我和F都比较近的是张晓翔。或许因为是将门之后,他有武夫的赳赳身材,背稍驼,走如风。两道浓眉在结束时各自拧成一个向上的旋儿,一张脸就顿时精彩起来。因为眼镜常常掉下来,他爱从镜片上边看人,窘迫时又连忙推上去,让皱着的鼻子托住它。他力气很大,也爱炫耀,往往乘人不备,突然用力捏住别人的手,嘴里呵呵怪笑着,直到对方慢慢讨饶才罢。得胜了,就搓着双手,一脸得意。有一次他终于遇到一个厉害的,高声叫骂,张晓翔立刻张皇失措,一面飞快地推着眼镜,一面抓住身边所有的人拚命解释。有人指出他应该道歉,他仰头愤怒地想了想,终于说:我道歉。还有一次,有同学故意藏起他的眼镜,让他有力地捏住了一位年轻女教师的手。晓翔是同学中最有礼貌的一个,见到别人的父母总是微弓了腰,恭敬地叫一声“叔叔”或“阿姨”。他是我母亲非常喜爱的孩子。晓翔好读,约翰根室的《非洲内幕》,威廉夏依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都是他最先借给我读的。如果他还活着,写东西会是一把好手。

同学中我最欣赏的是G。他体态俊拔,行动矫健,举止潇洒而不自知,是顽童中的翩翩美少年。他的双颊幼时鲜艳如玫瑰,通常沉默,一笑很灿烂。倾听别人谈话时,眼神专注,头稍侧,令人想起鹤一样的孤洁。人却谦退温文,从不谈论自己。越到成年,越加安静从容。也许因为他天性冷静恬淡,看世界如棋局,胜负都可以付诸一笑,所以在男女的事情上也是有风流的本钱而无风流的行状。他日后苦苦攻读,以医学研究为终生的坚守,是最恰当的选择。一旦了解了他家在“文革”中的变故,就更能理解他选择医学而远避政治的哀痛隐衷。以他的姿质高洁,任何宽容的社会都应该有他遗世独立的空间,但他偏偏不能不置身事中,可想他的憎恶与无奈。在众多的干部子弟中,他是少数的自知者之一。

中国共产党的江山是在马背上得到的。战争中,免不了生死之间的悲壮故事。特别在掌权之后,战争的参加者大都身居高位。这使得他们的子弟在光荣与权力两方面都得到相当的满足,产生了极大的优越感。他们大多为父辈的业绩感到骄傲,以天生的革命者自居,自以为血统高贵,思想纯洁,堪当国家大任,热烈地向往辉煌的业绩。他们的性格大多傲慢、偏执,直率到咄咄逼人,有时又极天真。因对社会所知甚少反而把生活过度理想化,终日耽于革命的梦想而并不知革命为何物,反以追求真理的热诚鼓吹无知。在生活中很难成为与人为善的朋友,甚至处处树敌。这些在一九四九年前后出生的少年,在他们太年轻而又没有机会进行痛苦比较的时候,事实上没有选择别种思想的可能,他们的行为正是他们所仅仅能做的。另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上个人自由的定义就相当狭小的社会里,他们的荣辱得失都与他们的家庭有关,这使得他们本身的命运带有“前缘已定”的宿命味道,而无法逃脱。在这个意义上,我又为他们中间那些真正志向高远而终于不得伸展的人感到惋惜。我的三位同学就是好例。但在当时,这支朝气勃勃、盲目自负、深具挑衅性的危险力量,却正是当时形势所需要的。他们的使命是破坏。而要完成这个使命,他们尚需三个条件:忠诚、反叛和仇恨。

一九六五年,“个人崇拜”在中国已经存在,在大中学校园中尤其如此。这个现象的产生同林彪有绝大的关系。他在短短的几年中,运用军队的影响和舆论的力量,成功地使毛泽东从一位正常的国家领袖变成了一位神祗。这种“个人崇拜”在毛泽东一九六五年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得到证实(他甚至说过“需要更多的个人崇拜”),而在一出名为《东方红》的大型歌舞剧中得到十足的体现。我还记得,当大幕拉开时,数百名手持金葵花的蓝裙少女组成海浪的造型,抬头仰望在天幕上冉冉升起的毛泽东的形象。历时三小时的演出绪束时,人民大会堂中的上万观众欢声如雷。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毛泽东是我们生活中天然的一部分。我们对他的爱,与其说是一种感情,毋宁说是一种习惯。对毛泽东来说,一切世俗的标准完全没有意义,他正是他应该是的样子。记得极小的时候,我问母亲:党是谁?母亲竞无言以对,她说,党不是一个人。我不懂,那党是谁?母亲望了望毛泽东的画像。于是我懂了,党就是毛主席。在我准备中学考试时,语文教师们曾经综合历年的考题进行测验,帮助我们接近可能的作文题目。但当年的试题却大出人们的意料,它直接就是:《做毛主席的好孩子》。在我一年的中学生生活中,许多个星期天都坐在教室中,在班主任的注视下一篇篇地朗读已经出版到第四卷的《毛泽东选集》,讨论“革命”。“阶级”、“专政”之类的问题,并且深信“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这样的“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遍布中学的校园。

但在当时的青年学生当中,忠诚于毛主席表现为对毛泽东青年时代的直接效法。毛泽东少有大志。他青少年时期的活动可以用“读书”和“行走”来概括。他遍览群书,博闻强记,又信奉“尽信书不如不读书”,只以书为思想的羽翼。他曾强迫自己在分文不名的情况下出游,沿途打工,维持生计,因为困苦没有退路,得以看到了社会的真实面貌。行走强健了他的体魄。他常常不避风雨,反而在其间欢呼鼓舞,在自然力量面前感受天命所钟的幸福。相传他赠给晚辈亲属的语录,第一条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的孟子教诲,他少年时有诗“会当水击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以庄子北溪大鹏自喻,狂妄非常。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打着一把雨伞云游四方的行脚僧”。僧人而云游,必定兼有清贫、济世诲人和反叛世俗的特点。他深深地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在四中的校园里就行走着大批这样的学子。他们大都剃着平头,腋下夹着书本,衣着非常朴素。衣服还新的时候就打了补丁,有人甚至冬天也不穿袜子,布鞋被脚趾顶开了一个洞也不去修补。一到黄昏,校园中就布满了三三两两的人群,或者围着体育场奔跑,或者在夕阳下大声辩论,往往争到面红耳赤而各不相让。他们中间有的能整段地背诵马克思、列宁的原著,开口便引经据典,以利雄辩。每逢暴雨,在水天空濛之间总会看到奔跑呼号的身影,或者在天雷震响之际悠然漫步。一日三餐,都用铝制的饭盒盛了简单的食物,边吃边谈,服色饮食都很难看出等级的差别。

对于干部子弟来说,父辈的业绩朦胧得美丽,如同酸葡萄发酵成美酒。他们更希望继起而为毛泽东新一代的护驾亲兵。这种事出有因的循环,就使红卫兵的产生成为必然。大批平民子弟也因风气的缘故纷纷卷入,无法超然。即使像在“文革”中独持异见,最终因思想罪被处极刑的遇罗克,也曾学步毛泽东,在民间做各种杂活,以接近社会。记得在一次讨论会上,班里一位同学说到“毛主席也是人”,便受到全体的批判,连老师也指其有“阶级立场问题”。这位十三岁的同学毫不示弱,竟有干部子弟同学扬言要“揍他”。“人”的称谓竟然成为亵渎,斯复何言。“文革”初起时,“保卫毛主席”是春秋曲笔,既然需要“保卫”,必然有人“反对”——但不说是谁。于是四出寻找反对者,然后群起而攻之。出窝黄蜂的第一群就是青年学生,是“文革”前就有了准备的缘故。

忠诚和反叛,似乎矛盾,实际上是一剑两刃,如果是同样盲目的话。毛泽东的性格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反叛。他一生不能稍安于稳定,是一位天生的造反者,这同他家乡湖南的强悍民风大有关联。但是,杰出人物的反叛性格对于变革社会,决不总是具有正面的意义,特别是当造反者的思想大体不出统治者的思想圈子时,尤其如此。

一九六四——一九六五年,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宫小吉在《中学生》杂志上以《五分的秘诀》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得到五分的作文多不过讨时尚的欢喜,故毫不足取。有头脑的学生不必拘泥于成绩,三分、四分足矣。余下的时间作多方面的发展。这篇文字在毛泽东亲笔批示之后流传甚广,毛泽东说:“此人厉害”。

作品简介:

陈凯歌,1952年生于北京,祖籍福建。1965年考入北京四中,1969年春到云南插队,1971年参军;1976年回北京;1978年考入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1982年毕业后到北京电影制片厂工作。

1984年执导处女作《黄土地》,1985年以此片享誉国际,并连带使大陆第五代导演在国际上名声鹊起。

其他主要作品有:《大阅兵》《孩子王》《边走边唱》《霸王别姬》《荆轲刺秦王》等,并都先后在国际上多次获大奖。

曾分别于1989年、1993年、1998年做过柏林、威尼斯和夏纳世界三大电影书的评委并;并做过日本神户、葡萄牙里斯本、以色列耶路撒冷电影节的评委会主席。

作者:陈凯歌

标签:少年凯歌陈凯歌

少年凯歌》最热门章节:
1后记2第五章 青山3第四章 狂灰4第三章 群佛5第二章 降临6第一章 天国7自序
更多『传记回忆』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