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大英帝国·从史前时代到北美十三州独立 精彩片段:
第十七章 北美大败:大英帝国分裂
“十三个殖民地”的问题
英国政府还必须面对的另一个问题,则是1763年《巴黎和约》(Treaty of Paris)所获得的新领地,即加拿大和广袤的美国西部内陆地区。在美国西部内陆地区,除了几个军事哨所外,几乎没有白人在那里居住;而加拿大的人口则大约有六万人,其中只有几百人是法国天主教徒。英国政府即便在签订和约之前对这些人的态度就已经相当值得称道,而且一直都是如此。军事总督接到的指令是这样的:“这些新获得的子民,只要他们宣誓效忠,就跟我们一样都是陛下的子民;只要他们不违背他们的誓言,他们就应该获得同样的保护。”后来所有的法规都完全履行了这个诺言,尽管有小规模的新教徒——主要来自新英格兰,荒谬可笑地宣称他们应该独享这片新区域的统治权。
通过1763年的宣言,英国政府在新大陆建立了四个独立政府,即格林纳达(西印度群岛)、东佛罗里达和西佛罗里达(在历史上并不重要)、魁北克。本来,《1763年皇家宣言》只是更加完善的法规出台之前的权宜之计,但事实上,此后十一年间都没有出台更加完善的法规——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18世纪习以为常的拖延风格。所以这样一个所谓的临时举措其实就成了永久性政策。
总体而言,这份宣言无疑还是一份具有政治家风格的文件。
这个宣言不仅充分尊重被征服者的宗教,而且也尊重被征服者已经习惯的法国的整套法律体系。这种做法的确很英明,因为如果强行将英国法律强加于被征服者身上,将会带来非常大的、不必要的麻烦。当时的这种殖民地管理理念究竟有多超前?想想如果是法国或是西班牙掌控了同等规模的新教异教徒的殖民地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就知道了。
但他们的另一个做法又实在应该受到批评,尤其是考虑到其法规的实施时间出乎意料的长,那就是他们将整个西部和密西西比河谷都划归魁北克管理。自从北美殖民点建立开始,这些殖民地就一直都无法就任何形式的联合政策达成一致意见,过去的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由于疆域的大幅增加,而且那些土著之前又是处于法国人或是法国盟友的统治之下的,这个问题现在也就变得比之前重要得多也复杂得多,而英国政府也开始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想出真正的解决方案之前,他们限定不能在“大河之西”这片新疆域内开辟定居点,这个决定也已经体现在1763年的宣言当中。也就是说,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里的居民不准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占据土地。我们后面还会提到这个禁令对北美人民情感的伤害。这样,今后所有个人都不可以购买印第安纳人的土地,除非符合印第安纳人的法律并在有印第安纳人参加的公开会议上得到国王的高级官员的同意。这套已经在加拿大实施的公正体系,再加上西部土地的围禁,都无疑对新获得的区域极其有利;不过,对天主教的宽容,也可能会招致老殖民者的反对。
各种困难随之而来,1774年通过的《魁北克法案》显然是想永久性地将北美殖民地以西的地方都囊括进其疆域;不仅如此,它还容许天主教徒在其广袤疆域内定居、发展,这势必会在老一代殖民者中引起更大的麻烦——尽管占压倒性多数的加拿大人对这项政策感到满意。
被委任的总督,尤其是盖伊·卡尔顿(Guy Carleton),都是正直、有才干且非常聪明的管理者。不幸的是,法官和底层官员已经被这个世纪的恶习——政治营私舞弊——所深深毒害;不过总体而言,他们还是熟练且正直地解决了一个拥有大量异文明群体和奴隶的广袤新疆域的管理问题,尽管未能充分考虑其他殖民地居民的可能反应。而这也终将引致这一时期的终极问题,并终将彻底失败。
在1763年的和约之后,英国面临的最迫切问题是帝国防御问题。英国在北美大陆的疆域现在已从墨西哥湾扩展到哈德逊湾,从大西洋扩展到密西西比河。其边境堡垒防线就已经长达两三千英里,至少需要一万名士兵驻防才能保护其广袤的新土地并统治其刚刚征服的异族人和奴隶。显然,这样一支军队的常规补给只能由大不列颠帝国来提供。而殖民地间长期存在的嫉妒和对合作以及成立常备军的反对,使得和平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
西北部爆发了可怕的土著叛乱即庞蒂亚克印第安叛乱,并持续超过一年。此外,一些老麻烦也随之而来,宾夕法尼亚拒绝提供任何军队,纽约、新泽西、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坚持要求他们所提供的军队的三分之二都应该驻守在他们的区域内。这样,压力主要就落在了大不列颠身上。
而且,此时除了印第安人叛乱外还存在其他危险。法国人和西班牙人虽然之前遭到打击和掠夺,但他们可能还会尝试夺回他们失去的殖民地。法国在西印度群岛有非常宝贵的海军基地,而西班牙则在新奥尔良扼住了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在七年战争中,英国的北美殖民地还出力保卫他们自己的疆域,但如今不列颠拥有的其他大陆区域则不是他们赢取的,而是不列颠陆军和海军在世界各地征战得来的。现在的问题是,谁来为这些地区必需的守备部队买单?
这个问题起初还没有激起英格兰人的兴趣。比特勋爵在签订合约后就辞职了,而仍怒火中烧的皮特拒绝接受任何官职。国王于是委派了这个“伟大的下院议员”的妹夫乔治·格伦维尔。格伦维尔单调乏味、正直、没有想象力、勤勉,他像是个商人,满脑子都是数字,而不是从人性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有一段时间,公众的兴趣都集中在约翰·威尔金斯(John Wilkins)的案子上。约翰·威尔金斯是个聪明、粗俗且没有道德的冒险家,他曾当选议会议员,他的著作和言论让国王及其大臣们愤怒不已。虽然他被赶出议会并被法院判刑,但他逃到了法国并在法国大受欢迎。不过这又主要是因为驱逐他的英国国王在法国不受欢迎。英国大众对威尔金斯这个无赖及其所作所为的关心甚至超过了他们对北美殖民地税收的关心。
不过,对于许多英格兰人和北美人民正全身心关注的自由斗争,威尔金斯的案子是有启示作用的。此时的议会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而且还处于国王和大臣们的控制下,并已成为他们在英格兰国内和海外实施暴政的工具。通过我们之前提到的方式创造和维持的下议院里的多数派,拒绝接受人民当家作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