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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_第四卷 -1

卢梭
宗教哲学
总共7章(已完结

社会契约论 精彩片段:

第四卷 -1

第一章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这时,国家的全部精力是蓬勃而单纯的,它的准则是光辉而明晰的;这里绝没有各种错综复杂、互相矛盾的利益,公共福利到处都明白确切地表现出来,只要有理智就能看到它们。和平、团结、平等是政治上一切尔虞我诈的敌人。纯朴正直的人们正由于他们单纯,所以难于欺骗;诱惑和甜言蜜语对他们都用不上,他们甚至还不够精明得足以当傻瓜呢。当我们看到在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民那里,一群群的农民在橡树底下规划国家大事,而且总是处理得非常明智;这时候,我们能不鄙视其他那些以种种伎俩和玄虚使得自己声名远扬而又悲惨不堪的国家的精明吗?

一个这样治理着的国家只需要很少的法律,而随着颁布新法律之成为必要,这种必要性早已普遍地被人看到了。第一个提议那些法律的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大家都已经感到了的东西罢了;使人人都已经决意要做的事情变成法律,这既不是一个阴谋问题,也不是一个雄辩问题,只要他能肯定别人也会照他这样做。

使理论家们陷于错误的,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那些从一开始体制就不好的国家,所以他们就认定在这些国家里是不可能维持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他们喜欢想像一个机警的骗子或者一个巧妙的说客所能用以诱说巴黎人民或伦敦人民的种种无稽之谈。他们不知道克伦威尔是会被伯尔尼的人民关进钟楼的,波佛公爵也会被日内瓦人严加管束的。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感觉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的时候;这时候,公共利益就起了变化并且出现了对立面。投票就不再由全体一致所支配了,公意就不再是众意,矛盾和争论就露头了;于是最好的意见也都不会毫无争论地顺利通过。

最后,国家在濒于毁灭的时候,就只能以一种幻觉的而又空洞的形式生存下去,社会的联系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已经破灭了,最卑鄙的利益竟厚颜无耻地伪装上公共幸福的神圣名义;这时候,公意沉默了,人人都受着私自的动机所引导,也就再不作为公民而提出意见了,好象国家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似的;人们还假冒法律的名义来通过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种种不公正的法令。

是不是因此之故公意就会消灭或者腐化了呢?不会的,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但是它却可以向压在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每一个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然而在和他所企求获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则他所分担的那份公共的不幸对他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但除了这种私利之外,则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还是会和任何别人一样强烈地要求公共福利的。甚至于是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选票的时候,他也并未消灭自己内心的公意,他只是回避了公意而已。他所犯的错误乃是改变了问题的状态,乃是对于人们向他所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从而他不是以自己的投票在说:“这是有利于国家的,”反倒是在说:“通过了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乃是有利于某个人或某个党派的。”于是集会中的公共秩序的法则就不完全是要在集会中维持公意了,反而更是要对公意经常加以疑问,并由它来经常做出答复。

在主权的一切行为中,仅就投票这一项权利——这是任凭什么都不能剥夺于公民的权利,——我在这里就有很多的意见可写。此外,还有关于发言权、提议权、分议权、讨论权等等,这些权利政府总是煞费苦心地要全部保留给它自己的成员。但是这些重要的题材需要另写一篇论文了,我无法在本书里一一谈到。

第二章论投票

从上一章可以看出,处理一般事物的方式就足以确切地标明道德风尚的实际情况以及政治体的健康状态。在大会里人们越是能和衷共济,也就是说人们的意见越是趋于全体一致,则公意也就越占统治地位;反之,冗长的争论、意见分歧和乱吵乱闹,也就宣告了个别利益之占上风和国家的衰微。

当国家的体制之中包括有两个或更多的等级的时候,——例如罗马的贵族与平民,他们的争执即使是在共和国最美好的时代里也经常扰乱着人民大会,——则上述这一点似乎不太显著。然而这种例外多半只是外表的而不是真正的;因为这时候由于政治共同体内在的缺陷,可以说是一国之内有了两个国家。上述这一点对于这两者合起来说虽然不是真确的,但对于它们每一个分别来说却是真确的。而且实际上,即使是在最动荡的时代,但只要元老院不加干涉,人民的投票总是进行的很平静的,并且总是按多数起来表决的;公民们既然只有一种利益,人民便只有一种意志。

但循环到了另一个极端,也会出现全体一致。那就是当公民全都沦于奴役状态,既不再有自由也不再有意志的时候。

这时候,恐怖和阿谀把投票变成为一片喧嚣;人们不再讨论了,人们不是在赞颂就是在咒骂。罗马皇帝治下的元老院,其表示意见的可耻方式便是如此。有时候它那做法又是谨慎得荒诞出奇。塔西佗曾指出,在奥东的治下,元老们在争相詈骂维梯留斯的时候,竟至同时嚷成一片可怕的喧哗,为的是万一维梯留斯作了主子的话,他也无从知道他们每个人都说了些什么话。

从这些不同的考虑里,便产生一些准则;我们应该依据这些准则,按辩认公意的难易程度以及国家盛衰的情况,来规定计算票数和排比不同意见的方式。

作品简介:

卢梭,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誉为现代民主政体之父。 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其代表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法国是一个壁垒森严的封建等级社会,全国居民被分成三个等级:僧侣构成第一等级,贵族构成第二等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前身以及广大农民均属第三等级。第一、第二等级是特权等级,是封建统治阶级,而第三等级是被统治阶级,处于无权地位。

启蒙思想与启蒙运动最初产生于英国,而后发展到法国、德国与俄国,并迅速波及荷兰、比利时等国。法国的启蒙运动与其他国家相比,声势最大,战斗性最强,影响最深远,堪称西欧各国启蒙运动的典范。

当时,法国的启蒙运动产生了一批伟大的著作,它们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里,向人们提供了最新的科学知识和最为先进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专制和教会统治的思想基础。他们的诸多思想,构成了启蒙主义思潮。启蒙运动既是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斗争的继续和深化,也是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理论准备阶段,同时也为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和《社会契约论》,使得卢梭成为了法国大革命的精神领袖。倡导自由、平等,是卢梭所追求的,而如何实现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等,也是卢梭为人类社会所思考的。卢梭的伟大就在于:他要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寻找方向。

卢梭歌颂人类的自然状态,把原始社会描绘成黄金时代,指出人类的不平等源自私有观念的产生和私有财产的出现,是财富的不平等造成了社会的一切罪恶,并且批判了封建专制和暴政,提出了以暴力推翻暴力的主张。

卢梭的自然状态是从人性本善的观点出发的,好像一个世外桃源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们有年龄、健康、体力、智力等的不同,但这些并不具有道德的意义,不会因此而造成精神的或政治的不平等。在自然状态中找不到任何社会不平等的基础。

但是,人类社会产生了私有制,这成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

卢梭是关心人,并要努力来拯救人的。他曾说过: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促使人权高奏凯歌,那么人类的福祉便终是南柯一梦。 在卢梭看来,生活在公民社会中的现代人,无不陷于自我分裂的困境之中:作为一个自然人,他受自利的感情驱动;而作为一个公民,他又担当着公共的义务。这种正义与自利的人格分裂,正是现代人(民)之人性异化的本质。卢梭所关注的问题实质是:如何摆脱现实社会中人的自我分裂的困境!他用以解决整个问题的钥匙是自由,不过不是那种原始的自然状态式的自由,而是一种新型的共同体的自由。卢梭的政治思想的中心课题,是尝试设计一种共同体生活,使人重享他们曾在自然状态中享有的那种自由。

卢梭赞美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其目的绝不是回复到自然状态。他认为:人类社会既然以铁的必然性产生私有制,这一结果是无法避免的,原始自然状态既然无法复归,那么对于生存在政治社会制度下的人类只有通过一个途径,寻找政治社会中的自由。 虽然国家支配着个人,但它的支配范围仅限于公民安全和一切福利的事务,如果它僭越了这些权限,契约就无效,公民与国家就重新处于自然状态。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卢梭开始着手建构主权理论。作为情感和 心灵权利的真正倡导者的卢梭,却不得不在他有关法律和国家的理论中激烈异常地否认情感的重要性。

只有在特定的个人和团体不再要求去统治其他个人和其他团体时,真正的社会契约就算达成了。

卢梭认为,主权就是执行公意,即共同体的意志,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

公意通过全体公民的会议而得以运行,并通过会议的决议将其意图昭示天下。议会表达全体人民的意愿而不是部分人的意愿,但是,它仅仅要求大多数的声音,虽然它也认真地倾听少数人的意见并公正地加以考虑。

公意不可能心地不良,公意永远是公正的,并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卢梭的理想国是这样的:它的幅员以自治为限,其中每个人都能胜任他的职务。卢梭把目光首先投向优秀的立法者,认为他应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他要为人民提供道德起点,进行道德灌输,改变人性,消灭人类固有的天然力量。卢梭还十分重视公民宗教的作用,他说:人们进入政治社会之后,就要靠宗教来维持。没有宗教,一个民族就不会、也不可能长久存在。在他眼里,无神论者谈不上道德生活,唯有宗教才能培养公民如何效忠于国家与国家的守护神。

作者:卢梭

翻译:施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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