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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单数_贞洁

毛姆
外国小说
总共7章(已完结

第一人称单数 精彩片段:

贞洁

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支高档雪茄的滋味相媲美。我年轻的时候很穷,只有偶尔别人送我一支我才能过过烟瘾。我当时暗自打定主意,一旦有了钱,我一定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美美地吸上一支雪茄。说起来,我年轻时定下的目标中,也就这件事实现了。而我梦想得到的东西中,也就这件事始终没有失去,这让我颇感欣慰。我喜欢那种味道厚重但又不太冲的雪茄,烟的长度要适中。雪茄过短的话,你还没有品出滋味,烟就吸没了;雪茄过长的话又会让你感到厌烦。雪茄烟卷的松紧也要正好。过紧的话吸起来费力,过松的话,吸到最后,嘴上就只剩下一小片残破的烟叶了。只有这样一支雪茄,吸完之后,你才会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当你吸完最后一口,扔掉残剩的烟蒂,望着眼前渐渐消逝于周围空气中的最后一缕烟雾时,如果你是一个感性之人,想到为了你这半个小时的满足,凝结在这支雪茄上的辛苦劳动、烦恼与痛苦,还有所必需的复杂的生产组织与种种难题,现在都随着这支雪茄的消逝而灰飞烟灭了,你就一定会产生一种伤感之情。对我这样一个常年在热带阳光的灼烤下汗流浃背,乘船走遍了七大洋的人而言,喝着半瓶干白葡萄酒,吃着一打牡蛎,这种伤感就更加强烈了。如果将牡蛎换成羊排,这种感伤之情就会强烈得让人难以承受。因为羊是一种动物。你不禁要想了,自打地球表面有了生物,又经过了亿万年的变迁,动物们经过无数代繁衍的结果就是它们最终被切成一条条的肉,码放在底部有碎冰的盘子上,或置于银质烤肉架上。也许嘴里嚼着一只牡蛎难以让你产生这种极端严肃的联想。我们通过生物进化的知识知道,这种双壳类生物千百万年来几乎没有变化,因而难以获得人类的同情。这种生物以一种超然的态度生活在地球上,简直就是对我们人类进取精神的一种冒犯;这种生物志得意满地躺在那里,让我们自负的人类顿生厌恶之情。但如果眼前是一盘羊排,恐怕所有人都会被激发出无限的遐思。在羊这种动物的进化历史中,处处可见我们人类的影子,我们在餐桌上温柔的一小口与这种动物密不可分。

有时想想,即使我们人类的命运也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看看身边那些不起眼的普通人,不论他们是银行职员、清洁工还是站在合唱团第二排人到中年的老姑娘,我们都会有一种好奇之感。我们不禁要想,人类是怎样从生命的原生浆液开始,经过漫漫的历史变迁与生命的演化,经过无数漫长的灾变事件,成了现在他们各自的样子?当这样巨大的兴衰变迁造就了我们现在的人类,你不禁要想,这些人的身上一定寄托着某种巨大的意义。你一定会想,无论这些人的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事,与生命精神或造就了他们生命的事物相比,都是小事一桩。思路突然中断了。正想着世界的起源,你突然又想起了别的事情,似乎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这简直就是个白痴在讲故事!如果不是这件事情有些稀奇古怪,情节又颇具戏剧性,谁还能在这里听我啰里啰唆讲这些琐碎之事呢?

一件本来也许不会发生的小事却产生了重大的后果,这真是谁也无法料到。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要靠机遇之缘。我们一个最细微的活动也许就能对他人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些人又与我们毫不相干。如果不是某一天我穿过了街道,我这里要讲的故事就绝不会发生。生活有时真的是非常荒诞,只有特别有幽默感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乐趣。

一个春日的上午,我正在邦德大街上无所事事地闲逛。到了中午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应该到索斯比拍卖行去看看,看是否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在拍卖。现在街上正堵车,我穿过拥堵的车辆,走到街道另一侧时,碰到了一个我在婆罗洲时认识的男人。他刚刚走出一家衣帽店。

“你好,莫顿,”我向他打招呼道,“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我回国大约有一星期了吧。”

他是一个民政事务专员。英属北婆罗洲总督给我写了一封认识他的介绍信。我就给他去信说,我打算在他那里待一个星期。我说打算住宿在政府开办的招待所内。当我乘船到达那里的时候,他到船上来接我,请我在这段时间里和他住在一起。我不同意他的安排。我无法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一起待一个星期,我也不想让他为我破费。此外,我想自己一个人住招待所会更自由一些。但他不听我的解释。

“我的住处有很多房间,”他说道,“而且招待所的条件很糟糕。此外,我已经整整六个月没有跟一个白种人说话了,我周围那帮人让我烦透了。”

当我跟莫顿乘坐汽艇上岸,回到他住的平房后,他请我喝了一杯。面对我这个客人,他有些手足无措。他突然感到有些窘迫,说话的语气也不自然了。我只能尽量营造出一种轻松的气氛,使他放松下来(但这是他自己的家,原本不该由我来这样做)。我问他有没有新唱片,他打开留声机,拉格泰姆的曲调响了起来,他这才恢复了自信。

他住所的客厅就设在大阳台上,从这里可以俯瞰蜿蜒而过的河流。客厅内的家具陈设非常呆板,与房主经常变换工作地点的政府官员的身份相衬。墙上挂着一些装饰品,包括当地人戴的各种帽子,还有各种动物的角、吹管和长矛;书架上则搁着侦探小说和旧杂志。客厅内还有一架立式小钢琴,琴键已经有些发黄了。客厅内虽说非常凌乱,但待着还算舒服。

不幸的是,我忘了他当时是什么模样了。他很年轻,我后来了解到他当时只有二十八岁。他有点儿像个大男孩,笑起来很迷人。我同他在一起待了一个星期,感觉很愉快。我俩一起到大河的上游和下游,一起去爬山。一天,我俩还同几个种植园主一起吃了午饭。这些种植园主居住在离这里两英里远的地方。每天晚上我们还去俱乐部玩。这家俱乐部仅有的会员是当地一家鞣酸加工厂的经理和他的助手。但他们之间关系密切,很少与外人往来。只是在莫顿提出抗议,说“我带了客人来,你们不能让我没面子”的情况下,他们才同意与我俩打一局桥牌,但气氛并不友好。我俩从俱乐部回到住处吃晚饭,听听音乐,之后就上床睡觉了。莫顿很少待在办公室办公。你会以为他的生活一定很沉闷,但他却是一天到晚精力充沛、情绪高昂。他是第一次出任这类职务,很高兴自己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作。他唯一感到焦虑的是在他督建的这条公路完工前,自己就会被调到其他地方去。他是发自内心地喜爱这项工作。是他提议修建这条公路,然后哄着当局拿出钱来由他负责督建这条公路的。他亲自勘察、测绘,独自解决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每天早上去办公室之前,他都要开着那辆快要散架的旧福特车到施工现场转转,查看前一天的施工进度。他心中只有这一件事,甚至晚上梦见的都是这条路。他预测这条公路能在一年内完工,在完工之前他不想被调离。就是画家或雕刻家创作一件艺术作品也比不上他现在这么高的热情。我想,正是他的这股热情使我喜欢上了他。我喜欢他对工作充满热情,喜欢他的诚恳朴实。他为完成这项工作达到了忘我的地步,对自己孤独的生活,对自己是否能得到提拔,甚至对回国的事都无动于衷了。我忘了这段公路有多长,大概有十五到二十英里吧;我也忘了修这条公路的目的是什么,我想莫顿也不大关心修这条公路的目的。他就像一个艺术家完成一件艺术作品一样在专心致志地工作着,他是抱着征服大自然的目的去完成这项工作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学到了知识。他要与热带雨林打交道,倾盆暴雨会将几个星期的施工顷刻冲毁,道路测量时也会出现种种问题。他要负责招募和组织施工队,而且还要面对资金短缺的难题。他靠想象力支撑着自己。他的工作就如同一部宏大的史诗,工作中的酸甜苦辣犹如有着无数情节的英雄传奇故事。

他唯一抱怨的事情是白日太短。白天他有公务。他是法官,也是税务官;在他满二十八岁后还成了所属教区的教父和教母,他要不时到各处去走访。除非他盯在施工现场,否则那些一心磨洋工的劳工们根本就不出活儿。他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待在工地上。碰巧我到那里不久就发生了一件使他非常高兴的事。他曾提出将这条道路的一段分包给一个中国人,但这个包工头要价太高,超过了莫顿的预算。经过了漫长的讨价还价,他们还是无法达成妥协。眼看着道路施工的进度无法完成,莫顿心中怒气冲冲,但却无可奈何。然而一天早上来到办公室后,他听说昨天晚上在一家中国人开办的赌场中发生了一起斗殴事件。一名中国苦力在斗殴中受了重伤,肇事者已经被逮捕。这名伤人者正是那个包工头。包工头被带到法庭,证据确凿,莫顿罚他做八个月的苦工。

“现在他还得去修这条该死的路,但一分钱也拿不到了。”莫顿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两眼闪闪发光。

一天上午,我们看见了这个正在干活的家伙。他身着犯人们穿的布裙,冷漠地干着活。他泰然地接受了自己这种倒霉的命运。

作品简介:

★现代作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萨默塞特·毛姆。对于他直言不讳、毫无虚饰地讲故事的能力我无限钦佩。

——乔治·奥威尔

★在短篇小说这一较小形式的方面,几乎没有一个作家(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故的)能与他媲美。

——安东尼·伯吉斯

★六个故事,上演多幕人间短剧;带你领略多重人性,冷暖世情。

★毛姆创作精力最旺盛时期的短篇力作。

★原单行本国内首次出版。

一件本来也许不会发生的小事却产生了重大的后果,这真是谁也无法料到。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要靠机遇之缘。我们一个最细微的活动也许就能对他人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而这些人又与我们毫不相干。如果不是某一天我穿过了街道,我这里要讲的故事就绝不会发生。生活有时真的是非常荒诞,只有特别有幽默感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乐趣。——《贞洁》

作者:毛姆

翻译:张晓峰

标签:毛姆第一人称单数英国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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