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谨的被告 精彩片段:
15
开着车回法庭,梅森对保罗·狄瑞克说:“保罗,这是情况证据的重要性很好的一课。”
“什么意思?”
“情况证据是我们所有的最佳证据,”梅森说:“不过得小心不要误解了它。
“拿胃里面食物的情况证据来说,医生都说死亡时间大约在进食之后两个小时之内。因为他们知道729房的女人在四点三十分时要服务生送午餐上去,而且想必食物送到就开始进食,他们把死亡时间推定为六点三十五分或六点四十五分,正好是杰瑞·康威在那里的时间。
“唯一不合的是那个服务生不认为菜单上有青豆而死者的胃里却发现有青豆。每个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那只是疏忽掉了,服务生不记得把青豆加进去的疏忽。实际上,这是全案最重要的线索。这显示出尸体被发现在729房里的女人不可能是叫了午餐四点三十分送到房间去的那个女人。”
“呃,”狄瑞克说:“我们知道实际情形了,可是你要怎么证明?陪审团不会相信法瑞尔太太所说的……或是会吗?”
“那要看,”梅森说:“我们还能找到多少其他的证据而定,而且要看是谁杀死了罗丝·卡尔弗特。”
“什么意思?”
“法瑞尔太太完全错失了的一点,是吉福想让罗丝之死看起来像是自杀。他进入房间,发现尸体,没有手枪的踪影。那是因为凶手把杀人的武器踢到床底下去了——除非他是故意丢进那里去的。他可能掉到地上,后来把它踢进床底下去了自己都不知道。死者也许他故意把它踢进去,希望它不会马上被发现,或是根本就不管了只是想把它甩脱掉。”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认为吉福·法瑞尔是凶手?”
“证据显示刚好相反,”梅森说。“为什么吉福·法瑞尔要杀死罗丝然后用另一把枪对着床垫底面发射一枪好让弹匣里留下一颗空弹壳然后把枪留在尸体旁边的地板上?”
“好暗示是他太太杀的,”狄瑞克说。
“可是难道你不明白,”梅森指出:“如果他那样做,他会把另一把枪带走?他不会把它留在那里。”
“也许他不知道那把枪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