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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七柱_卷四 远征阿卡巴 第四十三章 行行复行行

T·E·劳伦斯
传记回忆
总共131章(已完结

智慧七柱 精彩片段:

卷四 远征阿卡巴

第四十三章 行行复行行

第二天黎明前,我们再度上路,沿塞雅阿布阿拉德的河床直走到太阳由济布利雅特山头升起。我们休息半小时,等大队人马到达。然后奥达、纳西尔,还有我,再也忍受不了顶头烈日,加速疾驰。隔着平原上翻腾的热气,我们几乎立刻就看不到其他队员了。不过,沿着菲哲河谷长满灌木丛的河床而行,路很明显。

我们在日正当中时到达预期中的水井。这口井大约有三十英尺深,有石头砌成的护栏,似已年代久远。水量充沛,有点咸味,不过生饮还不难喝——虽然一装入皮水袋就会产生恶臭。这座山谷去年曾豪雨成灾,所以有不少牧草,我们将骆驼松绑后放任它们吃草。其他人陆续跟上来了,他们也汲水饮用并烤面包吃。我们让骆驼吃个痛快,直到入夜,然后让它们再喝一次水,再拴在离水井半英里处的河岸下过夜。如此,要是有劫掠队在夜间想使用水井,也不用与我们起冲突。不过,我们的卫兵没听到任何动静。

虽然已经不用赶路,我们照常在天未亮时便起程,不过,沙漠中的烈日令人难熬,所以我们计划在中午找地方遮阴。走了两英里路,山谷豁然开朗,稍后我们到达一座位于东岸的残破绝壁,与协尔劳加的出口遥遥相对。这里绿意盎然,我们要求奥达打些猎物。他派查阿尔往一条路走,自己往西走,穿越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们则转入绝壁间,发现岩棚下有很多阴凉的洞穴,足以避开炎阳,让眼睛休息一下。

两位猎人还不到中午就回来了,各猎得一只瞪羚。我们在菲哲带了些水,现在可以放心用光,因为卡布阿贾的水源很近,所以我们就在石洞内大啖面包与羚羊肉。在长途跋涉后,这么惬意的享受对我们这些城市人而言真是天大的福气:对我,还有扎基,以及奈西布的叙利亚仆人,奈西布自己多少也觉得欣慰。纳西尔身为领导人,一直彬彬有礼,一路上也对我们相当照顾。在他的耐心教导下,我后来总算学会如何与阿拉伯部落民族结伴而行,又不会影响他们的行程与速度。

我们休息到下午两点又动身启程,穿过一座平淡无奇的平原,由菲哲河谷往东延伸数英里路,在夕阳即将西下前到达下一站卡布阿贾。这里的水池是今年的雨水,已有点混浊,也有咸味,不过可以供骆驼饮用,人也勉强可以饮用。此地位于菲哲河谷的洼地中,菲哲河谷的洪水涌进来,形成一座两英尺深、两百码宽的水池。它的北端是一座沙岩丘。我们原本希望在此地找到豪威塔特族人,不过这里的牧草已被啮光,水质也已遭牲口污染,他们已搬离了。奥达找寻他们的足迹,但一无所获,狂风沙已将沙面还原成新的细浪纹。然而,既然他们已由图拜克移居此地,接下来必定是迁往锡尔汉河谷。所以,我们只要往北走,便可以找到他们。

第二天,虽然感觉已经过了好久,却只是我们离开沃季的第十四天,上路时依旧是火伞高张。我们在下午终于走出菲哲河谷,转入锡尔汉河谷中北方偏东的阿尔费杰。接着我们向右走过一片平坦的石灰石与沙地,望见大内夫得沙漠遥远的一角,闻名的沙丘带切断了叙利亚沙漠延伸过来的舍迈尔山脉。帕尔格雷夫、布伦特、格特鲁德·贝尔等人都曾到此一游。我要求奥达稍微改变行程,让我们全体前去探访。只见他横眉怒目地说,人只在有必要时才会去内夫得,去抢劫,而他父亲的儿子不会抢劫步伐蹒跚又长癣的骆驼。我们的任务是活着抵达阿尔费杰。

所以我们识趣地继续上路,穿越一成不变、刺眼的沙漠,也穿越若干被称为“吉恩”的更难行的路段——路面为光滑的泥地,几乎像条纹纸般洁白平滑,而且通常宽达数英里。这种路面像玻璃一样,会将阳光反射到我们脸上,所以头顶有如箭般的光束射下,脚底又有反光射入眼睑。那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起伏不定的痛苦,有时我们痛苦得几欲昏厥。然后热气消失变凉了,一片乌云掠过,像一片黑网扫过视网膜,这使我们暂时得以喘口气,储备继续苟活残喘的精力,就像溺水的人挣扎着浮出水面。

我们变得懒得搭腔。不过在快六点时总算松了口气,我们停下来用餐,自行烘焙面包。我把口粮分给我的骆驼,因为那可怜的动物一路走来又累又饿。它是血统纯正的优良品种,是内志的伊本·沙特送给侯赛因国王,再由侯赛因转送给费萨尔的,相当优秀的牲口,吃苦耐劳,走山路的步履稳健,也很勇敢。阿拉伯的富人只骑雌骆驼,因为它们比雄骆驼光滑,而且更温驯,也比较不吵人。此外,它们耐性十足,即使已累坏了也能持续走上好长一段路,真的是走到累死而后已。雄骆驼则会变得脾气暴躁,累了就猛然躺下来,而且会就这么躺在那里毫无必要地活活气死。

入夜后我们缓缓前行三小时,到达一座沙丘的顶端。经过一天热风和狂风沙的折磨,我们的脸被吹得生疼,不时刮起的暴风使人看不到眼前的路,连骆驼都会被吹得上下跳动,此时总算可以安心睡个觉了。不过奥达仍在为明天操心,因为再来一场热风,就会使我们在沙漠中的行程延误至三天之久,而且我们已断水了。所以他在半夜又把我们叫醒,再度上路,在天亮前进入毕协塔沙漠(取这个名字有嘲讽意味,因为它既宽阔又平坦)。它细致的表层——红褐色的打火石——在日出后幸好不会反光,不过对骆驼而言却热得如踩在火堆上,有几只已经因脚痛而一跛一跛的了。

阿拉伯沿岸沙质平原出身的骆驼,脚底都有软肉趾,如果忽然进入内陆,在打火石或其他热烘烘的地面长途跋涉,它们的脚底会烫伤,至少会起水泡,在肉趾中央会皮开肉绽,宽达两英寸,甚至更宽。它们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在沙面走路,不过如果忽然踩到小圆石,便会绊倒,或走得畏首畏尾,像踩到火一般。若是长途跋涉,除非是特别勇敢的骆驼,否则很可能就此裹足不前。所以我们骑得小心翼翼,刻意挑最柔软的地面,奥达与我走在最前面。

我们正在行进间,地面忽然扬起一道尘土,如一阵风般窜走。奥达说是鸵鸟跑过。有个队员找到两枚象牙色的巨蛋,抱过来交给我们。我们决定用这毕协塔的名产当早餐,于是四处找柴薪,不过找了二十分钟才收集到一小束干草。我们被寸草不生的沙漠打败了。驮行李的队伍走过我们面前,我的眼光落在火药包上。我们抽出了一包,小心翼翼地将火药铺在地面,周围铺上石块,再将鸵鸟蛋架在石块上,点起火烘烤,直到烤熟为止。纳西尔与奈西布也看得兴起,跨下骆驼来取笑我们。奥达抽出他的银柄匕首,削掉第一个蛋的顶部。一股恶臭像瘟疫般传出来,我们纷纷走避。第二个蛋还很烫,我们轻踢着将它滚到一个干净的地点。这个蛋还很新鲜,硬得像石头。我们用匕首将蛋白蛋黄全挖到充当我们餐盘的岩片上,吃着碎屑,连纳西尔这种大人物也放下身段与我们共享鸟蛋大餐。众人的评价是:又韧又硬,不过在毕协塔算是美食了。

查阿尔看到一只剑羚,于是徒步接近,杀了它。我们将精肉绑在驮行李的骆驼背上,留待下一站再享用,然后继续上路。后来贪婪的豪威塔特族人看到远方还有剑羚群,追了过去,它们傻傻地跑了一阵子,然后停下来望着他们接近,接着想再跑开,但已太迟了。雪白的肚子暴露了它们的行踪,因为,海市蜃楼的放大作用使我们在老远就看到它们闪闪发光的肚皮了。

作品简介:

本书记录了T·E·劳伦斯在沙漠中的战争回忆,被公认为英语文学中最伟大的现代史诗。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劳伦斯毅然放弃考古工作,进入开罗军事情报部,负责中东地区的情报收集及战略建议。当时英军认为,以承诺让阿拉伯人在战后独立为名,使阿拉伯建国主义者与英国站在同一阵线,由内陆起兵反抗统治他们多年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将有助于协约国在中东地区取得压倒性胜利。劳伦斯因缘际会于1916年底成为阿拉伯起义运动领袖之一,费萨尔阵营中的英军联络官。至1918年,劳伦斯巧用机谋,在阿拉伯部落间引燃独立建国的燎原之火,善用阿拉伯部落擅长的游击战术,以及阿拉伯沙漠漫无边际、变化难测的特性,率领三千阿拉伯起义军,神出鬼没,专事破坏土耳其的补给铁路,牵制了五万以上的土耳其正规部队,创下历史上代价最小而获利巨大的战果。

他们由麦加北部出发,经过烈日无水的艰困地带,穿越世人畏惧的内夫得沙漠,以落后的武器、匮乏的火药与粮食,一站站攻下延布、沃季、阿卡巴、马安,于同年10月直抵土耳其统治重镇大马士革,完成争取自由的首要目标。很难想象,这位在沙漠中率领阿拉伯人击退土耳其现代部队的传奇人物当时未满三十岁。

作者:T·E·劳伦斯

翻译:蔡悯生

标签:T·E·劳伦斯智慧七柱自传传记纪实回忆录历史战争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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