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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错的彼岸_第七章

张翎
当代小说
总共16章(已完结

交错的彼岸 精彩片段:

第七章

20

你找谁?找谢克顿博士?我就是哈里·谢克顿。你叫我哈里好了。是的,我是西安大略大学英文系的教授。

没错,我认识温妮。温妮曾经是我的学生。我是说,温妮是我在上海任教时的学生。当然,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的我,就已经不太年轻;而温妮,却还是个刚刚长成的女孩子。

温妮失踪前给我写过圣诞卡?这一点也不奇怪。温妮每年都给我寄圣诞卡。我认识温妮十六年了,统共收到她十五张圣诞卡。即使在那年,她为我承受了那样的屈辱,她也没有忘记给我寄圣诞卡。温妮的卡上,从不写那些人人都说的套话。有话说时,她就絮絮叨叨地写满一页纸。没话说时,她就只签一个名字。今年我等她的圣诞卡,迟迟没等到,心里就有了些不祥的预感—— 温妮从来是个守信的女孩子。请原谅我还用“女孩子”这个词来称呼她。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样叫她。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和我的妻子分别被上海的两所大学聘请任教,我教英国文学,她教国际贸易。我们带着六岁的儿子丹尼来到了上海。等到安顿下来之后,我们才发觉我们在中国面临的最大难题,不是语言的不通、习俗的不同,而是丹尼。丹尼是个早产儿,自幼身体孱弱,个性内向羞怯。即使在加拿大的幼儿园里,也不怎么合群。到了新环境之后,就越发自我封闭起来,不肯见人,不肯说话,不肯上大学的托儿所。我们只好找了个当地的保姆在家照看他。可是他跟保姆又合不来。我们一连换了好几个保姆,其中还有一个是从前在英国人家里做过,又会说几句英文的,也不管用。若我们在家,他还好些。若我们有事外出,他便无论如何不愿和保姆单独待在家里。

有一回我们要出去办事,丹尼攥了他妈妈的衣服死活不放,我们硬掰开他的手才得以脱身。我们还没走出大门,他就开始哭。我们走走停停,停停走走,都走过了一条大马路,他嘤嘤嗡嗡的哭声还响在耳中。妻狠了狠心,说他总得习惯,眼不见就好了。谁知等我们办了一天的事回到家来,他还在哭。哭得嗓子全哑了,脸都水肿起来。保姆吓得手足无措,蹲在墙角也陪着哭,却是死活不肯再在我们家做下去了,第二天就辞了工。

从此丹尼更像牛皮糖似的黏在了我们身上,竟不肯离开一步。眼看着新学期就要开始,我们各自都要开课了,一时急得心急火燎的,不知如何是好。我们邻居中有个瑞典教授,建议我们去买一只宠物来分散丹尼的注意力。我妻子就去买了一只哈巴狗来。那狗是纯白的,一身长卷毛,把眼睛都遮挡了。四蹄短短的,埋在毛里,走起路来,像是一团绒球在滚,果真十分好玩。谁知丹尼见了,也是懒懒的,打不起精神头来。

买狗回来的第二天,妻让丹尼牵了狗坐到门口玩。我们外教的宿舍,是几幢红砖的小楼房,在学校的尽里。门口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径,两边杂杂地长了些青草。路的那边是一汪浅浅的池塘。池塘边上胡乱地堆了几块石头,权充是假山。夏天里杨柳枝条长长地垂在石头上,把水给撩得乱乱的。在那么一个学校里,这种角落勉强也算是一段景致了。我和妻在屋里各备了一会儿课,不见丹尼来缠,怕他失足掉进池塘,便探出头来看,却看见丹尼在草地上玩。

丹尼不是一个人在玩。

丹尼的玩伴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女孩子穿着一件在那个年代很普通的白的确良短袖衬衫和深红布裙子,胳膊腿长长地露在外边。倒是那一头头发,不是常见的样式。头发极多极长,在脑后松松地梳了一根辫子,又在辫梢上绑了一条艳红的手绢。那女孩子在假山里钻进来穿出去,红手绢在石头缝里一蹿一蹿地燃烧着。丹尼那天穿的是一套海军蓝的夏装,跑得身上湿湿的—— 都是汗。那狗见人疯,也跟着疯。一时间那团蓝的追着那团红的,那团白的追着那团蓝的,草地上突然很是鲜艳活泼起来。后来丹尼终于从背后抓住了那个女孩子的辫子,女孩子脚下一绊,身子一歪,就跌在了草地上,压得哈巴狗高一声低一声地吠了起来。那一大一小两个人便搂着笑成了一堆。

那天我的眼睛像照相机的快门,飞快地捕捉住了那个瞬间,底片就永久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在很久以后,两个当事人,丹尼和那个女孩子,都已记不起当时的情景了,我的底片却丝毫没有褪色。我闭上眼睛,就能清晰地想起那天所有的色彩和细节。

突然那个女孩子抬头看见了我们,立时就把那疯疯的笑收敛了,换了副斯文的样子,抖抖身上的土,将地上的书包捡起来,和丹尼扬扬手,脸儿红红地走了。剩了丹尼一人,牵着狗呆立着,竟有几分不舍的样子。很久不曾看见丹尼这般疯野过了,我和妻都惊异,哪儿来的这个女孩子,竟能把丹尼给哄转了。妻就开玩笑说:一定得找到那个女孩子,找到了好给丹尼当保姆。

后来我毫不费心地就找着了那个女孩子。新学期开学时,我发现那个女孩子原来是我班级里的学生,叫黄蕙宁。为了便利学英文,我给班上所有的学生都起了英文名字。温妮原是谐“蕙宁”的音取的,却又是我童年早夭的妹妹的名字—— 大概我从一开始,便已对温妮产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偏爱。后来温妮出国来到加拿大,就一直沿用了这个英文名字。

外文系让我开的这门课叫“英文写作技巧”,松松散散的也没有什么具体条框要求。我搜罗了些杂七杂八的英文期刊,放在家里让学生来借,提高他们的阅读和写作能力。学生总是结伴来的,羞怯着,三三两两地聚着堆,坐在沙发上咕咕地笑,话却不多。只有温妮来了,屋里才活络起来。温妮不太和我说话,温妮却爱和丹尼说话。一大一小两个躲在角落里,叽叽咕咕的,一路说,一路笑。温妮那时的英文口语还有些磕磕巴巴,又带着些口音,丹尼却句句都听懂了。丹尼爱听故事,温妮便找了些中国的小人书,将那上面的故事,用浅显的英文解释给丹尼听。丹尼听上了瘾,几天不见温妮,就要问。

作品简介:

莫言为本书倾情作序推荐

一幕令人扼腕叹息的爱情悲剧

一部充满侦探意味的家族传奇

正如莫言在序言中所讲的那样,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因为它具备了侦探小说的一切条件;

也可说是一部家族小说,因为作者用多重的视角讲述了中国南方的金氏家族和美国加州酿酒业大亨汉福雷家族的故事;

还可以说是一部地道的情爱小说,这里讲述了形式和气质多样的爱情故事,但几乎都是令人扼腕叹息的悲剧;

将其看作一部寻根小说也没有错,作家用写作在寻找自己的根,或者说她把写作当作了回归故乡和进入故乡历史之旅。

这部小说的丰富和多解,让人感到难以言说,但这也正是它与众不同之处。

作者:张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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