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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变(1063~1086)_第五部 黄叶在烈风中,1085~1086 35、政治中的政策

赵冬梅
中国历史
总共44章(已完结

大宋之变(1063~1086) 精彩片段:

第五部 黄叶在烈风中,1085~1086

35、政治中的政策

章惇“说底却是”

那么,关于司马光的役法改革方案,章惇到底说了些什么?

章惇首先指出司马光两份役法札子存在前后矛盾之处,二月三日札子认为上户(乡村上等人户)是免役法的受害者,二月十七日札子则说上户是免役法的受益者,“十几天之内,两上札子,而所言上户利害正好相反,如此自相矛盾,究竟是为了什么?”章惇自问自答,“司马光是至诚之人……必定是对役法的调查研究不到位,大概一说吧!”诸如此类的错误,在传统时代的士大夫笔下并非罕见,同一事物从不同视角关照,可以有相反的判断,是非跟随笔意,只求文气相合,不做严谨的概念界定和性质分析。只要不是大是大非,写的人姑妄写之,读的人姑妄读之,彼此心照,两不追究,本无大碍。可是,经过章惇如此严格的比对分析,司马光作为役法改革设计者的严肃性顿时便大打折扣了,“以此类推,司马光设计变法的方式方法,恐怕是不能尽善尽美的了”。

在司马光的想象中,役法改革很简单,直接回到熙宁元年(1068)以前便好,“各色役种所需人数,一概依照熙宁元年以前旧制办理……着刑部检查熙宁元年所施行的差役条例,雕版印刷,下发诸州,照此办理”。章惇则毫不留情地指出,这种说法“全然不可施行”。别的不说,单说役人数量,“熙宁元年的数额是过于庞大的,后来屡经裁剪,已经减掉了三分之一,如今怎么可以完全按照熙宁元年的旧额办理呢?!”而且,役是政府所需的服务,“如今的政务,与熙宁元年以前相比,不知发生了多少改变,今日之政务非昨日之政务,怎么可以按照熙宁元年的条例施行呢?!”过去是回不去的!

过去之所以回不去,是因为部分是整体的部分,部分的调整不可能单独实现。章惇说:“我揣度司马光的想法,肯定是以为役法就是役法,无关其他,既然要回到差役法,那么只需要把当时条例施行起来就可以了。殊不知,役法一事,牵涉上上下下各个有关部门,各级各类的各种制度条例,哪里是单单施行一个差役条例就可以搞定的?”在章惇看来,司马光的建议,处处流露出对于实际政务运作的无知与傲慢。司马光说:“当初差役法的最大弊端是富户因‘衙前’役破产。可是后来‘衙前’役中最害民的部分,比如:负责官府公务接待的厨酒库、茶酒司,已经改派军人管理;押送上京纲运物资,已经改为招募卸任官员或者武官、军人押送;粗重、零星物资的押运,也改由军人来管。因此,差役旧法中的‘衙前’重役实际上已经消失。”改革“衙前”役、纾解富户重压,曾经是当初王安石改差为雇、实行免役法的最大动力。按照司马光的说法,“衙前”重役已经消失,免役法也就失去了推行基础。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章惇冷笑着提醒太皇太后,司马光所说的这些现象都是事实,但是,司马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不知道的是“管理官府公务接待的军人需要按月发放钱粮,应召押送上京纲运的官员、武官以及他们的随从,还有军人,都需要路费。这些钱哪里来呢?统统来自免役钱!”—司马光所说的“衙前”重役的替代措施,其实是免役法的一部分,要靠免役法提供资金支持。“如果改行差役,那就没钱可用了,还拿什么去差派军人、招募官员呢?”

章惇并不认为免役法没有问题,但是,他反对司马光对于免役法缺乏依据的指责。比如仓场钱物的管理、押运,差役法按照户籍摊派,能够摊到此类劳役的都是有田产的乡村上户;免役法改为收钱雇役,雇来的多半是“城里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为“城里人”设置专属户籍的时代,“城里人”被登记为“坊郭户”。“坊郭户”的特点是住在城市之中,靠经营工商业、出卖技艺和劳力为生—他们多半没有田产,是所谓“浮浪之人”。传统中国是农业文明,重农抑商,一贯对“浮浪之人”怀有偏见,视之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认为他们“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司马光认为,免役法雇佣“四方浮浪之人”充役,造成了官仓钱物的更大损失。章惇指出,司马光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差役、雇役与官仓钱物损失之间的关系,尚有待查证。章惇建议,每路选取一个州,调取该州差役法施行最后三年和免役法施行前三年的数据,进行比对研究,数据应当包括侵占、盗窃官物的人数、社会背景和罪行轻重情况;比对之后,再做结论。即便是今天看来,这个方法也是相当“科学”的,章惇真不愧是行政专家。

作为经验老道的行政专家,章惇对于官僚群体的脾性了如指掌。经司马光建议的“役法改革诏”中有这样一条:“各县在施行过程中,倘若发现问题,限于诏书下达五日之内,将情况上报本州;本州汇聚整理下属各县的报告,限于诏书下达一月之内,将情况上报转运司;转运司汇聚整理下属各州的报告,限于诏书下达一季之内,将情况上报到中央。”这一条本来是“役法改革诏”预留的改善后门。章惇却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条全无诚意,“乃是空文”:第一,五日限期太短了,各县根本没时间认真考察差役法的实施给本县可能带来的问题。第二,五日之限已经透露出急如星火的意思,转运司和州看到这一条,必然会认定朝廷的意图就是迅速推行,根本不想让人说三道四。第三,为了配合中央,他们一定会立定期限,逼迫敦促各县立即推行差役法。“望风承旨,只求让上边满意,以速为能,哪肯还让底下人再提意见?!”

司马光历数了免役法的诸多弊端,章惇只承认其中的两条:第一,在差役法之下,乡村下户(贫困人口)并不承担“衙前”等重役,受害不多;而在免役法之下,他们也要交纳“助役钱”。穷人不缺力气和时间,缺的是钱,免役法的确损害了这一部分人的利益。第二,钱这个东西是官府铸造的,庄稼地里不长铜钱,老百姓必须把粮食卖了,才能换成钱来满足官府的需要。官府逼着收钱,老百姓急着售粮,粮食就越发的不值钱,这一点对所有老百姓都构成了伤害。这两条,章惇认为,的确击中了免役法的要害。但是,章惇辩解说,这两条并非免役法自身所固有的属性,而是因为当时推行免役法令的人,一心想要出政绩,一味地贪多图快,这才导致“新法推行之后,差役法的旧害虽然尽数除去,免役法的新害却又悄然滋生”。

制度改革,最怕的就是“急就章”,想法再好,推得太猛,也难以稳当。王安石变法,“以雇代差,推得太快,才导致了今天这些弊端。如今以差代雇,必须详议熟讲,才有可能成功”。☾2☽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详议熟讲”呢?章惇也给出了解决方案:

首先要调动地方官员的积极性,让他们结合本地实际,讲求役法利弊,思考设计适合本地情况的具体役法。第二,先拿出京东、京西两个路来搞试点。由朝廷选拔公正强明、通达政事的官员充当役法改革专使,给与充分的信任和权力,让他们到地方上去,与路级主管官员一起,逐州逐县实地走访调查,究竟什么样的人户愿意出钱免役,什么样的人户愿意亲身服役;什么样的役种适合差派,什么样的役种适合雇佣;什么样的人户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出得起役钱;有哪些役种繁重难耐,应当酌减;有哪些役种优厚清闲,可以适当增加。上述情况,“州州县县不同”,必须逐一调查,才能制定出适合本地情况的役法改革方案。役法改革专使的工作,就是聚合一路地方官员的智慧,拿出各州各县的具体方案来,然后再报中央批准,下诏施行。第三,逐步推向全国。京东、京西两路搞完之后,经验出来,人才也训练出来了。以这些经验和人才为基础,就可以向其他各路逐渐推广了。

以上就是章惇《驳司马光论役法札子》☾3☽的主要内容,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能破能立,反驳有理有据,建议实际可行。毫不夸张地说,这篇札子体现了王安石时代所培养出来的官僚的最高行政水准。

一百多年以后,朱熹给学生讲本朝史,讲到了这一节,他说:“章惇和司马光争论役法,章惇悖慢无礼,诸公争相攻击他。然而,我看章惇‘说底却是’。司马光的说法,自己前后无法照应的,被他一一捉住病痛,敲点出来。诸公想要维护司马光,所以排挤他出去。再说,章惇又是个不好的人,所以人们都乐于看他被赶出去。”☾4☽

政策分歧让位于“政治正确”

作品简介:

从来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这样饱受争议,有人说它积贫积弱,有人说它文明辉煌。北京大学赵冬梅教授认为,从1063年英宗即位,到1086年哲宗初司马光离世,二十四年间,宋朝政治由盛转衰,堪称“大宋之变”。

本书以司马光的后半生为线索,推演英宗、神宗、哲宗三朝政坛风云,深入濮议之争、王安石变法、司马相业等历史细节,以人物为经,以事件为纬,充分展现韩琦、王安石、司马光、苏轼等文人政治家在历史大变局中的抗争与博弈,再现共治时代末期知识分子的荣光与屈辱。以抽丝剥茧的分析推理,典雅流畅的语言,探究大宋之变的错综因果和历史真相,揭示朝代兴衰、帝国统治的深层根源。

作者:赵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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