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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国秘密社会_台湾反黑“愈反愈黑”的原因及其启示

孔祥涛刘平
当代小说
总共34章(已完结

我看中国秘密社会 精彩片段:

台湾反黑“愈反愈黑”的原因及其启示

彭邦富(南京大学民间社会研究中心博士)

台湾地区黑社会活动猖獗,台湾警方迫于治安形势压力,不断发起扫黑行动,并从立法、铲除黑社会的经济基础等方面,为限制和遏制黑社会的犯罪活动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愈反愈多,愈反愈黑”检讨台湾反黑的利弊得失,其“前车之鉴”能为大陆正在深入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台湾警方反黑举措及“愈反愈黑”的原因20世纪40年代末,随着国民党统治在大陆的崩溃,大批国民党军政人员逃往台湾,原在大陆活跃的青红帮等黑社会的一些成员和其他社会渣滓,也乘机涌到台湾,原有的帮会活动死灰复燃,并且发展蔓延很快。从50年代开始,台湾大大小小的黑社会帮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它们中有的规模很小,仅是昙花一现;有些则经过若干年的扩张与兼并,由初期的青少年不良帮派发展为组织庞大、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组织,如竹联帮、四海帮、天道盟等。据台湾警方1998年统计,台湾黑社会帮派总数490个,被警方列管的帮派人数8000多人,其中竹联帮、四海帮、天道盟三大帮派的人数均为2000人左右。这些黑社会组织从事枪击杀人、偷运军火、抢劫银行、走私贩毒、绑架勒索、霸占地盘、相互火并、围标工程、袭击警察等犯罪活动,导致治安形势恶化。据台湾“内政部”统计,从1951年到1985年,台湾刑事犯罪案件增长了6倍。2001年初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75.5%的受访者对治安状况表示不满☾1☽。

鉴于治安混乱、民怨沸腾,在国民党和民进党执政时期,台湾警方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反黑措施。

(一)警方主要反黑举措

1.不断发起扫黑“专案”1984年11月,由“国家安全局”主导,发起“一清专案”扫黑行动,揭开了全省范围内大规模扫黑的序幕。全省各地统一行动,全台除高雄市外,桃园、新义、嘉义、台南等主要县市都有黑社会分子被捕。专案执行至1985年底,警方共抓获黑社会人物及流氓管训分子20372人。1988年和1989年,警方接连实施了以打击天道盟、竹联帮和四海帮分子为主要目标的“靖安专案”和“安民专案”1990年7月,由台“最高治安首长会议”策划,“安全局”直接指挥,展开以“迅雷专案”为代号的“二清专案”扫黑行动,目标针对竹联帮、四海帮等几大帮派组织。至当年年底,警方共进行了9次全面扫黑行动,近400名黑社会要角被捕,其中有90多名黑社会头面人物。1991年,台湾警方每月都进行一波扫黑行动。1995年4月,台湾全岛又同步实施由“国家安全局”主导、“刑事警察局”策划的“治平专案”检肃“超级流氓”作业,以有黑社会背景的“民意代表”及黑社会重量级“大哥”为目标。至1997年4月,逮捕包括竹联帮、四海帮、松联帮、天道盟、至尊盟在内的黑社会首恶及成员约500人,其中“国大代表”1人,地方“民意代表”28人。1997年9月,全台警方同步实施“治平”、“迅雷”及不良帮派专案、临检搜索“三合一”扫黑行动。11月,台北“地检署”按照《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对包括竹联帮、四海帮、天道盟前后任帮在内的8名黑社会首脑发布通缉令,并规定追诉及通缉时效为25年。民进党执政以后,陈水扁一再宣示“扫黑没有折扣”要以扫黑作为“施政主轴”警方连续发起数波扫黑行动,“法务部”还将一批“立委”锁定为“雷霆扫黑”对象。

2.“净化选举治安”台湾警政当局在每次的“立委”、“国代”、“县市长”、“乡镇长”选举期间,都采取一些“净化选举治安”的扫黑措施。如1992年底的一次选举前,台“警政署”提前于1992年7月设立“净化治安专案”决定从8月1日起,每两个月为一期,实施“净化选举治安”的大规模扫黑行动,目标针对台湾各地可能以暴力介入选举的“地方角头”、帮派首恶等,并将101名情节严重者列为传唤对象。1995年1月,台湾“法务部”完成《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修法建议案,明确界定防制黑社会参选条款,规定凡是犯枪炮、毒品等六项犯罪者,及两度受流氓感训处分者,不得参选公职人员。但“为了鼓励自新”又增列执行后五年内未再犯罪或初次受感训满十年未再犯者,可以参选。因此,此法对黑社会参选并未能起到阻吓作用。1996年8月,结合“治平专案”扫黑行动,台湾当局进行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治扫黑,凡是有黑底的“民意代表”都列入调查对象,以致从“立法院”到地方议会的黑社会“民代”都纷纷强调自己的清白,或是远走海外避风头。截至1997年5月,台湾各地共侦办黑社会分子459人,其中具有“民意代表”身份的25人,层级最高的是“国大代表”蔡永常。1997年底的“县市长选举”期间,台湾检调机关受理各类“选举”案件210多件,其中有关贿选的160多件☾2☽。2001年11月选举前,台湾警方发起几波全台范围的扫黑行动,拘捕了包括竹联帮元老级的“孝堂”前任堂主冯忠浩、张良旭及现任堂主储著光在内的一批黑社会大佬☾3☽。

3.打击黄赌毒。公娼在台湾是合法存在的,公娼制度的存在导致色情场所和色情活动泛滥成灾,而色情场所往往又是黑社会寄居的黑窝和许多治安问题的渊薮。因此,近些年废娼之说常起。1997年,时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以“有伤风化”为由,下令台北9月6日起全面废除公娼。但由于压力重重,时隔不久,台北市就宣布缓废公娼,改为对公娼馆进行“安全检查”安检合格后正式营业☾4☽。警方对私娼也开展一些扫荡活动。如台北市1999年3月开展了旨在“正俗扫黄”的“三二八专案”对风化区、周边区与其他私娼易于聚集地带进行扫荡行动。台湾警方为遏制赌风,也经常结合扫黑行动扫荡职业赌场。如1995年2月,台湾“警政署”通令各地警方“全面加强扫荡职业赌场”要求各地对于经营职业赌场者,若符合检肃流氓要件,依法提报、检肃;若发现警察有包庇职业赌场、收取不法利益等行为,一定“从严究办”☾5☽。鉴于毒品泛滥,严重影响社会治安,1991年11月,“法务部调查局”成立“联合缉毒专案小组”设置专职人员长期布线追查贩毒案。1992年9月,“行政院长”郝柏村在治安汇报会上下令,要有关单位研究修改法律,加重对毒贩的量刑,贩毒罪恢复死刑。10月,台“内政部”修订并经“行政院”核定的《查禁烟毒奖惩办法》颁行,该《办法》大幅度提高了举报烟毒案件的奖金。1999年3月,台湾“内政部”审查通过《防制毒品奖惩办法》配合当局“向毒品宣战”政策☾6☽。

4.严惩“洗黑钱”鉴于黑社会魔爪伸向各行各业,获取非法暴利,台湾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整顿特种行业和演艺业,防范黑社会介入围标,立法防治黑社会通过投资“合法”企业及其他途径“洗黑钱”等。1995年4月,“法务部”制定的《洗钱防制法》草案获通过,明定金融机构应建立可疑交易申报制度,对于“洗钱”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重额罚金。1997年4月,“调查局”成立“洗钱防制中心”“中心”成立后,至1999年2月的近两年中,就处理洗钱案件1600多件,并与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的执法部门合作侦办了多起跨境洗钱案件☾7☽。民进党上台后,成立“查缉黑金行动中心”2000年6月,由“法务部”召集“国防部”、“内政部”、“交通部”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举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专案会议,“法务部”检察司司长颜大和在会议期间对媒体宣布会议达成的三项共识,分别是:要以扫除帮派首恶、地方恶霸为首要工作;持续肃贪防贪并设立专责廉政署;积极进行查贿工作,就历次选举中有贿选嫌疑的桩脚等具体对象进行长期监控,切断贿选者的金脉及人脉,杜绝贿选风气。并称,会议决定以“健全扫除黑金法制”、“建立行动编组,强化侦察作为”及“强力采取预防黑金措施,发起全民扫黑金运动”作为未来扫黑金的行动方针☾8☽。

5.立法治黑。台湾执法部门早期打击、处理黑社会帮会组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动员戡乱时期检肃流氓条例》1992年7月,该条例更名为《检肃流氓条例》1995年初,“法务部长”马英九指示“检察司”检讨现行法令,研究反击黑社会组织化犯罪的方案。他认为,参考外国立法条例及反黑经验,作为前车之鉴,是台湾治安机关将来“向黑社会开火”的第一步。1995年3月,“法务部”在完成对意大利、日本、美国、法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司法机关反黑法令及打击黑社会做法的全面考察后,订出成立反黑专责机构、加强保护证人或检举人、鼓励黑社会成员自新及以卧底、运用线民等方式瓦解黑社会组织等努力的方向☾9☽。1996年12月,台湾立法部门通过《组织犯罪防治条例》对黑社会组织及其他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特征从法律上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较明确的处罚规定。

6.成立专职机构,发挥民众力量。在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强化治安的过程中,治安当局还常针对一些突出的治安问题,随时设置各种专职机构,集中处理整治。1997年,台湾影视艺人白冰冰之女白晓燕被绑架、撕票案发生后,台湾全省陆续成立6个反绑架小组,并要求每个县、市设立同类组织。台湾治安当局还注意争取民众合作,制定了警民合作方案并普遍建立民间派出所,实行联防,以强化社会治安,加强反黑力量。前台北市“警察局长”廖兆详倡导推行“社区邻里家户联防”的守望相助计划,以使犯罪分子“进不来,藏不住,动不得,逃不了”为目标,建立相当于“民间派出所”的数以千计的家户联防据点。各社区成立警备巡守队,当地派出所给予全力支援。为推行这项计划,在这些“民间派出所”建立之初,由警方提供部分经费和警备器材,并派遣一些退休警员予以辅导。

(二)“愈反愈多,愈反愈黑”的原因由上观之,台湾警方为扫黑可谓煞费苦心。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1984年台湾当局发起“一清专案”扫黑行动时,登记在案的帮派组织有1408个,“一清”之后,黑社会的活动沉寂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又死灰复燃,许多帮派推出新的“老大”重振旗鼓,出现许多新的帮会组织,到1988年底,“一清”管训分子全部相继获释,许多帮派分子又重操旧业。1990年,全省共有460个黑社会帮会组织,成员5000多人。到1994年,组织增至1236个,成员10582人。

1996年,全省有大小帮派和犯罪组织约1000个,其中已具组织形态的帮派和犯罪组织共126个。1998年,警方统计的黑社会组织总数仍在490个☾10☽。一些黑社会组织还顶风作案,就在1996年8月“治平专案”开始后不久,11月21日,“桃园县长”刘帮友遭灭门之灾;事隔10天,民进党妇女部主任彭婉如被奸杀。民进党上台后的一系列扫黑措施也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黑社会的活动,一些黑社会“大哥”仍公然以“立委”的身份活跃于政治舞台。2001年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85%的民众不相信黑社会从政的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11☽。因此,台湾反黑总的看收效不大,并呈“愈反愈多,愈反愈黑”之势。

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黑金政治泛滥,反黑难以彻底。黑社会从政,是台湾“黑金政治”的重要特征之一,已“成为台湾政治的一道怪异风景”☾12☽。对黑社会及地方派系深有研究的一位台湾资深教授指出,台湾的黑社会势力现在正大幅度转型:由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型黑道”转入70年代的“经济型黑道”再转入80年代的“政治型黑道”到90年代更由地方转到中央。黑社会势力介入政治是从助选开始的,进而由选举中的配角变成主角,充任地方各级公职人员,进而进军中央,成为“立法委员”或“国大代表”自从1946年台湾实施地方自治开始,黑社会组织即开始介入各地的选举活动。黑社会介入选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黑社会势力强行介入选举,向候选人恐吓、勒索或收取地盘费;另一种情况是部分候选人主动邀黑社会分子助阵,代为布桩拉票,甚至请“大哥”级人物坐镇,出任竞选办事处的总指挥。

作品简介:

《我看中国秘密社会——蔡少卿先生执教五十周年暨七十华诞纪念文集》书中绝大多数文章涉及中国秘密社会问题。

秘密社会问题是一个国际性的学术研究课题,同时也是一个受到高度关注的现实社会问题。对于我国的秘密社会问题,学术界尤其是老一辈学者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本丛书在主编过程中,本着学术自由、文责自负的原则,充分尊重每位作者的学术观点,未予改动,仅从文字角度对一些文章作了调整。

作者:孔祥涛 刘平

标签:孔祥涛刘平蔡少卿宗教民间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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