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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竟的往昔:法国知识分子(1944-1956)_第四部分 中王国时代 第十二章 自由主义,敌人就在那里:法国政治思想中的某些特殊性

托尼·朱特
世界历史
总共18章(已完结

未竟的往昔:法国知识分子(1944-1956) 精彩片段:

第四部分 中王国时代

第十二章 自由主义,敌人就在那里:法国政治思想中的某些特殊性

我们(法国人)极为擅长将恐怖变成一场国家的祭仪,并享受断头台上那令人一阵心惊的时刻对于这一。点,我们一向心知肚明,难道不是吗?只是我们从来也不谈论它,甚至还反而赌咒发誓,但是狂热的先知最初是从我们之中浮出水面的。

——皮埃尔·埃马纽埃尔

20世纪四五十年代投身政治的知识分子内心并不愿意认真地把公共伦理当回事,这种不情愿指向的是一种无能。法国知识分子这一缺陷的重要根源在于他们广泛接受的一种说法,即与道德相关的规范性判断受到了它们同自由主义的政治与经济在历史和逻辑上的关联的腐蚀。他们普遍认为,自由主义及其基于个人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的政治语言,在保护民众反抗法西斯主义及其后果的问题上彻底失败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没能提供一种关于人类及其目的的替代性解释——或者至少是没能提供一种足够一贯且有吸引力的解释,以击退激进右翼的魔咒和威胁。在纳粹和德占时期面前,知识分子被迫,如他们所争辩的那样,去别处寻找他们的指导方针和政治共同体。自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乍看之下,将这一立场与战后知识分子联系起来显得有些奇怪。这是两次世界大战间氛围的研究当中另一个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在那时,自由主义和民主同其敌人法西斯主义(或者共产主义)一样变得过时。也许有人会认为,个体和集体在战时和德占时期的抵抗经历会导向对权利和自由的倚重。表面上,确是如此。但是一旦政治和道德理论家再一次面对自由和正义受到威胁的状况之时,他们回应的方式却提示人们,没什么事情发生了变化。法西斯主义被挫败,共产主义成了盟友,即便后者是一个令人不那么愉快的存在。而自由主义仍然是敌人。要理解令人安心的事实为何如此,我们需要短暂回顾一下现代法国政治思想史。

有人或许会拒绝接受这一点,即大多数法国知识分子皆非政治理论家,并且有关自由主义的历史争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与他们的经历和关注点相悖。这个判断是正确的,战后的文人很少会直接关心类似的政治观念。他们的兴趣主要是在文学、哲学和艺术方面。但是,他们所说所写的一切不是充满政治情感的,就是留有了被政治利用的空间,这一点是人们普遍认同的。诚然,也正是在那几年,一种观点获得了极大的认同:知识分子和艺术家的生活就是政治的,否认这一点就意味着欺骗。并且,政治与非政治的区分在这里消失了:政治思想、政治论辩不是思考的一些稀有的外来物种,它只描述受一定场合限制的人类活动,只对实践者才有意义。它是描述、批评或者提议一切公共活动的语言,也是一套确立公共领域介入方式的政治对话的词汇。在法国,尤其是如此,知识分子认同的形成长久以来都依赖于他们在国家公共生活中的位置,因而政治与非政治的区分不仅是武断的,而且是人为的。

因为自由主义传统在法兰西生活中的弱势地位,情况就变得更为复杂,要讨论它就意味着对一个不在场的东西进行言说。法国现代公共领域百家争鸣,活跃着各种主角和观念,但是自由派和自由主义从来也不是主流。因而,也许我们提及梅洛-庞蒂或者穆尼埃,莫里亚克或班达的时候,他们的非政治的关切,无论是形而上学的、文学的或者道德意义上的,都深深根植于几代人关于天主教在人类事务中的作用的论辩;扎根于一个世纪以来的激进的政治思考,以及数十年有关恐怖、暴力和革命的吸引力或者必要性的讨论。很少有人会否认,在这一领域,法国人的道德思考和他们的政治论辩素来密不可分或者已经变得密不可分了。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其他文明中的知识分子所关注的自由的政治生活的传统议题在法国却缺席了。这就使得所有关于权利、自主或者权力的边界等讨论在现代法国语境中变得极为抽象,它向人们释放了这样一种印象,即在法国,自由主义思想的轨迹同知识分子的想法和行动极少甚至是毫不相关。事实并非如此,但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解答一系列的问题,而不是将它同我们迄今为止所讨论的议题区分开来。

自由主义并非一个规整且可定义的政治概念。同社会主义及其他复杂的社会建制一样,它是一种历史构想。类似于社会主义,它的思想根源可追溯至18世纪;在法国大革命之后,从19世纪早期欧洲的社会和政治架构中获得了它的现代形式。虽然它并非内在地包含权利(自然的或者其他的)的概念,也并不依赖于此,但是它自早期开始,就同这些有关权利的概念——自约翰·穆勒到以赛亚·伯林所称的“消极自由”——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这些是个体所持有的对抗共同体的权利或者自由,被视为人们生来所具备的权利;这些权利并非得自他们在社会中占有的一席之地,亦非因其公民身份而由社会所赋予,而只是因为他们是自主的人类,他们的主张天然高于任何实在法或者他人的偏好。然而,不论对其怎样定义,在具体的场合中,拥有相同权利的他者或者以全体的名义做出的压倒性的和紧迫的诉求,都会对他们造成侵害或践踏。在这种状况下,法律和建制的目标就是要保护这些权利,并将其奉为神圣。政府也是以同样的理由组织起来的,没有一个政府能够凌驾于它所要保护的个人权利之上。☾1☽

这是关于自由主义的理想叙述。从来也没有过完全依此而建立的体系,即便是19世纪英国或美国史上最放任的时期。但是作为一种政府与公民、共同体与个体、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视角,它在生活于“自由”社会中的个体的政治和道德观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即便是在公民与他们的政府进行激烈对抗的时候,无论是以阶级还是以其他的名义,他们几乎总是不由自主地调用自由主义和权利的词汇以反抗他们的对手。因而,举例言之,19世纪英国的激进派所用以对抗贵族的有关权利的词汇,也可以为中产阶级所用,以维护他们的利益和权利。

在法国,同在大多数的欧洲大陆国家一样,自由主义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在英美传统当中,它意味着这样一种社会安排,即如果现有的权利符合普适的原则,它们就应该得到保护;一个新的世俗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自身的地位,可以利用之前其作为反对派时的语言以对抗位于其下的革命阶级的主张。然而不同于其在英美的演变,法国的自由主义在产生之初就已经定格了;事实上,之后的新主张和新的利益变动都无法对其再产生什么影响。于是相应地,那些没能从现存的社会安排中获取利益或者得到保护的人就转而寻求别的工具,以提出自己的诉求;他们反对自由社会及其权利,并将其视作是不适当且虚伪的。这两种对自由主义的不同理解仍然能够在当今美国、意大利和德国的自由主义市场中找到呼应,并具有不同的意义(它代表了主流政治中的极左和中左派),矛头指向的是工商业精英的政治团体及其观念。然而,重要的是,自由主义这个词却在法国左派的政治教义中消失了——而在中间派或者右派的词典里,它也并未找到容身之处。这是一种奇怪的演变,表面看来也是自相矛盾的。现代政治演变成了关于社会的论辩,权利的概念成了每个人嘴里念叨的词,这在法国远胜于其他任何国家。法国是人权国家,其中的许多机构对人权和公民权有着足够的重视,这个国家发生的革命代表着深远影响欧洲甚至是世界的现代政治的奠基时刻,这一点已是老生常谈。然而,法国的问题就在于,在现代政治传统的演进的早期,权利就已经失去了它们的超政治的地位,而成了一个值得怀疑的对象。它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重视。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最近的研究在密切关注大革命时期这些权利词汇的意义和使用的变化,之所以需要尤为关注大革命时期,是因为正是从那时起,法国一方面体现了某些启蒙的政治思想传统,并将其形式化;另一方面,它也开始远离这一传统。☾2☽这一对于法国大革命的“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关注受到了欢迎,因为它被视为是摆脱了以往对法国政治思想的更为静态的研究方式;因为从后者的视角看,在所有公共理论中,法国在结构上都已经由无处不在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形态所决定(这也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看法,它认为人们对托克维尔的描述过于重视了)。法国的中央集权确实在其1789年前后的政治生活及思想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即便是在其他具有可比性的国家,比如苏格兰、意大利,其中央集权程度也是无出其右的。在法国启蒙运动中,在很多人看来不言自明的是,个体的利益和需求往往不太可能同固有的竞争和自我发展过程协调一致;它常常倾向于以一种权威的方式来定义和确保社会能够为了所有人共同的利益而运作。在法国,即便是这些明显能够从受约束的市场的无政府状态中受益的个体和群体,也有着长期以来寻求国家支持和保护的习惯,并且自波旁王朝以来,国家也很乐意积极回应这些诉求。☾3☽

尽管如此,毫不费劲地从君主制转变成共和国,并无处不在的中央集权的干预型国家,也不应该对法国自由事业的受阻负责。这应该归因于那一事业的内在矛盾,归因于它在革命的法国的产生方式以及所处的这样一种革命的特殊环境。权利的最初价值,也就是它们之所以被革命制造者如此器重的原因,在于它可以被用来为一个新创造出来的最高权力辩护和正名(在法国同在现代美国一样)。但是在被赋予其角色定位的时候,权利就失去了它们最初所具有的限制权力的意义。相形之下,在美国,同样一种被用作独立的基础以反抗英国人的“人民”权利,在宪法最初的10个修正案中,被同样一批人民用作自我保护的武器,以防御他们新建立的政府。法兰西的第一部宪法中有过此类条款,然而,在美国,所有剩余的权利(那些未在宪法中特别提及的权利)都归于公民,而在法国,却是法律拉紧了松弛的缰绳。☾4☽

如果法国前赴后继的共和国宪法的制定者不那么强调权利的作用,所有的事情也就不会显得如此重要。当然,这一强调是可以理解的。不同于它的美国相对物,法国没法宣称大众权威的“自明性”,也没法主张那些为“人民”的权利代言的人所说的“自然的”权威。背负着数个世纪的君主和教士的权威的包袱,新政权的地位是不稳固的,它以一种激进的方式远离了原本“自然”的社会组织方式,此时对“人民”的权利的持续强调将会成为宣誓权威的咒语,而权威在当时是极为不稳定和脆弱的。如果革命不是以国家的名义、代表国家的利益做出的,那么它的权力又能安身何处?但与此同时,革命的宪法的制定者,不管是温和的还是激进的,不仅要宣布他们统治的权威,同样也要寻找统治的方式,并且,这么做意味着他们不得不缩减他们所主张的权利的范围。因而随着革命的推进,权利的话语经历了一种迅速但又微妙的变化;从一个个体用以抵抗过于强大的统治者的工具,变成了以全体的名义对抗部分的利益这一主张的基础。权利不再能够保护公民反抗反复无常的权威,它被当作行动合法化和权威反复无常的基础放入神龛之中,以此对抗作为其权力来源同时也是权力实施对象的公民。

这种特殊的变换代表着从人的权利到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的变换。☾5☽抽象的或者自然的权利被积极的、具体的权利所替代,后者依赖一个正式的共同体中的成员身份,并且一旦某个成员未能实现这个共同体交给的任务,其权利就会遭到剥夺。这样的权利视情况而异。它们听凭法律解释的支配。然而,因为政府是法律的唯一合法的来源,在法国,权利概念就仰仗作为全能权威的国民大会的最高指示。在一个封闭自洽的宪法理论当中,不管温和派、雅各宾派和热月党人在别的方面有什么差别,这一理论是他们的共识;人们拥有的权利赋予了革命政府以合法性,同时也是同一批人赋予了政府限定人们权利和自由范围的权威。“人类”也许没有不证自明的责任,但是公民们却有。既然现在他们的首要责任是服从法律,那么,在任何给定的人类活动范围内,他们互不干涉的权利总是依共同体所代表的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定,这一点由官方规定,并且被写进了宪法。

作品简介:

《未竟的往昔:法国知识分子(1944-1956)》(Past Imperfect: French Intellectuals, 1944-1956)讲述了“二战”之后,法国知识分子在欧洲文化及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独一无二的重要角色,托尼·朱特在这部经典著作中就分析了这个知识分子圈最大的冲突:如何回应共产主义的许诺及其背叛;以及在面对斯大林领导下的前苏联、共产主义的新东欧及法国本身的伪善时,如何维系对激进理念的坚持。

朱特向我们展示了,这批处于时代先锋的知识分子如何在战后为某些“作秀式审判”辩护,如何忽视共产主义背后的暴政和恐怖,甚至向民众传播苏联式道路是通往解放的必经之路的理论。此外,本书还对当时知识分子间逢场作戏、争权夺利的情况进行了细致描绘。其关注的对象不仅包括时髦的“存在主义”代表人物——萨特、加缪和波伏娃,还涉及到了重要的天主教哲学家、中立的报界人士、文学批评家和诗人等。

虽然按照大致的时间顺序来安排结构,但它并不是一部叙述史,而是始终以知识分子独立性这一命题为线索,是一本表达朱特对知识分子角色和责任理解的文集,是一份关于战后法国知识界的道德状况的研究报告。

作者:托尼·朱特

翻译:李岚

标签:托尼·朱特未竟的往昔法国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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