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故事集1:一辆老式雷鸟 精彩片段:
遥远的音乐
星期五她总是坐在公园里,等他到来。一点半,他抵达这张公园长椅(如果别人已经坐了,他就在旁边徘徊一会儿),然后他们就肩并肩坐在一起,低声交谈,就像《美人计》里的英格丽·褒曼和加里·格兰特。两个人都相信飞碟和健康食品,都讨厌洗衣店,生日和圣诞节时不给亲友礼物都会觉得内疚,还共有一只狗——一半魏玛猎犬,一半德国牧羊犬——名叫萨姆。
她二十岁,在一家事务所工作;她很漂亮,因为她花很多时间化妆,像一个真正用心的主妇用拇指和食指在馅饼皮边缘捏褶子那样。他二十四岁,中途退学的研究生(戏剧专业),跟他的朋友格斯·格里利一起写歌;他渴望,并且强烈渴望成为一个著名的流行歌曲作家。他的母亲有希腊和法国血统,他的父亲是美国人。这个女孩莎伦,不是第一个因为杰克的英俊而爱上他的人。她坐地铁到华盛顿广场的这张长椅;他从他住的公寓楼地下室走过来。那天谁负责萨姆(他们每人带一星期),谁就把它带来。他们能这么安排是因为她的工作只需要从八点做到一点,而他在家工作。他们买下那条狗是因为害怕它活不了。有个男人抱着一个纸箱在西十街走近他们,笑着说:“年轻的女士,想要一只小猫咪吗?”他们往纸箱里看。“是小狗。”杰克说。“哼,有什么关系啊!”男人说着放下纸箱,脸色发黑,表情扭曲。莎伦和杰克盯着男人看,他挑衅地回瞪着。他俩都不太明白事情怎么突然变得凶险。她想赶紧离开那里,赶在那个男人给杰克来一拳之前,但是令她惊奇的是,杰克对男人笑了,手伸进纸箱去摸狗。他费力地掏出骨瘦如柴,满身寄生虫的萨姆。她先带着狗,因为她家附近有一家兽医诊所。狗的寄生虫病一治好,她就把他交给杰克训练。在杰克家,小狗会专心地盯着上午有时投在木地板上的平行四边形的光影——他闻闻,后退几步,然后缓缓挪动到光影的边缘。在她家,小狗着迷的对象是一个朋友搬走时留下的小号。小狗充满敬意地望着它。她观察狗有没有适应不良的迹象,琢磨着他是否太小,不该在两个家之间搬来搬去。(她自己是被母亲带大的,但是她和姐妹每个夏天都会飞到西雅图去跟父亲呆两个月。)小狗似乎挺开心的。
晚上,在杰克的单室套里,他们有时会躺在床脚,注视着雕饰华丽的橡木床头板和上面装的老式床灯,灯罩上还有一个小标签,写着:“阿斯特夫人家。四美元。”他们在弗吉尼亚州的拉克斯威尔发现了这盏灯,那是他们仅有的一次出城的长途旅行。床上常常放着乐谱——他正在编写的曲子。她总会看那些上面打印了歌词的谱子,以品评的态度慢慢读给自己听,好像在读诗。
周末他们白天和晚上都一起过。他屋里有一个小而深的壁炉。到了九月,他们会在傍晚点燃炉火,虽然还不太冷。有时他们点燃一炷檀香,靠在彼此身上,或是肩并肩坐在一起听维瓦尔第。她刚认识他的时候,对这类音乐所知甚少,一个月过去以后,她已经知道不少了。没有一样东西是她了解很多的——像他对音乐的了解那么多——所以真的没有什么是她能教给他的。
“1974年你在哪儿?”他问过她一次。
“在上学。在安娜堡☾1☽。”
“1975年呢?”
“在波士顿。在一家画廊上班。”
“你现在在哪儿?”他说。
她皱起眉头看着他。“在纽约。”她说。
他转身对着她,吻了吻她的胳膊。“我知道。”他说,“可是为什么那么严肃?”
她知道自己是个严肃的人,她喜欢自己被他逗笑。可是有时她不太理解他,所以她现在笑不是出于共鸣,而是因为她觉得一个微笑能解决所有问题。
卡罗尔,她最亲密的朋友,问她为什么不搬过去跟他同住。她不想告诉卡罗尔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提出,于是她说他住的房间很小,白天他喜欢独处,这样才好工作。她也不确定如果他真的叫她搬去,她会不会那么做。他给她的印象是有时他,而不是她,才是那个严肃的人。也许“严肃”这个词并不恰当,他更像是沮丧。他会闹情绪,而且摆脱不了;他会喝着红酒听比莉·哈乐黛,摇着头说要是他现在还没有成为著名的作曲家,可能永远也成不了了。他给她放比莉·哈乐黛的唱片以前,她并不熟悉她的歌。他会放一首比莉演唱生涯早期录制的歌,再放同一首歌她后来唱的版本。他说他更喜欢她嘶哑的声音。有两首歌她尤其难忘。一首是《孤独》。她第一次听到比莉·哈乐黛唱出前几个词“在我的孤独中”的时候,身体上都有了反应,好像有人在她的心上轻轻地划下锐利的一笔。另外一首她常想起的歌是《黑色的星期天》。他告诉她那首歌曾经在电台被禁,因为据说它导致了自杀行为。
那年圣诞节,他给她的礼物是一枚小小的珍珠戒指,是他母亲过去戴的,他母亲戴戒指的时侯她还是个小女孩。戒指完全合适,她只需轻轻扭动,就可以把它套上手指关节;戴上以后,她觉得那里好像根本没有戒指。珍珠用八枚尖齿固定。她总是爱数数:一扇窗户有几个窗框,一把长椅背后有几根横条。后来,一月份她过生日,他送给她一条有蓝宝石小坠的银链,是戴在手腕上的。她欣喜不已,不愿他帮忙别上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