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客》故事集1:一辆老式雷鸟 精彩片段:
下坡路
早上七点半遛狗的时候,我坐在路边的湿草地上,正对着的是河狸塘,斜对着的是墓地。我身后有根葡萄藤,我从藤上偷摘了几颗葡萄,葡萄很苦。狗在墓碑上抬起一条腿,又在路上的死松鼠身上打滚,最后终于来到我身边,舔着我的手腕。谢天谢地,没有一辆上班的车轧到它。手腕湿湿的很不舒服,我拿手腕在他背上蹭,假装是在抚摸。我这样做过几次。“请别离开我。”我对狗说,他扬起头,在我两腿之间的草地上安顿下来。
我母亲给约翰写了这封信:
“噢,约翰,我们很高兴九月标志着你在法学院最后一年的开始。星期六我丈夫对我说(当时我们在那个土耳其餐厅,玛丽亚养病期间我们带你和她去过,你们俩都很喜欢那个餐厅),现在他要是生气,就可以说:‘我要告你!’而且是认真的。这么长时间一直都在上坡,从今往后就是下坡了。”
很奇怪,那个星期约翰的一个老友送了我们一个玩具——一个膝盖弯曲的滑雪小人,把它放到一个斜面上,就会滑到底。我想尽一切办法折腾这个玩具。我甚至试着把它放在砂纸上,依然奏效。我把砂纸钉在一块木板上,它一直滑下去。朋友在瑞士买的,他和妻子正在那里度假,包裹里的便条就是这么写的。约翰是收件人。我扯开了包裹,因为笔迹陌生,我想可能是证据。
我为什么认为约翰不忠?因为这样才符合逻辑。有些日子我连头都不梳,他一定出门去见那些干净头发梳到耳后的女人,他一定对她们充满渴望,还向她们倾诉。他欣赏所有那些发型齐整的女人,其中会有一个想让他把头发弄乱,这样才符合逻辑。她会邀他回家,这样才符合逻辑。来自一个女人的那种微笑,那种暗示,一定会像一场春雨让蚯蚓拱出泥土那样诱惑他。甚至很难去责怪他;他有律师的逻辑头脑。他记得住事情。他不会忘记梳头。他也一定不会用指甲刀来乱剪头发。如果他自己理发,一定理得一丝不苟,用合适的剪刀。
“你干了什么?”约翰低声说。我这也是不合逻辑的,在起居室里剪头发——一团团鬈发落在地毯上。“你干了什么?”他双手在我头上,摸到我的骨头,我的头骨,他看着我的眼睛。“你把头发剪了。”他说。他会是个多好的律师啊。他什么都懂。
狗喜欢火。我给他煮了牛骨头,他厌倦了抓挠和咀嚼的时候,我就点起炉火,往火里扔几个礼品松果,它们蹦出蓝色和橙色的火星。我用约翰的法国刷子给狗刷毛,刷到它的毛在炉火映照下闪闪发光。最初的几个夜晚,我点起炉火,给它刷毛,之后把刷子洗洗,这样约翰就不会发现了。医生会跟我说那么做不合情理——约翰说了他会走一星期的。我是个有逻辑的女人,不再费心洗刷子。
睡前我喝一杯加奶的苏格兰威士忌。火还很旺,我就把枕头拿到壁炉前,四仰八叉地躺在地砖上。我的眼皮变得很热很湿——每次我哭很久眼皮就会这样,但我现在不再哭了。毕竟这是第五个晚上了。就像医生说的,人得善于调整。狗厌倦了我过多的关切,选择到书房的写字台下面去睡觉。我得叫他两次——第二次非常坚决——他才回到起居室来睡。而只要我的眼睛刚合上五分钟,他就悄悄地走开,回到写字台下的空隙去。有一次,约翰认为写字台不够大,他买了一扇门和两个文件柜,做了张新的。狗喜欢小而狭窄的空间,它闷闷不乐地从屋子这个角落晃到那个角落,没法在任何一处安身。约翰又把旧的写字台拿回来了。一个很善良的人。
像哥伦布的水手一样,我开始恐慌。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见约翰了。没有他来检查我的状况,我会在屋子里独自游荡,然后永远消失——就在拐过一个角落的时候突然消失,或者滑落,滑落在浴缸的水里,或者随炉火形成的通风气流上升。气流不能把我托起来吗——我不能随着冷空气上到烟囱里吗?伸开双臂,握着两手,像一把阳伞。或者坐在约翰的椅子上,我可能会变小——变成一个小点,一粒灰烬。狗会闻来闻去,然后跳进椅子,坐在我身上,闭上眼睛。
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做了茶。格雷伯爵,是进口茶。进口的意思是抵达,出口的意思是离开。我从骨子(我的胫骨)里感觉到约翰不会回家了。但也许我只是觉得冷,因为壁炉还没点燃。我小口啜着格雷伯爵茶——结果将是决定性的。
他说他要去哥哥家呆一星期。他说照顾了我之后,他也得休养一阵。我对他没有约束力,就连我们的婚姻都是事实婚姻——如果四年加四个月可以让它成为事实婚姻的话。他说他要去哥哥家,但我怎么知道他从哪儿打来电话呢?他又为什么不写信?他不在家,我跟狗说话。我假装我是约翰,假装我有逻辑,让人安心。我告诉狗约翰需要休息,很快就会回来。狗变得焦虑,他闻约翰的衣柜,守着写字台下的空隙。这已经很久了。
独自庆祝我的生日。把电话从座机上拿下来,这样父母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就不必“冒充约翰”了。狗知道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吗?没有牛骨头的日子就不是特殊日子,但我忘了买来庆祝。我走到写字台下的空隙处,悲哀地抚摸他的脖子。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被男人离开了的女人的故事。比莉·哈乐黛☾1☽应该能就此大作文章。
我穿上一条蓝裙子,出门去参加一个工作面试。我订购了半考得☾2☽的木柴;星期六快递员送来的时候我会有钱的。我花大价钱给狗买了马肉罐头。“你永远不会走,是不是?”我说,狗正在吃肉,把嘴伸进碗里。我晕乎乎地想,狗比猪好多了。猪养来只是为了宰杀,而狗养来是为了爱。虽然我知道这是真的,还是犹豫是否该说出我的发现。医生(眼镜滑下鼻梁,下唇紧贴上唇)会说:“也许有人也爱猪呢?”